Re: [新聞]沈威志為什麼無罪 審判長這樣說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06-29 03:19:23
當到旅長不知道懲處程序 法規變動 在近年來是有可能的
主官只剩橡皮圖章功能 超可悲
這在處理軍中一些事務過程中就有發現
近20年多年左右的軍士官 很多軍法法治觀念 幾乎是沒有
反而不如再早20~30年左右的軍官
這不是貴古賤今 而是很明顯是以前的官流氓歸流氓
會用法玩法弄法非法的 玩得嚇嚇叫
充分的把情理法 法擺最後 軍隊當時人治精神為主法治為輔
搞得有聲有色 如果不是真的是當事人或者是真的了解的
光看書面資料 根本抓不到問題 而且在處理事務上的
規則運用靈活程度跟攻防程度 現在真的落差一大截
比較近期的有發現是整個軍士官養成、幕僚教育都出問題
整個領導統御制度 都沒有軍法的法治教育
只靠下部隊後少數的法治教育 或者仰賴poa或者政二、政三的作為
遠遠不夠的
其次是軍審移到普通法院審理後
基層擺的法治官 沒有實戰部隊經驗
在給予協助上 還有很大一段程度的落差
比較資深的 卻又擺到三軍總部或高司裡面
基層的還沒上手 結果就被軍中的陋習 汙染
目前還在看 後面要怎麼走
暫時還在落實軍刑法、懲罰法二元制
比較中遠期
要針對軍校、幕僚教育 乃至於懲處程序上
法規衝突 甚至是懲罰法的項目做調整
還在累積案例 就這樣
※ 引述《ugvu (感情不存在突然)》之銘言:
: 2017年06月28日12:29
: 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今天更一審宣判,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獲判無罪,高等法院審判
: 長謝靜慧宣判後,當庭對洪家人說明理由,合議庭認為以沈威志當時的主官職務,確實有
: 能力知悉相關法令規定不可以把士官關禁閉,卻沒查明並及時阻止憾事發生,不過沈雖在
: 洪的關禁閉公文上簽了「可」,事後有指示幕僚關注洪誤傳給他的求援簡訊,可見沈並非
: 像副旅長何江忠等人那樣刻意硬要將洪關禁閉,因此不構成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私行拘禁
: 等罪。
: 陸軍官校57期畢業的沈威志(51歲)原本在軍中前途大好,47歲升少將當旅長,卻因洪案被
: 記過,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沈一審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私行拘禁判刑6月,二審改
: 判無罪,後來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仍判他無罪。
: 高院審判長謝靜慧今天宣判後表示,洪仲丘命案之所以發生,主要原因包括軍中不重視正
: 當程序的陋習,法規明明規定不能把士官關禁閉,而542旅先前發生過士官違紀事件,有
: 些被關禁閉,有些卻記申誡,顯示各級幹部明明可以卻沒有把規定查清楚;此外,副旅長
: 何江忠及幾名涉案軍士官為了趕在洪退伍前把他關進禁閉室,竟催促醫院加速完成洪的體
: 檢報告,而且明明只開了「士評會」,沒有開「人評會」,卻違反程序把洪送進269旅禁
: 閉室。
: 此外,謝靜慧也譴責何江忠等人硬要把洪關禁閉的心態,例如何曾經對洪的連長徐信正說
: :「你不關他(洪),我就關你。」副連長劉延俊甚至在部隊晚點名時,當眾斥責洪仲丘:
: 「我如果可以關你30天,絕對不會關你15天,如果可以關你14天,絕對不會關你7天,我
: 會以最重的懲罰來處罰你。」
: 至於洪被送到禁閉室後的遭遇,合議庭認為問題出在軍隊對於處罰的「一致性」,洪仲丘
: 外型一看就是胖胖的,但管理士陳毅勳在體能操練時卻沒有注意到洪的動作已經跟不上,
: 明顯無法負荷,加上洪對自己要求較高,沒要求休息,只說要喝水,導致熱衰竭枉送性命
: 。
: 審判長謝靜慧還當庭對洪的父母、姊姊洪慈庸、舅舅胡世和等人致意,因為洪家與多數被
: 告以20至40萬元和解後,全數捐給公益團體,也表示同意讓這些被告獲判緩刑,因此有8
: 名原本有罪的軍士官,有6人改判4個月至1年6月徒刑,均緩刑2年,另2名士官改判無罪。
: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 ==========================================================================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7-06-29 04:17:00
同意,連軍法官素質都很差了,有次行車安全宣教說車禍造成對方車損會構成毀損罪…我傻眼,少校軍法官?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06-29 15:31:00
要看 這樣講對也不對 實務上 車禍導致的損害 通常是民事解決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7-06-29 16:01:00
毀損罪不罰過失犯哪裡對,這樣早就人人有前科了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06-29 17:09:00
不是所有車禍都是過失的前陣子台中不是有台大七撞toyota 就辦毀損了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7-06-29 17:23:00
因為那個不是車禍吧一群人下來砸車,一般應該不會稱為車禍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7-06-29 17:49:00
還是交通事故阿 所以要視具體狀況來看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7-06-29 18:39:00
為什麼還是交通事故? 事故是指意外所以檢察官不覺得是車禍,辦毀損沒錯啊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7-06-29 19:20:00
我笑了 砸車算車禍嗎?車禍事故是雙方的事情,意料之外,跟砸車比太神了吧車被砸申請交通事故評議委員會看會不會被白眼
作者: waga0826 (好好的就好)   2017-06-29 22:36:00
又一個鬼扯的,政二?中二?搞清楚再來發表!
作者: culminate (嚇死人的醜女)   2017-07-01 15:23:00
每次看到此人發言就知道又有令人傻眼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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