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教召令,第五款不適用?回國仍要教召?

作者: yankeeswei3 (Klose)   2017-06-21 21:10:16
What the XXXX,真衰....
好死不死又收到教召令,先說明一下,本人100年7月退伍
102年免召(參加國考),104年乖乖去教召一次
今年(106年)又要再進去陰間,因本人係軍官,實不想在進去浪費7天 (這次應該算第3次?)
故想請問各位大大協助解惑不才之疑慮 PS:約略爬文,但好像沒有小弟想詢問的點
Google一下,第五款:「因事赴國外者」其中第二點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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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者。『但接獲召集令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
旅遊行程,不在此限。』
Oh my gosh!!! 問題如下↓↓
(一)看樣子,會是屬於「不在此限」之範圍,先說我報到時間,106/8/5-8/11 也就是說進去
報到前,申請出國,然後去後備指揮部辦理該次免召,應該可以吧? 指揮部仍可讓我辦理這次的
免除,對吧? 他們會擋嗎? (1)仍可出國?
就持「切結書及接獲召集令前已排定出國(境)行程之證明文件(護照影本、機票影本或
購票證明、旅遊契約書或出差證明)。」這些就可以了吧?
PS:後備指揮部仍會允許出國對吧? 人民有遷徙自由!?(這很狗屁)
(二)若100年不算(對了,100年應該不算吧?)要撐到108年底才完全解除免召嗎?
1.108年後應該不會被召了吧?
(三)若這次出國不計入的話,等於明年還是會有? 還以為是2年一次呢?
(四)只要在8/5-8/11這段期間出國,就確定延召,若我8/4 or 8/5出國,8/7返國,是否
剩下的天數要被抓進去呢?
心急如焚!!! 拜託各位前輩及先進替不才解惑!!! 麻煩了,千恩萬謝嘿!!!
作者: UXIUJIL   2017-06-21 21:24:00
辦不過在說囉
作者: aztec256 (Cra)   2017-06-21 21:31:00
以一般兵核免經驗是只要有壓到一天就可以免召,我當初是召集“第一天”下午三點入境,照樣核免
作者: chesterk5418 (阿良)   2017-06-21 21:53:00
不都是萬年老問題了嗎?之前大概有一百篇了吧!去爬文吧!實際去教召兩次才成功解脫!沒去都不算然後....軍士官不適用兩次免召!召兩次後免召是兵的福利恭喜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17-06-21 22:06:00
壓到一天就可以不用去,只能去後備申請出國看看,希望可以囉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7-06-21 22:17:00
說要出國去相親啊~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21 22:23:00
可是現在還是45天以上 買機票也還是安全範圍內啊 剛剛算了一下 今天真剛剛好是第45天...
作者: Ymie06 (我是誰..)   2017-06-21 23:02:00
義務役去兩次就免召了 之前打過國防部那隻電話~1.教召令到之前的機票證明即可核免2.108當年還會 後面應該不會~3.今年改了,當年度出國隔年優先召集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7-06-21 23:06:00
「旅遊契約書」~已經不適用...
作者: Ymie06 (我是誰..)   2017-06-21 23:06:00
4.不用4.不會被抓進去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6-22 00:54:00
所以確定兵剩下八年兩次喔?棒耶QQ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6-22 08:45:00
說召兩次免召的,要不要去蒐集一下資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有按照他們說的這樣執行?還有出國不管如何都可以核免,不要聽國軍亂嘴,憲法的人身自由權利,難道要被一個行政命令凌駕?
作者: fix78   2017-06-22 09:23:00
我只看到一堆說兩次還是接到3次的
作者: Ymie06 (我是誰..)   2017-06-22 10:09:00
超過兩次可以直接反應,國防部跟後備都是這樣講,至於是真是假可以打電話去問~當然也不排除國軍會衝康就是了~
作者: chiminglin (relex)   2017-06-22 10:40:00
超過兩次召 不要不去反應 而傻傻的去不管是衝康 還是疏失 打電話就對了啦我就是二次啊 第二次的時候裡面的志願役說最多就二次果然就沒有第三次阿 我還是八年內的自己的權益自己顧啊 反正就是不要傻傻的就這樣認份的直接去召 說不定讓你凹到免召可能還會看看有沒有後補還沒召的 就會把你拿掉了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6-22 10:49:00
國軍衝康的機率比較大吧
作者: chiminglin (relex)   2017-06-22 12:40:00
也不是什衝康問題 不就是懶的換名單然後又被召的又不主動反應的話 就是傻傻的被召啊
作者: hangar (鍵盤狗)   2017-06-23 08:42:00
45天根本是放屁 我沒提前請假直接出國回來才去補辦手續都可以了
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17-06-23 09:21:00
樓上你可以不代表別人也可以 請不要給錯誤風向誤導人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6-23 09:27:00
樓上,事實上是45天這種可笑的規定根本與憲法抵觸
作者: markvend (馬克芬德)   2017-06-23 17:43:00
45天真的很可笑 改成45秒好了~去
作者: SINOLOGY (少尉訓練官)   2017-06-23 20:14:00
條文的意思是非"因公出國"不能辦理免召 怎麼辦理看智慧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7-06-24 15:15:00
樓上,那你知道這個條文跟憲法的居住及遷徙抵觸嗎?還有去看看大法官釋憲字號第443號,未服役的役男原本是被限制出境的,但是大法官認為內政部這項規定抵觸憲法,所以在民國86年此解釋令頒布後6個月,就解除此限制,結果現在我們這些服役完的,要被這國防部自己爽訂的行政命令搞得收到教召令後買機票出國好像犯罪一樣,到底國防部哪來的自信跟厚臉皮?是不是因公出國,都是我們的私人空間,關國防部什麼事情? 況且都依照規定辦理免召,而不是不假出國,國防部憑什麼擋? 都是他媽的某台中地區XXX,自以為海陸退伍多屌,然後說大家躲教召,他自己去過幾次?我看他也是靠自己的特殊身份躲開了,垃圾!
作者: fouto (なにこいつ.こわΣ(∵))   2017-06-24 15:51:00
感謝他~我永遠不會投他了XDD
作者: markvend (馬克芬德)   2017-06-24 17:46:00
快看!那砂鍋大的行政命令!!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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