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作者: ofese0207 (樂透賓狗)   2016-08-16 16:47:21
勇夫駁戰技勒斃賊 法官:陸戰隊只割草?
2016年08月16日14:09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在家為保護孕妻,扣頸壓制利用夜色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導致張男
窒息死亡,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開庭,死者家屬質疑何男使用
陸戰隊服役期間學會的格鬥技法害死張男,何男供稱服役期間「只有割割草、打打雜。還
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強調當時憑直覺做出正當防衛,不知張男會喪命,請求改判無罪。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晚間,何男(31歲)與當時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回家,黑暗中發
現張男(47歲)躲在浴室,何男質問:「你是誰!」見張男不答且一手似持有兇器,擔心
站在門口的妻子遭襲,奮勇力阻張男衝出浴室並扣頸壓制在地,警員獲報到場將張男送醫
,仍因窒息不治。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高院今上午
開庭,張男的家人出庭指控何男下手兇殘,強調:「就算是小偷,也不至於要被勒死!」
由於案發之初,盛傳何男是以服役陸戰隊學會的武術或格鬥技壓制張男,張男家人今當庭
質疑何男宣稱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的說法避重就輕,認為「陸戰隊員至少會學擒拿術或簡
單的柔術(巴西一種武術),就算文書兵也會學」,請求合議庭查明何男服役時有無此課
程。合議庭逐一訊問何男入伍服役過程,何男表示在陸戰隊服役「只有割割草、打打雜」

審判長聞言不信,加重語氣訊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何男回稱:「因
為在烏坵外島當一般兵。到烏坵之前,先去左營約一個月,還學了游泳跟踢正步!」審判
長再三訊問:「沒有學其他戰技?」何男說:「就是搬東西,割草。」
檢方認為,本案與何男會不會武術無關,而是何男壓制張男時,明知張男呼吸困難仍不鬆手,有防衛過當情
形,因而過失致死。何男仍堅稱自己正當防衛,沒有過失。
律師為何男請求改判無罪,認為張男的死因與他的心臟病史及毒癮有關,一般人遇到跟何男相同緊急狀況,都很難冷靜
,況且警員到場時,張男仍有呼吸,代表何男壓制時已盡注意義務。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
,下月6日宣判。張男家人庭外戴口罩不受訪,何男表示緩刑雖不用坐牢,但判有罪就會
影響張家對他提告的數百萬元求償案,他認為:「那以後別人來你家偷東西,就給他偷好
啦!你要殺人,就給你殺好啦!我動到你,你還要告我!」(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16/92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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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這審判長一定沒當過兵
作者: iversonya (iversonya)   2016-08-16 16:49:00
割草無誤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08-16 16:52:00
審判長大概是替代役或免役吧或者4女森
作者: sipkla78 (發病中的OT)   2016-08-16 16:57:00
他說的是真話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6-08-16 16:59:00
這樣真的遇到竊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 還要擔心他受傷之類的
作者: AlonsoJS (AlonsoJS)   2016-08-16 17:01:00
我海陸退伍,真的常常拔草割草,我那時拔到每週放12假
作者: q123123no1   2016-08-16 17:03:00
說真話還要被嗆....審判長沒當兵過XDDDDD
作者: k960674 (Kaul)   2016-08-16 17:06:00
就算他說的是真話也和勒斃這傢伙無關吧,早就有很多證據顯示他防衛過當了,更重要的一點是就算撇開當兵他也練過其他武術啊XD
作者: a1739244 (Axie)   2016-08-16 17:07:00
都遭小偷了 還持凶器 難道要先被他桶死?
作者: flamer (大前田希千代後援會會長)   2016-08-16 17:09:00
真的是垃圾 遭小偷變強盜時有所聞 他懷孕老婆還在旁邊耶當下沒有爆發開殺的男人應該不能算雄性了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6-08-16 17:10:00
審判長一定沒當兵
作者: berryc (so)   2016-08-16 17:24:00
不會幹架的只能用蠻力拚命,失手打死人就有罪
作者: IPSN (*TECHNO*GT155)   2016-08-16 17:25:00
這審判長若不是太天真就是很故意要酸...
作者: berryc (so)   2016-08-16 17:25:00
會武術的更慘,要在不使對方死殘的前提下防衛, 不然罪更重鬼島就是鬼島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6-08-16 17:35:00
這記者在標題就做了價值判斷啦 還要討論甚麼
作者: blockight (我愛笨蛋,笨蛋愛我)   2016-08-16 17:42:00
我海陸744T,我連割草都沒學到…只會搬東西的小兵路過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6-08-16 17:50:00
這小偷的家人還真無恥
作者: bl00190   2016-08-16 18:02:00
保護懷孕的老婆剛好而且 被他衝出來 撞到孕婦 流產算誰的?
作者: ylsh20327 (t1213121)   2016-08-16 18:03:00
菜逼八沒當兵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6-08-16 18:08:00
這審判長快笑死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6-08-16 18:16:00
請問判過失致死錯在哪?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作者: weidolphin (dorawei)   2016-08-16 18:22:00
不就防衛過當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6-08-16 18:31:00
台灣也該立一些類似美國堡壘原則的法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8-16 18:31:00
這法官傻傻的 是我就在加條洩漏國家機密
作者: stevenyu82 (鮪魚)   2016-08-16 18:41:00
洩漏國家機密欸
作者: blackteatea (紅茶)   2016-08-16 19:29:00
笑死了不會親自走一趟營區,
作者: k29547968 (夜月星塵)   2016-08-16 19:36:00
笑破
作者: cvngoo (goo)   2016-08-16 19:39:00
吹冷氣 坐辦公桌講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麼什麼的都很容易真的在現場 你會用多少代價保護家人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8-16 19:55:00
這傢伙真的該抓去關一關,心態可議
作者: lindviorair (LINDVIOR)   2016-08-16 20:07:00
幹 這家人真砸碎 以後這家人遭小偷比照辦理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6-08-16 20:13:00
米蘭達宣言不是好看的 你有權保持沉默 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我記得這件事發生時媒體也加油添醋了不少 只能說有可能被告就要低調點 話不能亂講 更不能招惹媒體
作者: loverpost (歡迎光臨My heart...)   2016-08-16 21:01:00
法官是不用當兵是嗎......
