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族內遇到的事
家族有塊地 有戶人家把房子蓋朝向我們家族的土地
(早期違建沒有得到我們同意)
我們家族跟這住戶關係不好
因為早期我家人去停車時被這住戶嗆過外車不要來亂停 就算地主也一樣 然後隔天家人的車
子就被刮了 然後這家人找過民代來希望我們把土地以公告地價20趴的價格交易給他們
好的 地放了幾十年 他們也免費用幾十年
前幾年我們圍起來 (但他們門口沒有圍)
他們可以出入不能停車
首先跑來我家要鑰匙說要繼續免費停車
被拒絕後常把車就停在我們門的門口影響出入(紅線)
去年我家族有人去跟這家談
結論是他們免費用了幾十年有錢也不想給
但實際上去法院很有可能我們要用一年幾百塊的租金強迫租給他們 而這塊地價接近一億
(當然強迫租給他們的只是一部分但也影響土地價值了)
法律保護弱勢?到底誰弱勢?有時候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