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懲處 sulunpas obelisk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4-04-14 20:31:01
正式發文公告
被懲處人ID sulunpas obelisk
違反板規
sulunpas
2-1.人身攻擊,係指對人不對事,針對板友背景討論,或是以貶抑字詞指稱板友。
(如指稱板友腦袋有洞、低能兒)
(3)一篇文章內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者,或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者,
或對全體板友進行評論者,視為鬧板。(如討論本板板風)
4-1.鬧板為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與妨礙討論之行為。
板主可依據推文反應是否為鬧板。
obelisk
2-6.文章及推文禁止政治文,政治文係指下列情形:
A.討論板友的兩岸政治立場、思想。
B.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或人身攻擊。
(如指稱板友為「藍白粉」、「蘇貞昌」、「某黨網軍」)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D.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如文章中使用「支那」、「台蛙」、「塔綠班」)
E.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評論全體板友。
(如指稱本板風氣有如「中共政治局」)
懲處處分
sulunpas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合併懲處為一個月
obelisk
板規2-6為水桶一年 可以尋求板規五進行救濟
違規事實
sulunpas
#1c6ZcCtS
https://i.imgur.com/Y4MJeJE.jpg
obelisk
#1c5-6SpE
https://i.imgur.com/CsZRo8z.jpg
懲處理由
sulunpas於推文內引戰以及群體嘲諷
obelisk 於推文內過度偏激違反板規2-6
可以尋求板規五進行救濟
違規次數
sulunpas 2–1(3) 4-1各一次
obelisk2-6一次
責任板主
mmmimi11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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