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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男子3年前在陸軍關渡指揮部擔任連長時,帶隊受測發現遺失16個野戰背包,擔心因此影響成績,涉命部屬偷友軍裝備充數,還嗆:「明早我要看見野戰背包!」4名士官兵摸黑竊回交差,遭其他士兵舉報,因認罪各獲緩刑,陳男起初狡辯卸責,還要求部屬別說實話,一審被依加重竊盜罪判刑9月,陳男上訴認錯,高院仍判他9月徒刑但准許緩刑3年,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3年9月11日,陳男(30歲)當時帶部隊到新竹湖口的陸軍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準備接受期末戰術測驗,發現不知被誰偷走16個野戰背包,陳男擔心測驗成績會被扣分,當天下午告訴一名下士:「北測中心一營區甲車集用場的封存場有很多野戰背包,我今晚請假,明早我要看見野戰背包!」
下士心知陳男所指的甲車集用場,當時由關指部部隊與陸軍269旅共同使用,直接問陳男:「要偷269的野戰背包?」陳男點頭示意,並叮嚀:「拿的時候小心安全!」當晚隨即離營外出。下士不敢抗命,找3名士官兵同袍到寢室密商,當晚9時許一起潛入甲車集用場,用尖嘴鉗剪斷269旅所屬甲車車外懸掛野戰背包的鐵絲,偷走16個野戰背包回營交差,並以油劑擦掉背包上的「269旅」字樣。
不過一名一兵領到新發放的野戰背包,發現包面殘留「269旅」字跡,立刻向關指部監察官報告,進而查出陳男涉命部屬偷友軍裝備的荒唐事。4名士兵出庭都認罪,供出陳男要他們別說實話、不要認罪,並企圖與他們串供但被他們拒絕的過程。被問到「若吳陳男指示,會否去偷野戰背包」,士兵們更斬釘截鐵表示:「報告!不會!」
法官指4名士兵偷取友軍裝備,代表法紀觀念淡薄,影響軍隊紀律和裝備安全管控,但4人無前科並已認罪,偷來的野戰背包價值非鉅,未達嚴重敗壞軍紀或影響戰力程度,依《刑法》加重竊盜罪判4人各6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18萬元,均緩刑2年且各須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4人未上訴已先定讞。
陳男起初否認授意部屬行竊,辯稱拿錢給其他士兵去購買全新野戰背包補足缺額,但是花了多少錢買了幾個,前後說法不一。法官查明野戰背包當時在軍用品店的售價是一個約1400元,陳男根本沒買卻狡辯,一審判他9月徒刑,不給緩刑。
陳男上訴後認錯,高院日前改依《陸海空軍刑法》竊取軍用物品情節輕微罪,仍判陳男9月徒刑,但准許緩刑3年,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可上訴。陳男與涉案三名士官都已遭汰除,僅剩一名上兵因役期未屆滿,尚未退伍。(黃哲民/台北報導)
這種低能事幾乎天天上演,差別只是幹大幹小,幹自己人還是幹別人
大的就是這種幹別人的裝備
小的就是幹自己人的衛生紙香煙這種
這件事87%是志願役平常做人失敗,被義務役衝康
可是也沒人問這可悲連長東西是被誰幹走乃至必須幹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