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懲處 issatomi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4-05-01 12:31:32
正式發文公告
被懲處人ID issatomi
違反板規
2-1.人身攻擊,係指對人不對事,針對板友背景討論,或是以貶抑字詞指稱板友。
(如指稱板友腦袋有洞、低能兒)
(3)一篇文章內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者,或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者,或對全體板
友進行評論者,視為鬧板。(如討論本板板風)
4-1.鬧板為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與妨礙討論之行為。
板主可依據推文反應是否為鬧板。
懲處處分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原先懲處為一個月
但有板友來信被懲處人之ID
與先前被懲處的ruruyanyu戶為分身
根據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09647293.A.FCE.html
之資訊 足以合理認定為分身帳號
故在此依照板規4-4.
凡發文及推文者(包含噓文及箭頭)不可為分身或免洗帳號,
如經檢舉發現為分身或免洗帳號
(1).若被懲處人先前於板上遭受懲處後
又使用分身帳號違反板規
經板友檢舉並需提交足夠可信之證據
第一次懲處為原先懲處額外再多加半年水桶
第二次則為水桶一年;第三次則續加半年 以此類推
故調整為水桶七個月
ruruyanyu同樣續加半年
即原先剩餘的53天+180 天等於233天
違規事實
issatomi
#1cCBXtwX
https://i.imgur.com/g7RojrA.jpeg
懲處理由
於推文內惡意群體嘲諷以及於懲處期間使用分身帳號
違規次數
2-1(3) 4-1 4-4(1)各一次
責任板主
mmmimi11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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