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之前在mobilesale版發表一篇黑名,結果被告了妨礙名譽!
因為我在該版的販賣文寄信給賣家表達購買意願,後來也有在臉書的社團看到一樣的商品
,也給該賣家傳訊表達購買意願!結果臉書的賣家主動給我PTT上的私信截圖,詢問我是
否是同一人,我說是,她說她是請弟弟代Po ,於是我就在臉書與她談論好價格和交易的
日期和地點,待當日再決定詳細時間!後來她來訊有他人出價更高且已經匯款,故我告知
她口頭片面毀約的行為我將回去黑名單,她也同意,所以我才會在PTT發表該篇黑名,畢
竟是否真為姐弟二人,抑或是自導自演,我根本不會知道,所以我只能將臉書對話內容一
同附上,以資證明!結果半年後收到所謂的弟弟提告!
為了這件事浪費了時間和精神,真是有夠心累!由於我對法律不了解,請問我發表我自身
的經歷和感想,這樣是哪裡構成妨礙名譽?如果最後沒起訴或是無罪,那我可以反告他誣
告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