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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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參謀長印章蓋公文 前飛指部情報官判刑2年
2016-04-0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國防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防空管制中心軍事情報科前謝姓少校情
報官,為避免簽呈層轉核決導致延宕受懲處,竟私刻參謀長等印章,於簽呈蓋印,並偽造
指揮官署名,批示「可」;謝男還假冒長官簽名,詐領差旅費四四五四元,新北地院依偽
造文書、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污等罪,判謝男徒刑兩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
兩年,並應上繳國庫卅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卅七歲謝男因承辦公文書有時效性,加上業務量繁重,為貪圖一己之便,一○
一年間至印章店偽刻飛指部參謀長、副參謀長印章;一○一年十月至一○二年一月間,於
「一○一年第三季情報專題研究案」、「一○二年情報參謀軍官班召訓計畫事宜」等八份
簽呈,蓋上參謀長、副參謀長印章,還冒名指揮官簽名,寫下日期並批閱「可」,完成後
便將這些簽呈送至文檔室歸檔。
飛指部前年八月進行內部安全管理檢查,在謝男置物櫃發現偽造印章,此事才曝光。
國防部調查發現,謝男一○二年辦理情報實際計畫,理應於一○二年七月初前往花蓮及新
北進行情報作業督考評鑑,他因業務繁重沒去,卻在考評表及出差單上偽簽長官姓名,不
實申報差旅費四四五四元。
法官審酌謝男犯後態度良好,且詐領差旅費金額甚低,加上他因犯下此案,已於去年六月
申請退伍,因此予以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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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偽刻長官印章小卡
防假冒長官簽名小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