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停役後判定替代役體位回役問題

作者: fp72 (憲政專家老周)   2016-05-21 03:47:38
各位弟兄大家好
我今年2月中旬因病停役 共服役110多天
今天收到後指部來函 主旨載明
【台端因病停役體位判等結果為替代役體位,依規定轉服替代役】
當下嚇到髒話連發 因為印象中之前爬文停役後就不用回役了
想請問這樣的意思到底是要不要轉服替代役阿?求解
作者: SSJay (Seraph)   2016-05-21 05:18:00
停役之後不用再當替代役的標準是停役前必須當滿4個月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6-05-21 05:44:00
什麼?!還要再當替代役?到底是30天還是120天啊…
作者: Alkane ((☆_☆))   2016-05-21 06:22:00
是120天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6-05-21 08:29:00
別緊張現在真的是30天啦…這張只是通知你體位改判成替代役體位,之後會有免回役證明的擔心的話打去役政署詢問吧!
作者: fp72 (憲政專家老周)   2016-05-21 08:45:00
因為假日沒地方問有點慌張 感謝各位的說明!
作者: daniel54088 (daniel54088)   2016-05-21 09:39:00
別緊張 之後會給你免回役證明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6-05-21 10:35:00
原來如此,小弟有僵直性脊椎炎問題也打算等下部隊之後再辦停役,感謝原po和其他大大
作者: fp72 (憲政專家老周)   2016-05-21 15:51:00
問後指部結果確實不需回役 虛驚一場 感謝各位解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