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第136項複檢問題

作者: st92111 (st92112)   2017-04-23 16:56:04
各位前輩好,
小弟之前12月去體檢,因為有脊椎骨折
復健未滿半年,所以拿到體位未定
看了通知書上寫的,是依第136項
脊椎骨折或脫位來判定
小弟有上網查了一下第136項的規定
常備役是空的,只有替代役跟免役體位
請問這樣複檢還有可能判定常備役嗎?
因為第136項沒有常備役的規定
另外想請問第136項替代役的規定寫説
影響運動功能符合替代役體位標準,是指沒有達免役標準即是達替代役標準嗎?
因為我經過半年的復健後,雖然還是會痠背痛且會神經抽痛,但戴著護腰後有些運動是可
麻煩各位前輩解答了,謝謝
小弟看了備考的地方,小弟是壓迫性骨折,
備考第3點寫説:橫凸或脊突骨折以影響運動功能判定體位,就表示壓迫性骨折是用神經功能檢查跟神經電生理檢查來判定嗎?
所以如果神經檢查沒有神經根病變,就符合替代役體位的規定嗎?謝謝
作者: st92111 (st92112)   2016-04-23 16:56:00
http://i.imgur.com/Euy275M.jpg136項的規定如上圖
作者: ericchang016 (被凹成兩半了)   2017-04-23 17:00:00
半年後複檢,符合條件就變更體位,不符合就常備役
作者: orion1991830 (雞哩咕嚕希哩嘩啦吱吱喳)   2017-04-23 17:00:00
記得脊椎問題 幾乎都替代役起跳
作者: ericchang016 (被凹成兩半了)   2017-04-23 17:01:00
替代役的部分上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2017-04-23 18:52:00
沒出現被列出來的狀況就是常備役,有就依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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