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更生人入伍 國防部挨批歧視 阿逸沮喪:無法脫去犯罪標籤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9000302-260102
今年滿20歲的阿逸,16歲時犯下性侵等案,在桃園少年輔育院保護管束2年8個月,今年5
月出來,7月報名國防部海軍陸戰隊4年制志願役,最近突然被以「緩刑未滿」為由拒絕他
入伍。桃園市校外會春暉志工吳豫州批評,國防部歧視少年更生人,將製造更多社會問題
。國防部表示,軍方很想協助阿逸,但於法規,無法幫忙。
被國防部拒絕,阿逸感到失志與怨恨,他說:「我犯了錯,已付出失去兩年多自由的代價
,為何無法脫去以前的標籤?為何不能服志願役賺錢給媽媽及弟妹?」
阿逸國中時爸媽離婚,媽媽要養育他和弟弟妹妹,她欠了銀行200多萬元,又欠20多萬元
健保費,因阿嬤有房子,不能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阿逸媽媽身體及眼睛都不好,無法工作
,這個家原本要靠他撐起來,但現在不行了。
阿逸16歲時,交了一些壞朋友,在一群人慫恿下性侵了一個女孩,高職夜校只讀半學期就
被判定到桃園少輔院進行感化教育,緩刑3年,緩刑後年7月才到期。
阿逸在少輔院表現也很好,今年3月桃園少輔院管樂合奏團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得到特
優,被稱為「台版放牛班的春天」,他是其中一員。少輔院人員認為阿逸「可教化」,在
他離開時,請託吳豫州帶著他,避免再入歧途。吳豫州認為阿逸已改過自新。
為幫助家裡,阿逸想了一個最快的賺錢方式,那就是去當兵,而且要選難度最高的軍種,
他7月時報名了4年制志願役海軍陸戰隊,預計9月入伍,每月薪水3萬6000元。不過8月中
旬時,國防部以他還在緩刑期,拒絕了他。
吳豫州表示,依照法律規定,少年事件的前科應該塗銷,國防部沒資格去查阿逸這方面的
資料,現在不但查了,還拒絕他入伍,這是政府帶頭「就業歧視」,也是將阿逸推入黑暗
深淵。
國防部官員說,志願役役士兵招募資格條件,需未判處徒刑或未受感訓、強制戒治、觀察
、勒戒、保安、保護等處分之宣告者;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
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