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拉法葉案沒收逾4億美元 汪傳浦兒聲請憲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12-01 16:13:34
原文來源:
https://bit.ly/3gSQznx
原文摘要:
拉法葉案沒收逾4億美元 汪傳浦兒聲請憲法審查遭駁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拉法葉艦案,最高法院目前裁准沒收汪傳浦家人4億8719萬餘
美元,汪傳浦兒子汪家興與3家境外公司不服,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汪男等委任
書文件難認合法,裁定不受理。
前特偵組於民國105年7月1日、刑法沒收新制上路首日追討拉法葉艦案犯罪所得,向法院聲
請單獨宣告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妻子葉秀貞、4名子女及3家境外公司資產,本金與孳息
共9.6億餘美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裁定沒收汪傳浦家人9億14萬餘美元;高院二審裁定沒收本金及孳息共9億
5332萬4920.60美元(約新台幣286億元),應予沒收,雙方均提起抗告。最高法院發回更裁

高院更一審認定,孳息應從2017年計算,金額為3億4609萬5750.55美元,並認為沒收本金1
億7465萬2895.28美元無誤,2個金額相加,准許檢察官聲請沒收追徵本金加孳息5億2074萬8
645.83美元(約新台幣145億餘元)。葉秀貞不服,再提抗告。
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裁定,原裁定關於孳息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裁;原裁定裁准本金1億7
465萬2895.28美元部分,抗告駁回確定。最高法院總計裁准追討犯罪所得本金4億8719萬280
8.72美元(約新台幣135億餘元)確定。
汪家興及3家境外公司認為,最高法院2次裁定,有違反憲法第1條、第2條、第8條、第15條
及第23條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指出,因汪家興已出境台灣,3家境外公司的營業處所也均在國外,委任訴訟代理
人的委任書文件,均應經台灣駐外館處驗證證明,不過,聲請人無法提供合法的驗證文件,
因此裁定不受理。(編輯:方沛清)1111201
心得感想:
這或許是向美國以外的國家購買軍武的困難之處吧。
中間人的喬事,文件的認證,
還有仲介公司的認定
沒有遇到有人卡關或出事就沒事
否則事後真的是一堆理不完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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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asyhorse (水多多)   2022-12-01 16:57:00
以為是台幣,看內文才知道是美金,有夠多..
作者: kkttaipeityy (kkttaipeityy)   2022-12-01 23:34:00
上面那一堆不就是附帶在軍購上的民用設施嗎?就同捆包而已也沒什麼奇怪,美國軍購也有工業合作點數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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