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義務役街舞團成員赴法國比賽國防部准了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6-09-09 12:08:59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boyz in the hood可代表台灣赴法國出席街舞比賽了!一名網友在蔡英文FB貼文表示,世
界級街舞賽事將於9月底在法國舉辦,在台灣區比賽脫穎而出的「boyz in the hood」,
將成為台灣代表遠赴法國爭光。不過,一位正在服兵役的潘姓團員卻無法請假出國,因國
防部認為街舞不屬於教育部體育署認可的體育活動。
在網友陳情後,國防部陸軍公共事務組於8日晚間表示,潘男申請參加街舞比賽一案經審
查後,已同意他事假出國。這個舞團將可代表台灣出國爭光。
▲Boyz In The Hood 。(圖/翻攝臉書)
http://goo.gl/nYDVwP
作者: karmey77 (神父)   2016-09-09 12:10:00
加油
作者: s24066774 (JJ)   2016-09-09 12:31:00
事假幹你娘
作者: Dilete (Dilete)   2016-09-09 12:32:00
越級回報
作者: jlorain (【威可女郎】)   2016-09-09 12:34:00
會吵的有糖吃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16-09-09 12:39:00
沒回來直接在裡面待到退伍吧
作者: sunnyhung (小黃)   2016-09-09 12:46:00
開惡例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6-09-09 12:47:00
我覺得能夠出去比賽蠻好的阿
作者: Comebuy (三分鐘熱度)   2016-09-09 12:50:00
哇耖
作者: linjin2 (雕兄)   2016-09-09 12:57:00
事假根本ㄏㄏ
作者: a880338 (☁☁☁☁☁☁☁☁☁☁☁)   2016-09-09 12:58:00
事假 ㄏㄏ
作者: andysamlee (momo)   2016-09-09 13:05:00
事假咧... 爛透 就不要到時候得獎還在那邊沾光
作者: rsy (~神乎其技~)   2016-09-09 13:10:00
事假很合理吧~至少國防部願意退一步了~能請公假的話當初早就過了若得獎被沾光也不錯啊~看有沒有辦法沾到榮譽假~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09-09 13:20:00
照步驟申請至少要三個月…動作這麼快肯定有詐
作者: gil729181 (超級討厭James Harden)   2016-09-09 13:32:00
"代表台灣" 這樣不算公假? 非公假到時得獎別沾光
作者: q123123no1   2016-09-09 14:06:00
說個笑話: 代表國家出國比賽 事假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6-09-09 14:31:00
借假的意思嗎 回來的時候 在裡面蹲幾個禮拜起跳
作者: handsomeLin (DoGLin)   2016-09-09 14:42:00
事假本來就合理!民間街舞比賽有多少?每個都公假?
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16-09-09 14:44:00
事假合理 代表台灣應該解釋成台灣的團 不然應為國手
作者: chaobobo (幻象紅翼)   2016-09-09 15:10:00
街舞奧運有比?
作者: caserchen (cc)   2016-09-09 15:39:00
空心菜再度打臉國防部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6-09-09 16:52:00
給公假才荒謬吧 又不是國家運動員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6-09-09 16:52:00
事假 偉哉國防部哪裡荒謬 拿冠軍就不要出來沾光
作者: hydra7799 (Hail Hydra!)   2016-09-09 16:57:00
部隊請事假不是都私事嗎 怎麼又說是為國爭光???
作者: ironkyoater (黑天使)   2016-09-09 17:02:00
第一之後就別沾光
作者: tedbigball (tedbigball)   2016-09-09 17:31:00
沒相關規定是要怎樣請公假 理盲喔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9-09 17:36:00
拿個獎牌回來不要讓以後的人麻煩~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7:37:00
是覺得...現在的執政者幾乎都順著民眾走,往後一件一件事這樣出來久了可不得了...乾脆學歐巴馬用個連署網頁,等一定數量再回應好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9-09 17:37:00
可以挪一下 變成請事假 真的很平衡了 事假還要還的吧?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6-09-09 17:49:00
代表台灣還是只是來至台灣?
