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黑熊學院成游擊隊?陳永康提醒非軍警青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23-11-22 21:03:29
※ 引述《zivking (1864)》之銘言:
: 對有些似是而非言論感到沮喪跟不耐。
: 例如:
: #1bMj_ha9 (Military)
: https://i.imgur.com/sI4ZKLX.jpg
: 黑熊網頁拉到最下面,
: 就清清楚楚揭露公司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 https://i.imgur.com/SzAK36T.jpg
: 既然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 那就不是內政部管轄,
: 而是經濟部範疇,
: 所以上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查詢,
: 即可獲得公示資料。
: https://i.imgur.com/DDWshdp.jpg
: 為什麼是「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太好了
那我們就來看一下他的所營事業資料
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F102040飲料批發業
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
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
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
J304010圖書出版業
J305010有聲出版業
J399990其他出版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
I599990其他設計業
JZ99030攝影業
J404010動畫影片製作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J601010藝文服務業
J602010演藝活動業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民防是ZZ99999範疇膩?
我等有人翻這很久了(我早就想打 但沒必要 既然有人提這來護航 那就打吧)
看一下上述項目 對照一下現在做的事
: 應會有許多人感到懷疑或好奇,
: 如果稍有涉略商法,
: 應該不免感覺驚嘆。
: 過去「非營利團體」資金來源都只能靠捐贈勸募,
: 例如在地溝油事件之前,
: 如果有目標在於維護食安的非營利團體,
: 他們資金除了靠本板噴到死的左膠捐款,
: 找統一、味全等大型食品公司捐助,
: 可能性跟可獲得資金都不大,
: 甚至,捐助可能附條件,
: 就算不附條件,
: 但你能期待受捐助團體督促監督捐贈企業嗎?
: 故開始有NPO轉型為社會企業,
: 透過銷售商品來達成經濟自給自足,
: 例如公平貿易NPO轉型成公平貿易社會企業,
: 自己銷售公平貿易咖啡來維持團體運作,
: 而不用仰賴捐款捐助。
: 台灣現行公司法第1條1項固然仍明定「公司以營利為目的」,
: 然而前幾年第二項修訂為「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
: 所以現在台灣的公司除營利之外,
: 亦得兼採「公益」,
: 這就是法學上所稱的「兼益」公司。
: 或許會有人說,公益應成立人民團體,
: 但我國法人區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 社團法人又可分為人民團體、跟公司,
: 基於資金永續,
: 所以當初看到黑熊名稱為「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 才會覺得很棒。
: 至於黑熊學院,應可理解為商標,
: 權利主體是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 而這張沈伯洋的圖,
: https://i.imgur.com/pkkAG00.jpg
: 我個人理解應是沈把想法圖像化,
: 有些人拘泥民防跟軍事如何轉換?
: 但這部分在他原文就有如此說明:
: https://i.imgur.com/T9Szowt.jpg
: 他原文提到,第五縱隊出現算不算開戰?
當然不算
開戰的定義是兩個政治實體或國家
直接進入戰鬥階段
第五縱隊除非你抓到 且證明他是某個國家派來的
你就可以藉此依照自己國內開戰法則 走程序開戰
如果你不想擴大事端 你也可以用自己的刑法處理
還第五縱隊出現算不算開戰
你問這問題的時候有沒有先想過再問?
: 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
: 「第五縱隊」定義為何?誰來定義?
: 其實這應該是滿深沉的疑問,
: 畢竟所謂第五縱隊即對台灣有敵意行為的人,
: 不應僅侷限外國人而包括本國人,
: 而怎樣的行為應被稱為敵意行為,
: 這都需要法律加以明定;
刑法
第 100 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01 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
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93719.00
https://reurl.cc/dm4rRg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1
第五縱隊敢出來
那根本不用怕甚麼法律灰色地帶
現行法令就夠處理他們了
你還想要修甚麼法?
: 倘若本國人實行法定的敵意行為,
: 究竟是屬治安事件而僅交由警察處理,
: 抑或處理過程中可交由軍隊支援或接手,
: 這些確實都需要立法加以明確性。
: 最後,依民防法規定,
: 除現役及受召集軍人以外,
: 凡高級中學以上學生至未滿70歲者,
: 都應參加民法編組(民防法第5、6條)。
: 既然如此,參加民防團的人民,
: 有什麼基礎技能,又要去哪裡學得技能呢?
: 這想到以前台灣軍隊救災,
: 就是一個人一個臉盆一把掃把鏟子,
: 往往流於形式而無效率,
你這樣說 你對得起你自己良心?
救災本來就不是國軍本務
是行政院跟內政部強加在國防部頭上
一個臉盆 一把掃把鏟子?
工兵群出動動力機械你沒看到?
兩棲突擊車你沒看見?
直升機你沒看見?
只看見災後復原的清理工作
災後復原清理不拿掃把鏟子
拿嘴砲是不是?
: 固然有私人願意教授民防技能,
: 人民願意付費取得,
: 但若能有誘因讓人更願意參與,
: 諸如費用扣除額,
: 這都是需要立法才能達到目的。
: 所以,實不明白黑熊有何批評之處,
: 有其如何施行本來就是動態調整,
: 倘如有更多類似團體,
: 反而台灣能有更多民防技能的人民;
: 而民防的主管機關雖是內政部,
: 但平時國防部也需要會同督導執行,
: 戰時則是協調運用民防團隊支援軍事勤務,
: 邱國正應該是要理解民間現在正在做什麼,
: 以利未來協調運用,
: 倘若民間提供的技能欠缺或不完備、不正確,
: 國防部則應該協調、協助主管機關跟民間團體改善,
: 而不是在新聞上放話,
: 反更突顯國防部本位主義,
: 甚至放話者心態更是可議。
好怕喔 原來完全不能討論耶
原來我心態可議
作者: kkttaipeityy (kkttaipeityy)   2023-11-22 21:44:00
兩位大哥冷靜阿...已經失焦了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3-11-22 23:02:00
所以黑熊就是開公司來賺錢的又不用像財團法人一樣 需要公開資訊有限公司會有監察人?大哥你前面還說人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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