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校恐嚇中校 判緩刑3年

作者: AAAC   2014-09-02 23:53:18
2014-09-01 13:20
〔記者項程鎮/臺北報導〕
海巡署少校教官范桀譹不滿主任教官不准他參加講習,竟寄email「別逼我做傷害的事」
等字眼恐嚇對方,遭送軍法追訴,最高法院考量范哭泣認罪,獲長官原諒,依陸海空軍刑
法「恐嚇長官罪」,判處1年2月,緩刑3年確定。
判決指出,36歲范為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教官,101年7月31日上網得知,國
家文官學院將舉辦公教美展及人文講堂系列演講,范想參加,向直屬長官中校主任教官顧
家訓報告時,遭嚴詞拒絕,范認為被刻意刁難,竟寄email恐嚇顧。
合議庭認為范漠視軍人倫理,恐嚇長官,法紀淡薄,審酌范當庭哭泣認罪,獲顧寬恕,事
後工作認真不致再犯,因此宣告緩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95207
作者: Seiran (它它)   2014-09-03 00:11:00
這種還能撐到二十年嗎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4-09-03 00:17:00
緩刑好像可以
作者: love7757627 (AhChi)   2014-09-03 04:33:00
就海湖的教官啊 人還不錯啦
作者: samtony (kane)   2014-09-03 06:15:00
這種展覽為啥 要向長官報告才能參加?
作者: Vassili242   2014-09-03 09:08:00
可能舉辦時間是上班時間 要請公假吧
作者: guanquan   2014-09-03 18:34:00
恐嚇還用email留下鐵證,他也真夠蠢的。
作者: s911150 (yjhuang)   2014-09-03 21:19:00
借轉海巡板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4-09-03 21:53:00
會知道恐嚇不要留下證據的人就不會去國軍了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4-09-03 22:24:00
海湖的教官超爽缺的 裡面一堆中上士胖的連勝文有得拼當初下士訓時海湖簡直是天堂中的天堂 軍旅中最爽的五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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