作者: stw0975 ( )   2016-09-09 18:24:00
事假 笑話
作者: ShawnYang (AndyYang)   2016-09-09 18:29:00
我覺得開先例很糟,那我有工作在國外要面試是否也可以請假
作者: PF30   2016-09-09 18:36:00
樓上你有代表台灣出席面試? 你面試的工作對台灣的知名度有多大的幫助? 不要為了批評而批評, 廢話都說出來嘴也是頗呵我覺得這個案例有一定的正當性, 畢竟代表台灣出賽為國爭光,也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對外交是有幫助的,次文化就不能為國爭取榮譽嗎?而且,基於什麼理由把街舞定調為次文化的?還有人擔心開了先例往後就會有麻煩,我看了都笑了! 要是有這麼多替台灣發光發熱的機會, 這會是壞事嗎? 難道三天兩頭就有當兵的人代表台灣出席國際賽事或其他活動嗎?另外有說到這個是代表台灣還是來至台灣,這個問題還不錯,該團為該項賽事台灣區冠軍,獲得晉級國際賽事,某種程度就是台灣代表隊的背景,而非單純台灣籍隊伍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8:52:00
我蠻同意你的一部分說法。當台灣在外屢屢被打壓,無法用
作者: PF30   2016-09-09 18:52:00
對於這件事我還滿驚訝,從基層單位主官到旅長,竟然如此不明事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8:53:00
自己的國名去提升可見度的時候,用這樣一種比較軟性的方
作者: PF30   2016-09-09 18:53:00
理到這種程度,還滿屌der...一個事假,主觀裁量拳就能擺平,竟然需要搞到這種程度,但想想是國軍也不意外啦...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8:54:00
式去增加露出度也是可以考慮的作法,不過撇開這個層次來看,版友說可能開先例的考量點,或許在於當前執政者會不會就遇事就批、遇事就過,民眾(包括國軍)也不用向得到授權可以自行決定的單位申請,反而直接向最大的去凹。其實久了也是一種行政資源的浪費。當然,今天這則案例的情況我同意可能國軍在政治敏感度上是薄弱許多,所以才會擋,
作者: PF30   2016-09-09 18:57:00
你講的不就是in9常掛在嘴邊的「軟實力」嗎? 這件事確實也是這樣; 至於你說的民眾行為我覺得就要看民眾對法理的水準了當然也考驗各級單位官員的行政能力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8:59:00
其實馬英九有沒有講過也不是重點,今天談論的不是哪個總統提出過"什麼",而是我們該用"什麼"把台灣銷出去。關於你說的法理水準,我想應該是對民主的素養,這件事跟法理的關係不是那麼的直接。不過我也有點疑惑,今天這項個案起於一位民眾直接投書到蔡英文的臉書帳號,說實話,雖然透過臉書也是一項管道,但感覺政府幾乎是見報(或是接到訊息)之後,就火速通過,變成在對軍方下指導棋,這對行政執行其實是一種傷害,一方面也等於不尊重軍方的見解。另外則是目前總統府方面,就近幾個月來的作法,雖然收到陳情或是相關意見時給的反應都算快,但同時也變成可能會把民眾導向一種「有事我找總統就好」的刻板印象,對行政體系的運作就有可能造成下面都不敢自行任事的問題我不清楚S大所說開先例是不是指這個,但我自己看來,從華航的處理、到最近的調薪,都會給民眾一種政府有求必應,但欠缺通盤考量的錯覺。這不是民眾的法理水準高不高的問題,而是政府是不是變成刻意討好、把人民胃口養大的問題了。
作者: PF30   2016-09-09 19:12:00
你講得我能理解,但每件事情都有不同的背景,統一討論不是那恰當,說實在我也滿好奇這個街舞事件的訴願背景,如果真的是直接從基層主官直接跳到總統FB,那確實有檢討當事人的必要: 其他事件例如華航這個茲事體大,拉來討論就....有點扯遠了, 但還是要講, 這個關係到每個事件背後人群的行為樣態, 以及大範統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9:16:00
抱歉打斷一下,我指的就是蔡政府上任近幾個月來急於表現
作者: PF30   2016-09-09 19:16:00
計, 這樣濫用管道的行為到底算多還是少? 正當性的比例又如何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9:17:00
所以許多不同案例雖然背景和影響層次不一,但都試圖呈現出一種「總統很挺民眾」的近因效果,今天軍方這件案例不能說與此無關,但我同時也認為軍方的見解或許有因應時代調整的必要,但他的做法是正確的。所以我剛剛一開始是說,同意你的部分觀點。
作者: PF30   2016-09-09 19:21:00
所以對這次的事件我想我們是有共識的,至於新政府至今的行為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19:24:00
應該是說,今天這個案例的影響問題在於:1. 民眾會越級報告。2. 可能導致行政單位無法獨立任事
作者: PF30   2016-09-09 19:25:00
相信你也知道,這種事情每天都在發生,只不過這件事特別被媒體關注以至於能見度大為提升,倒也不用因為單一事件做太多的擔憂
作者: radiocanary (電光水)   2016-09-09 19:31:00
認同處理方式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6-09-09 19:39:00
