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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專科學校一名39歲林姓女連長,去年調派高雄陸軍官校負責訓練入伍生期間,竊取庫
房內迷彩服裝、鋼筷等價值2萬5000元軍用品藏放連長寢室,後因部隊發現庫房物品短缺
並著手調查,女連長擔心東窗事發,叫2名女下屬幫忙開車將竊得軍品載往其中一名下屬
家藏匿,不料下屬擔心遭法辦,主動向輔導長供出犯行,高雄地檢署今依貪污、寄藏贓物
罪將女連長及2名下屬起訴。
起訴指出,這名林姓女連長原在軍隊調查中坦承破壞陸軍官校第203棟大樓庫房門鎖,竊
取鋼筷等軍用物品,但移送檢方後,改口指當時在部隊接受調查時,因營長和營輔導長吼
罵、誘導才自白犯罪,還辯稱失竊軍品是2名下屬偷來寄放在她寢室。
但2名女下屬供稱,去年7月3日部隊發現庫房物品短缺後不久,她們就接到連長電話,要
求從連長寢室搬運一堆軍用衣物回家藏匿,因連長的命令她們不敢違抗,於是由林姓副班
長(26歲)開車載李姓補給士(23歲),拿著連長簽核的假單假裝要去婦產科看醫生,將
這些迷彩服裝、枕頭、鋼筷等載到副班長永安區的家中藏匿。
檢方認為2名女下屬礙於軍隊階級嚴明及上命下從的體制文化,不敢違抗上命才觸犯寄藏
贓物罪,因此依向法院請求輕判2人;而女連長應為官兵表率,竟漠視法令,竊取營區公
有財物,且犯後不知悔改,請求法院重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郭芷余/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