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的鄰居小弟報考了103-1中央單位資電部的志願役士兵
殊不知至今尚未領到正常薪餉!十月的貸款繳不出來,跟我哭窮!
可是他的生效人令早就在七月底發給當事人了,而且還是影本!
鄰居小弟說”人事和預財學長說會幫我追,可是八月說人令沒收到無法辦!九月預財學長
說忘了辦!現在問……預財學長,他說沒看到人令”
”現在詐騙集團是要鑽三個月不適服的漏洞就是了,時效過了就追補薪餉給你,三個月過
了當事人提出不適服就連追補都不同用辦了!!”
我愣住了…會不會太扯…
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只能好言相勸!尋體制建制逐級反應!處理!不要衝動!!
國家不會欠你錢!!等等安慰話語!!
汗…………
希望他不要做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