會吵就有糖吃~事假
作者: Cishang (辭..)   2016-09-09 20:00:00
一下子批沾光 一下子又為國爭國.. Zzz
作者: xurum (看看就好)   2016-09-09 20:00:00
紅的明顯,那些說越級上報的眼睛還大腦是裝飾品嗎。是國防部一開始以街舞不是體育署認可的活動為由不給,結果現在又可以了,所以根本不是能不能是想不想給假的問題。還有542旅的旅長是很支持潘的,一直都是國防部不准假所以潘才選擇這樣的做法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0:07:00
國防部就照規定來而已,給事假也合理。該給公假的依據是?如果今天要去比賽街舞的的一介公務員或公立學校教師或各位連上的某某長官,大家都還認為該核給公假嗎?的是然後越級上報其實是事實...國防部和教育部體育署的最低共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6-09-09 20:16:00
樓上就好笑了 潘就是不願役 假設根本沒意義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0:17:00
同上級單位是行政院。不過也就是有個越級的事實而已。那義務役就該拿到公假的依據是?
作者: PF30   2016-09-09 20:32:00
如果全單位原本都知道,就是卡在國防部那就真的是很瞎...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0:38:00
可是國防部參照其他機關的規定有瞎嗎?
作者: PF30   2016-09-09 20:40:00
既然要討論,那就講清楚是依據什麼規定不放行;另外如果非戰時或演訓期間,這種狀況也不得放行嗎? 是說即使代表台灣出賽為國爭光無法通融,那是不是落實了入伍抹殺一年的口實? 這不是版上平時靠腰的嗎?而且現實上也已經放行, 所以就如ldeathkiller所說,不是不行(更正式Xurum)只是不肯麻~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0:53:00
只是覺得國防部這樣做也沒什麼不對而已。(不是在酸也不是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9-09 20:54:00
其實是個要說是國手有點牽強 就是臺灣的隊伍這樣所以不給公假完全合理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0:55:00
想觸霉頭)要是在飛機上或國外出了什麼狀況,總會有人說「要是不准假」就好了。國防部只是想少一事。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6-09-09 21:00:00
國軍就是照你這邏輯做事才會變成這麼爛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1:04:00
我覺得不是。問題還是在各種「便宜」之門大開。還有太多前置量(雖然真的工作了才會發現主管想要的前置量比國軍要求的多太多了XD)。
作者: PF30   2016-09-09 21:08:00
剛剛我還真的去查了一下"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根據目前規定, 義務役士兵好像只有考試/法定答辯作證可以請公假,士官軍官多了一個"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ㄜ好像也要跟職務有關當我沒說.......總之這個事件確實只能以事假處理然後vulpix如果把為代表台灣出賽,國爭光事假當成便宜之門,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1:13:00
我不是在影射這件事,只是單純回應wzmildf。加引號是希望到的人注意讀音。
作者: PF30   2016-09-09 21:14:00
會不會太有想像力了一點? 就像我前面講的,義務役弟兄天天都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1:14:00
^看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9-09 21:15:00
這個活動要說代表台灣出賽其實有點牽強啦"代表國家"要名正言順的話 只有以國家協會為單位報的才能叫代表國家出賽例如綜合運動會、單項運動錦標賽像這種活動比較算是 它是臺灣的團體
作者: PF30   2016-09-09 21:17:00
該團體的背景就是台灣區冠軍得以晉級國際舞台,某種程度就是該賽事的台灣代表了,而非單純以台灣國籍參賽吧? 另外就是樓上的那種協會代理才會造成現在的各種運動邪會爭議...再說了,一堆運動協會在台灣根本只是民間組織,根本不受政府管轄...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9-09 21:20:00
協會爭議是另一個議題 但是以現行制度就是唯一對口
作者: PF30   2016-09-09 21:20:00
而且有太多的活動甚至都沒有協會組織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9-09 21:21:00
然後這些比賽 另需要體委會的認可 例如世大運或奧運除了協會報名 仍須經過體委會的窗口所以我認為還是有透國政府機關的窗口才能說是代表台灣出賽
