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使用1985使用時機

作者: thumba87295 (陽光肥肥)   2016-04-19 12:38:46
※ 引述《thumba87295 (陽光肥肥)》之銘言:
: 各位大學長們,大家好,小弟是2200T的菜兵
: (以下文長敬請見諒)
: 我也不拐彎抹角了,我們單位不是野戰單位,是學校系列的
: 個人覺得很涼,起初剛下部隊沒多久,就被指派去出割草公差
: 後來我們連長走了,由一個副連長帶起我們整個連隊作息
: 因為他看到我之前有割過草,所以就直接指派我為割草手
: 一路割到退伍,我心想沒有大礙,幫連上割草也算出一份苦力
: 但是到了今年3月....
: 我割草時,發現耳朵聽力好像不太正常,感覺有聽力受損的情況
: 因為我除了使用背負式割草機,也會被指派使用割草車
: 雖然使用期間都會帶耳塞式耳機以減少噪音
: 但還是會有影響,再加上其實我們連上的值星(多數)只會叫我一直割草
: 不會理我們割草的心理及身體狀況,晚上也不給時間休息,一樣狂做雜事
: 就在上上週我跟主官提出因為身體狀況,所以不能割草
: 結果他就叫我去開證明,說什麼暫時相信我,晚點名時
: 還當著大家的面說,如果有身體疾病不能做什麼事,就快去開證明
: 不然他就視同欺騙上級,改以刑法或民法處置
: 我心想,我跟POA講過,我們POA也沒有要讓我割
: 也跟值星講,沒有割草證書的不要讓他下去割,不然督導來,一督就爆
: 之前也有學弟來承接割草,但只跟POA講一聲,割草很累,沒有任何福利所以不想割
: 所以POA就沒叫他割,那時候我心裡想,那我撐這麼久做什麼
: 之前也想過想打1985申訴,但心想到最後也是POA在處理那些報告(跟POA感情還挺不錯)
: 所以就沒有打下去,但這次,讓我真的有點忍不下去
: 在剛剛我們值星打電話給我,叫我明天收假記得也要帶證明回去
: 問題星期日怎麼開證明阿?醫院門診我怕還不會開....
: 說主官要得,我心想這不是要搞定我的意思嗎?硬要用刑法民法告我就對了
: 我今天也沒特別做什麼事惹到你,只是身體真的感覺有異狀,不能割草
: 就硬要弄倒我,真的越想越火大,所以請問各位大學長們,我該如何處置?
: 備註:1.倒數77天反陽
: 2.已經不怕黑了,要按表操課,我都看過課表,沒問題可以撐過去
: 3.沒有割草證書,所以之前都是偷偷割的
各位學長好,因朋友在軍營中,無法上來發文
所以把帳號給我,請我幫忙問問(以下第一人稱視角)
在我打完電話後,有人跟我說,我所po之文章含有辱罵他人之詞匯
在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罪''可成立
並請我把文章撤下,否則我們的主官可以告我
想請問板上各位精通法律的大大們,這條是否成立呢?
另外如果要我刪除文章而不提告,是否牽扯到言論自由呢?
還請各位學長們幫忙解答!
備註: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公然就是使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所以,公然侮辱罪就是在一定
人數的面前辱罵他人,造成他人名譽受損,例如在電視上罵總統是王八蛋,或者是在網路
上罵別人是賤貨,都有可能在本立罪名。
公共利益關聯性非情緒性的謾罵屬誹謗
上述為我的輔導長轉給我的資料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19 12:42:00
這樣就公然侮辱,八卦板都要滅板了
作者: ponwho (教練我想打球)   2016-04-19 12:43:00
叫他快告阿 笑死人了 在陰間還想告人鬧大喔 笑他們不敢
作者: Jimmy2010   2016-04-19 12:45:00
叫他告阿....兩個同時批公假出庭多爽哀
作者: thumba87295 (陽光肥肥)   2016-04-19 12:48:00
所以想請各位大大一下,我朋友能站的住腳的言詞是什麼呢?
