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雖然尖銳,但是總是需要提出來討論看看,當然,也許這個問題沒有最終的答案
。
就是,台灣戰後的各種處理為何
就翻開最近30~40年來就好。國際上幾乎沒有範例可以循,所以提出來討論。
這40年來打過的話戰爭來說,可以說沒有“滅國”這個動作。不管是幾次的伊拉克戰爭,
阿富汗衝突,甚至是俄羅斯對喬治亞,沒有打到滅國,最多是扶植親美政權或是談判賠款
等等。但是伊拉克阿,喬治亞阿等等國家並沒有消失。
但是台灣問題是,打贏了有打贏的問題先不談。輸了可以說就是滅國了 不管你要說台灣
也好,中華民國也好,就是沒了,不管說變省或是特區,就是沒了。
所以之前看影視有一句話:
打贏了一起當英雄,打輸了陪你們進忠烈祠
欸?要確餒 打輸了確定還有忠烈祠可以進嗎?
那戰後的問題就來了,第一所謂的撫卹金由誰來負責?打贏了 那當然由政府支出沒問題
,但是輸了,政府也都沒了 是不是這條就理所當然的不存在了?或是有 由共產黨收存活
下來的台灣人的錢來付給存活下來的台灣人。
第二,當然就是戰傷處理的問題,一樣贏了這些事情會相對好處理,輸了呢?這些人在共
產黨的視角當然不能算戰爭英雄,講白一點不當成罪犯判就偷笑了,那一樣嗎?沒有健保
或是相關的規則下,戰傷的人就是自生自滅嗎?
第三,重建的部分我想難點相對比較小,畢竟以共軍的戰略規劃,重建是一定他們會處理
,但是蓋成什麼樣子或是蓋哪些東西當然就不是可以如你想像的了
畢竟身為義務役或是志願役都好,打起來一定會遇到這個問題,也跟家人切身相關。
這幾個問題有找過解答,但是如同文中所說,沒有這種滅國案例,所以想和大家討論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