作者: PF30   2016-09-09 21:22:00
OK這樣的話我能接受您的說法...後來想了一下,這個事件真正的問題恐怕在於"出國"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9-09 21:24:00
不過我想八卦板的看到這種 就會直接噴代表台灣為國爭光 爲什麼要檔因為義務役出國很麻煩 關鍵就是國防部是否接受用這個"國手?"的名義 讓現役可以出國
作者: PF30   2016-09-09 21:27:00
剛剛又去看了出國規定,只能說是不是國手恐怕不是關鍵,應該是國防部人事次長室那邊擋的,但沒有看到詳細出國規定,只有審核詳細一點有出國申請的規定,義務役非主官要先有上校級同意,然後要送國防部那邊審核,沒有其他審核詳細規定的樣子~裁量權不小
作者: xurum (看看就好)   2016-09-09 21:56:00
越級上報的定義該是沒有按照層級直接上報才是,但潘完全是照規定一級一級往上報,同旅的是知情也支持,完全就是卡在國防部不給,不懂為何有人硬要扣人家越級上報這頂帽子,說以後都只要跟總統陳情就好,本來該層級無法處理就是往上報啊,人家照規定來處理卻有一堆腦民酸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22:08:00
不對,這個問題是在於透過媒體渲染之後,會形成一種「有問題通通找總統」的氛圍,這會把整個行政系統搞亂,變成總統府下指導棋,下屬只要聽話的問題軍中的系統陳腐歸陳腐,是否需要更新觀念那是另一個層次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09 22:10:00
林全表示:... 越級只是陳述「跳過行政院」而已。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22:10:00
樓上x大不需要一概打成都在酸
作者: IPSN (*TECHNO*GT155)   2016-09-09 22:14:00
這種比賽也要給假??全台灣有多少人知道這比賽 真是爛政府~~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6-09-09 22:16:00
基本上讓台灣走出去我是支持的,但今天把問題扣在國防部有沒有刁難,是不是有點小鼻子小眼睛了?不論最初處置是如何,現在的情況就是變成「跟總統說就可以」的形貌,才執政三個多月就刻劃這種面貌,對行政系統不是好事,以後就知道了這點才是更需要去擔心的呢。
作者: gh34163 (這。)   2016-09-09 22:42:00
得獎一定又各種捧覽趴
作者: jk2233 (衝衝澄)   2016-09-09 23:01:00
得獎搞不好還有榮譽假,沒得獎就回去補留守戰備到死~
作者: Cervelo1995 (........)   2016-09-09 23:03:00
國防部審核確實有說不的權利,總統(三軍統帥)知道後卻說OK,這之間確實是很有意思;但一直扯民情氛圍很沒意思,感覺變成在抱怨政府,反而跟本篇沒太大關係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9-10 01:40:00
爽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10 01:56:00
這件事就是炒到蔡英文那兒才放行 這樣對健全的行政體系不好 反正台灣人也不在意嘛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0 05:49:00
上面說出國應徵工作的也太好笑了 你有那本事代表台灣嗎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國家考試可以公假 那代表國家出國比賽要用事假的理由是?國家考試還是個人私事而已只不過憲法寫了一條人民有權應考試服公職國防部就不敢擋那是不是該修憲加一條人民有權代表國家出國比賽??
作者: showyou07 (司馬億)   2016-09-10 08:31:00
可以放榮譽假了吧乾
作者: ohmygodha (paradox)   2016-09-10 09:25:00
看到有些推文就覺得難怪台灣常常唯有讀書高 不是常見的競賽性活動就被看不起 都代表台灣出國比賽了 街舞就不行?b大說的滿有道理的 國防部最好要有自己的原則不要老是有一些守舊封閉的思維的原則就是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16-09-10 09:44:00
lingray大說的是,只要憲法(或法律)有就給公假。國防部可以不給假(公假事假都是)的理由是沒有規定非給假不可。現在就是義務役要出國+街舞不在體育署的列表上(至於是不是以個人名義報名就不知道了。或許真有以官方的臺灣代表隊出賽也不一定。)所以才不給的,國防部在這件事上何辜。(被罵只是因為是國防部。看不起不常見的競賽性活動的是教育部啊...)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9-10 16:07:00
上班給你去練舞,真爽有哪一份工作是這麼爽的?
作者: steven841003 (九號摸一槍)   2016-09-13 09:42:00
純練舞就放假當然不好,但人家打到國際賽為國爭光欸也只有街舞比賽可以在舞台高舉國旗,放這個假很有意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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