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2016年08月16日14:09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在家為保護孕妻,扣頸壓制利用夜色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導致張男
窒息死亡,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開庭,死者家屬質疑何男使用
陸戰隊服役期間學會的格鬥技法害死張男,何男供稱服役期間「只有割割草、打打雜。還
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強調當時憑直覺做出正當防衛,不知張男會喪命,請求改判無罪。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晚間,何男(31歲)與當時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回家,黑暗中發
現張男(47歲)躲在浴室,何男質問:「你是誰!」見張男不答且一手似持有兇器,擔心
站在門口的妻子遭襲,奮勇力阻張男衝出浴室並扣頸壓制在地,警員獲報到場將張男送醫
,仍因窒息不治。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上午
開庭,張男的家人出庭指控何男下手兇殘,強調:「就算是小偷,也不至於要被勒死!」
由於案發之初,盛傳何男是以服役陸戰隊學會的武術或格鬥技壓制張男,張男家人今當庭
質疑何男宣稱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的說法避重就輕,認為「陸戰隊員至少會學擒拿術或簡
單的柔術(巴西一種武術),就算文書兵也會學」,請求合議庭查明何男服役時有無此課
程。合議庭逐一訊問何男入伍服役過程,何男表示在陸戰隊服役「只有割割草、打打雜」
。
審判長聞言不信,加重語氣訊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何男回稱:「因
為在烏坵外島當一般兵。到烏坵之前,先去左營約一個月,還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審判
長再三訊問:「沒有學其他戰技?」何男說:「就是搬東西,割草。」
檢方認為,本案與何男會不會武術無關,而是何男壓制張男時,明知張男呼吸困難仍不鬆手,有防衛過當情
形,因而過失致死。何男仍堅稱自己正當防衛,沒有過失。
律師為何男請求改判無罪,認為張男的死因與他的心臟病史及毒癮有關,一般人遇到跟何男相同緊急狀況,都很難冷靜
,況且警員到場時,張男仍有呼吸,代表何男壓制時已盡注意義務。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
,下月6日宣判。張男家人庭外戴口罩不受訪,何男表示緩刑雖不用坐牢,但判有罪就會
影響張家對他提告的數百萬元求償案,他認為:「那以後別人來你家偷東西,就給他偷好
啦!你要殺人,就給你殺好啦!我動到你,你還要告我!」(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16/92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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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審判長一定沒當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