作者: wadeaicxz (阿神)   2016-08-16 21:40:00
審判長沒當兵 頭殼有洞會割草就很了不起了 還嫌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6-08-16 21:43:00
法官真該來軍旅版看看自己有多丟臉
作者: tomwhite (小白)   2016-08-16 22:13:00
沒當過兵的法官 一身菜味
作者: radiocanary (電光水)   2016-08-16 22:21:00
割草打雜搬東西無誤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8-16 22:39:00
官大學問大啊 吹冷氣就飽了
作者: a2006003   2016-08-16 22:53:00
海陸真的只教游泳 跳海啊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08-16 23:46:00
三小,現在加害人比被害人還大就對了懷孕老婆在旁邊還不爆發的不是男人,要是我當下也很難維持理性,誰知道對方是不是有同夥、有兇器?殺生為護生啦
作者: darrenhung (Darren)   2016-08-17 00:02:00
斬業非斬人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8-17 02:06:00
當時小偷都躲起來了 他還跑去追這何止防衛過當 根本故意殺人了
作者: iwjyyq (iwjyyq)   2016-08-17 06:43:00
當然要追阿!誰知小偷偷走什麼或會不會趁機滅口
作者: UltraSeven (神奇小熊在我家)   2016-08-17 08:57:00
這我完全相信啊 就只有割草啊
作者: HercuLiz (我要閃人啦)   2016-08-17 08:58:00
前面還能說正當防衛,但連警察到場後他還不肯鬆手,這沒防衛過當那什麼是防衛過當...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8-17 09:17:00
一群白痴 小偷是加害人 被勒死算啥?這官司的加害人是屋主 判過失致死還太輕 台灣就是有一群看到小偷就全都要殺光的笨蛋這個屋主還跟一堆暴民一樣亂講話 想帶風向 沒人要求要給小偷偷到爽 只是你不能把人宰掉 就這麼簡單而已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下 一審判關三月緩兩年 二審除非變更法條不然就不能判更重 這件事我本來覺得遺憾 現在覺得這樣判真是便宜這屋主了 把人幹掉不認錯也就算了還在那邊帶風向 真的該進去關一關反省反省
作者: dsasdfg (dsasdfg)   2016-08-17 09:41:00
樓上只會啃書 不懂現實的屁孩白癡
作者: TassadarGau (艾魯維斯)   2016-08-17 10:20:00
你好手好腳不要犯法跑來人家家裡會被勒死嗎?就算真的防衛過當判三個月緩刑兩年,犯罪者家屬還想求償。今天如果變成該小偷狗急跳牆造成孕妻流產甚至一屍兩命,你看這些家屬會不會接受被求償,肯定撇的一乾二淨說該小偷與家裡早斷絕關係,平時游手好閒不務正業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17 10:58:00
都侵入住宅了防衛下錯了嗎 國外很多只是踏入別人庭園就被開槍打死的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8-17 11:34:00
一堆如果,偏偏就是一個如果都沒成真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6-08-17 11:37:00
廢話不割草打雜不然國軍要幹嗎? 法官一定沒當過兵
作者: Yakei   2016-08-17 12:02:00
推lingray
作者: AstrayKnight (牽小白兔看月光的大黑熊)   2016-08-17 12:04:00
看到小偷殺光有什麼不對?所以下次遇到小偷強盜入侵住宅 動手防衛之前要記得先請對方填寫完整具名的過往病史資料並親簽蓋章這樣我們才知道應該下多重的手才能夠把小偷強盜制服且對方不死不傷不痛?到時候如果有出現死傷解剖的時候才好拿著親簽病史當證據 : 喔~死因是心肌梗塞 當初他自己上面沒有寫
作者: bl00190   2016-08-17 12:18:00
判刑 緩刑可以接受 但是還要求償就超過了
作者: Bigcookie2 (ミン)   2016-08-17 12:53:00
Lingray講得有道理啊。法律上站不住腳法律就是一翻兩瞪眼。你確實違法。不罰不對啊理性判斷的確是要分開算不傷不痛是誇張點。但是畢竟殺人了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08-17 13:00:00
家屬還敢求償,真不要臉,害人被關不道歉就算了
作者: Currahee52 (Currahee52)   2016-08-18 22:56:00
全力支持屋主也對小偷家屬提告 他和老婆還有肚子裡的小孩受到的驚嚇誰來負責?沒有人應該承受本應安全的家裡多了一個手持兇器的陌生人造成的心理創傷..應該向小偷家屬要求償
作者: dye1122334 (鄭常)   2016-08-18 23:41:00
樓上LINGRAY有什麼事啊,替小偷說話
作者: segabandai (where's my id?)   2016-08-20 16:18:00
反串吧 不然以後L先生門不要鎖給大家去偷喔看到有賊記得不可以動手喔 動手的壞壞喔
作者: briangod2   2016-08-25 18:27:00
審判長怎樣沒判他洩漏國家重要情資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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