作者: allen73420 (習慣)   2016-04-19 12:53:00
公然侮辱保護的是個人法益中的名譽權,但是你文中好像沒指名道姓罵吧,外人也無從得知你罵的副連長具體是哪個人,自然名譽權也不會受損吧
作者: kenny2963 (與風吹拂)   2016-04-19 12:54:00
基於事實評論不算吧,況且也沒謾罵,不然言論自由何在?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19 12:55:00
告完變法院認證就好笑了
作者: kenny2963 (與風吹拂)   2016-04-19 12:55:00
他敢告就鬧到八卦版,上新聞馬上搞死國軍www
作者: catbeer2000   2016-04-19 12:55:00
事實陳述 讓他爆吧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6-04-19 12:56:00
這下好玩了 快報媒體啦XDDDDD
作者: jonnyboy5555 (jonnyboy55555)   2016-04-19 12:57:00
原po在文中有形容低能的副連長,我想他們應該指這一句
作者: catbeer2000   2016-04-19 13:00:00
學校系列的副連長這麼多個 是哪一個 XDDDD
作者: ponwho (教練我想打球)   2016-04-19 13:08:00
給他告阿 等著看法院認證的低能XD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16-04-19 13:23:00
猜想只是嚇你,讓你畏懼
作者: fishlinghu (令狐瑜)   2016-04-19 13:37:00
感覺沒辦法成立 因為沒有指名道姓 誰知道你的副連長是誰啊= =叫他媽的1985割草問題先處理好 不然就再打
作者: Sotkort (這又是何苦)   2016-04-19 13:47:00
別怕罪名不成立的,鬧大了,志願役才完蛋
作者: adcc (小宗哥)   2016-04-19 13:51:00
1985打下去 自己權益自己挺反陽倒數豁出去 軍旅後半黑到底軍旅板上一條心 軍官出庭慘兮兮別怕我們都在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04-19 14:39:00
建議原po,要是你真的怕公然侮辱成立,又嚥不下這口氣你可以把上一篇文章重編,去掉疑似帶有侮辱性的字詞然後撤掉上面那篇,再馬上把重編好的文章發出去不就好了反正你長官只說要你撤前面文章,並沒說你不能後面重發文章不是嗎?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4-19 14:41:00
笑他不敢啦 真的被告 聯絡檢察事務官把開庭地點轉到自家附近 跑死那些官還有 文中並沒有直接人身攻擊以及不雅字眼 不用怕罪名起不起訴在檢察官 不是單位長官說了算我幫你找長會怕的法條 陸海空軍刑法第46條長官以強暴、脅迫、恐嚇、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訴願、訴訟、陳情或申訴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作者: zen777 (批踢踢武神)   2016-04-19 14:55:00
千萬不要刪 國軍絕對不敢告 你反而能把這篇投到蘋果
作者: a2b183good (緋)   2016-04-19 15:00:00
不刪+1 國軍這麼怕事,只敢私下來,鬧大了就跟孬孬ㄧ樣,看憲兵事件就知道,私下嗆的要命,事情浮上台面之後又是另外ㄧ個樣子了,根本呵呵
作者: airbone0407 (楊區長)   2016-04-19 15:05:00
國軍喔,等到鬧大就會切割啦,還想告人XD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4-19 15:05:00
國軍有這種反應代表他們慌了 呵呵呵
作者: airbone0407 (楊區長)   2016-04-19 15:06:00
國軍的監察機關嗎? 一群不懂法的拿個法條就想嚇人咧鬧大就對了,坐看這些很懂法條的國軍崩潰~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4-19 15:15:00
翻譯:你們副連想退伍了啦
作者: autumnwind (唉~~)   2016-04-19 15:52:00
https://www.mnd.gov.tw/POM/POMailBox.aspx你的問題可以去問這信箱裡面有法令查詢,相信國家會提供你"專業"的回答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6-04-19 16:08:00
笑他不敢告啦,不過到時候大概變來陰的,裡面的腦子大概都那樣
作者: K196 (k196)   2016-04-19 16:12:00
低能泛指能力低下,從文中所知貴單位副連長領導統御能力確有問題,以低能形容未嘗不可。
作者: timmyen (new life)   2016-04-19 16:30:00
想申請法院認證吧
作者: aoecc (小城故事有夠多)   2016-04-19 16:37:00
文中別無有關某副連長之真實身份或特徵之標誌,自難認低能副連長等同對真實世界之某人社會上之評價有所貶抑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6-04-19 16:37:00
告不成啦放心 公然侮辱的成立點又沒到
作者: aoecc (小城故事有夠多)   2016-04-19 16:44:00
侮辱要足以貶損特定人之聲譽。判斷標準必須是理性第三人眼中,被害人社會人格尊重遭到損害,但根本沒人看的出來副連長是誰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6-04-19 16:57:00
給他錢快點告
作者: thumba87295 (陽光肥肥)   2016-04-19 16:57:00
(本人)感謝板上各位學長的支持,下午已找我們監察官談過了,也當面跟連級主官(管)釐清問題了,目前事情已完美落幕,在這也很感謝我們營長及監察官及保防官幫忙,後記等小弟我休假在打囉!
作者: henry5405 (Tokyohot)   2016-04-19 16:58:00
紅明顯 我當初也被威脅要告後來沒事
作者: munemoshune (mnemosyne)   2016-04-19 17:06:00
別怕,版友們基本上都很愛看這種北七軍官爆炸,資訊上一定幫你!
作者: poikg (艾斯姆迪)   2016-04-19 17:28:00
給你錢快點告
作者: ssarc (ftb)   2016-04-19 19:46:00
你又沒說是誰,請他不要對號入座,洩洩指教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04-19 19:50:00
不用怕啦,我被告過的,他只是嚇唬你不懂
作者: dsasdfg (dsasdfg)   2016-04-19 20:57:00
哪來狗副連長 怎不來告我?
作者: rsy (~神乎其技~)   2016-04-19 21:06:00
轉給時代力量 他們會在立法院幫你問一下國防部長哪邊有問題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16-04-19 21:48:00
法條就用錯了 沒成立不用怕啦,他根本不懂。嗆他失敗要告他誣告
作者: Williamxxx ( 2 1 4 8 3)   2016-04-19 22:26:00
到時候變法院認證就好笑了XD
作者: a8205222002 (LIAOSH)   2016-04-19 23:21:00
告啊 一群汪汪在嚇你而已 真的都當大家跟他們一樣沒唸書欸不然不打1985了 投書給媒體如何呀
作者: duncanparker (聽海哭的聲音)   2016-04-19 23:23:00
換你告他阿 用陸海空軍刑法 看誰比較爽~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6-04-20 00:21:00
快去投書給立委啦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16-04-20 00:29:00
相信我國軍不敢告
作者: wouldyou (Loser)   2016-04-20 22:03:00
幹拎老背 軍中真的專出低能 還把別人也當作跟他們一樣低能 我快笑死
作者: takenzo (Vietnam War)   2016-04-20 23:03:00
直接報料蘋果吧,又快又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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