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修法 放寬志願役育嬰留職停薪

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6-12-01 18:28:37
政院修法 放寬志願役育嬰留職停薪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日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服役滿6個月,為養育
不滿3歲子女或為了和收養兒童共同生活,就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不得超過2年。
為配合「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的公布施行與健全志願役士兵服役制度,修正條文也
增訂替代役備役可參加志願士兵甄選。條文並增訂,志願士兵在1年內累計大過3次者,予
以汰除。
條文也增訂,常備兵後備役申請志願再入營服志願士兵的役期不受4年限制。1051201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12010247-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6-12-01)
作者: who5566 (二二六六)   2016-12-01 19:18:00
最後一句後備再入營不用綁四年耶#1ODvu6wC 這篇有87%像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12-01 19:49:00
不如讓志願役可以服20年算了啦,耍廢20年不要跑到社會上,也算是降低失業率與犯罪率
作者: r66 (府城彭于晏)   2016-12-01 20:17:00
所以簽四年的女森,入伍滿六月馬上申請留職停薪兩年在回役就只剩一年半在營?
作者: liao1983 (肉粽)   2016-12-01 20:33:00
留職停薪不算役期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6-12-01 20:52:00
拜託 留職停薪不算役期啦 哪有這麼笨的
作者: zhmzhm (張小明)   2016-12-02 09:45:00
還有育嬰留職停薪男女都可申請
作者: Skybreak (陳暴龍)   2016-12-02 20:10:00
現在基層快要募官了 尉級軍官沒福利又要帶爛兵 缺很大
作者: j6m4cl6729 (唾棄的電磁歌王)   2016-12-02 21:14:00
要基地的時候就留職停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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