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扁平足的痼疾,在新訓時有去軍醫院複檢過,
報告是過了一個多禮拜由醫官告訴我的,當時兩腳的
角度是162.X,當下覺得蠻詭異的,於是下了部隊後想
自費再自己去驗驗看上週特地北上到了內湖三總驗,
報告出來後竟跟新訓驗的角度一模一樣,0.1度也不差
也令我很納悶,不同醫生拉的角度應該些許的差異才
對,這禮拜聊天時有跟班長說到自己有扁平足的問題,
班長告知POA後,就說會安排我去三總複檢,但是我已
自費複檢但我沒跟POA提到,那這樣還可以再去三總驗一
次嗎?還是我要自己再去其他軍醫院自費複檢,怕還是
拿到一樣的報告,對於這些流程比較了解的前輩們幫
小弟我解答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