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苗栗通霄連2任鎮長都涉貪! 徐永煌更審判

作者: Tsaimao (蔡毛)   2022-03-03 22:05:23
苗栗通霄連2任鎮長都涉貪! 徐永煌更審判12年6個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46670
〔記者蔡政岷/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連續2任民選鎮長捲入貪汙案,現任鎮長陳漢志
涉案被起訴;而前任鎮長、現任無黨籍縣議員徐永煌日前被台中高分院依主管事務圖利、
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徐有期徒刑應執行12年半,褫奪公權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處有期徒刑
10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徐永煌受訪時則表示,尊重法官判決,目前已上訴。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彭基山指出,徐
永煌案件定讞前,仍保有縣議員資格。
徐永煌一審被重判18年半,二審判處徐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徐永煌不服
上訴,最高法院去年發回更審。
判決書指出,徐永煌擔任通霄鎮長期間,對通霄鎮辦理公共工程相關採購案預算及底價訂
定、招標、決標、驗收、結算、付款等事項具有主管及監督權,但徐永煌依公職人員利益
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其公司不得參與投標通霄鎮公所發包工程,仍為胞姊公司實際負責
人,參與標案。
徐永煌擔任鎮長時,知悉熟識友人公司投標「101年度通霄鎮縣管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
淤工程(第2次)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採購案,在通霄鎮公所內部公文呈核均親自核
章使友人公司得標,圖利其友人。
另外,徐永煌親自致電給原無意參與上述標案的其他工程公司借牌投標,稱只要對方願給
付工程款1成,便同意交付工程。之後通霄鎮公所辦理驗收合格徐同意付款,核撥212萬餘
元,更在鄰近的苑裡鎮公所前方交付回扣22萬元。
徐永煌也借用其他土木公司名義,實際由自己掌握的工程公司參與標案施作、驗收、結算
、保固等工作,再交付5%借牌費用給對方。
作者: kery0129 (學而後知不足.....)   2022-03-04 19:29:00
不貪不搞土地的才不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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