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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巡多數為非服務於海上單位之軍職弟兄
海巡署下轄的8個分署中,就有6個是管理岸上「步兵」們的分署(真的能叫「第二海軍」
的就只有艦隊分署一個而已),這些能量即為海巡署成為「第二陸軍」之主幹。
二、減少海巡勤務,加強訓練
一個只會執法的團隊在平戰轉換後將如同砲灰,因此平時就要針對其戰技、戰術加強訓練
。如同本次的漢光演習一樣,海巡高層不惜縮減海上巡防能量,也要挪出海巡艦艇加入海
軍數個月配合其演訓。
三、與國軍建立完整交流歷練系統
海軍應開放讓海巡艦隊分署同仁至海軍司令部、艦隊指揮部及其下轄之作戰艦擔任與其警
職官階相符之職務(依現行法規初階警官官階相當於少校,初階警員相當中尉)。
先前除了下令岸巡、海巡隊兩方互換副隊長(如同國軍之陸軍與海軍互換指揮官層級之職
務)以外,還讓其中一個「第二陸軍」骨幹的中部分署副分署長由林姓海軍少將擔任,以
其海軍學養鍛鍊融合陸、海軍思維的第二陸軍勁旅。
四、加購裝甲車等陸戰武器
既然我國海巡是全世界火力最強的第二海軍(全球僅我海巡擁有飛彈巡邏艦),第二陸軍
當然不能落後於人。為了使岸巡部隊能成為有戰力的第二陸軍,海巡未來應採購裝甲車、
機砲、迫擊砲等武器,並以雲豹裝甲車、T75迫砲、XTR機砲等等為優先採購品項以支持國
造武器(平時裝甲車還能作巡邏使用,符合平戰轉換原則),另外亦應購買如紅隼火箭彈
、T85榴彈發射器等國產單兵武器,否則以目前各岸巡隊僅有手、步槍之現狀(數量還僅
能多人共用一把)幾近無戰鬥能力。
此外亦須加購國軍迷彩服等作戰服,因為以現況來說不論第二海、陸軍在平戰轉換後皆僅
有大眾所熟悉的橘色安檢服能穿而已,戰時猶如標靶一樣可笑。
最後依海巡的計畫,將購買定、旋翼機等航空器朝創立「航空分署」之努力邁進。然依主
委之規劃,海巡擁有航空器後將以輔助空軍對應共軍為主要任務之一,如同「第二空軍」
之方向發展;屆時擁有第二陸、海、空三軍的海巡署即可成為「第二國軍」,而主委亦相
當於「第二國防部長」。
這種戰時在海上做海軍最堅強的後盾、在陸上為陸軍當先鋒阻敵於岸際、在空中替空軍分
散敵火的海巡全世界絕對找不到第二個!
為海軍收戰果 為陸軍做先鋒
海軍陸戰隊(X) 海岸巡防署(O)
岸巡隊、地區分署->第二陸軍
海巡隊、艦隊分署->第二海軍
航空分署->第二空軍
台灣海軍陸戰隊不過就是支摩托化步兵
「海岸巡防署」才是真正學習美軍陸戰隊建軍的海軍陸戰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