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噓 BearSheep: NN案發生時全臺每日才幾百例個案,你是在缺什麼救護車 06/23 02:51
: → BearSheep: 。而且真的缺救護車,119可以馬上派車,但是卻因為衛生 06/23 02:51
: → BearSheep: 所沒核准,不能派?真的是為了護航,沒邏輯耶! 06/23 02:51
: 你不懂就閉嘴
: 1.全台幾百個案例那是『確診的』,實際上當時快篩陽性不算確診
: 但是只要快篩陽性要不要送醫?
: 還有,你以為消防局救護車只要送確診患者?一般疾病、車禍、受傷的不用119處理?
: 2.119派車跟醫院收治陽性患者要透過衛生局確認,這是CDC訂的SOP
: 所以你的意思是疫情指揮中心訂的SOP,基層單位可以不照做囉?
: 訂了一個智障SOP為了想清零,出事了怪基層為什麼只會照SOP做
: 然後隔天CDC馬上改SOP,阿不就承認自己SOP寫的有問題
喔 是喔? 就算是照SOP...那新北有讀通SOP的意義嗎?
你有把新北官員口中的指引內容,都看過嗎?就不空口說白話,直接調文本來一條條翻阿
..
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0年9月17日修訂
(111年1月1日也有修訂,本處刻意取用去年版本)
http://www.tda.org.tw/upload/NewsData/6012/5583.pdf?v=202262413333
二、 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若有出現任何症狀欲就醫時,應先主
動與衛生局聯繫(圖一),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一)當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COVID-19相關症狀:經衛
生局同意外出就醫後(這段到此下略)
(二)原有疾病(如:慢性腎衰竭、癌症、白血病等)或其他非COVID-19相關症狀:優先以
通訊診療或居家醫療等多元醫療方式為主,但若經評估後,若仍需外出就醫時,應依衛生
局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院所就醫(這段到此下略)
(三) 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居家隔離
、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之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
集病史資料時,如TOCC [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
(contact)及是否群聚 (cluster)];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
其TOCC。
一路看下來,只有第(三)點沒提到要衛生局做任何動作,也就是第三點「緊急狀況
如昏迷」是除外項目,符合此情況,救護人員可以通知醫院處理,並聯繫衛生局
(注意,這邊只寫聯繫,沒說如何聯繫,也沒有要衛生局"同意"以及"指定"什麼)。
註:恩恩的媽媽在第一通打給119的電話,就告知小孩已經昏迷...
那麼,如何賭定第(三)項緊急狀況一定不需透過衛生局同意,就可逕自送醫。
因為119是24小時在線上都有人接聽,但衛生局只運作8-9小時,時間到就下班,有正
常邏輯的腦袋都知道,不可能把緊急狀態與無法24小時聯絡的單位綁一起,緊急狀況之下
人不能等,也不可能有白天得聯絡衛生局,晚上消防隊就能逕自判斷的智障設定,各縣市
已證實,遇緊急就能派救護車立刻處置,唯獨新北的規定由如在平行世界,走自己的。
就算不是恩恩案,但以新北消防隊遇到緊急狀況就被綁著必須聯繫衛生局,就意味著,新北
確診市民只能祈禱,晚上別喘起來或昏迷或血氧降低,因為只要衛生局下班,沒人同意或
指引消防局...他們就無法派車救援,因為「都是中央規定的」阿阿阿阿,這樣新北人想
到還不冷汗直流嗎
但這麼簡單的判斷,卻可以被各種帶風向帶成好像都是CDC指引有問題, 笑死人 ==
#來看看報導好了
2022年6月10日
中央通訊社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下午在新北市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說明會表示,「
恩恩」送醫日期是4月14日,當時國內在確診與居隔政策未放寬的政策下,為防範疫情擴
散影響醫療與救災救護能量,依中央指引,送醫前要聯繫衛生局,接獲通知可收治醫院後
,派車送醫。
2022年6月23日
鏡週刊
恩恩音檔曝光之後,外界質疑新北市自創SOP,導致恩恩就醫受阻,才讓憾事發生。對此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今天在防疫記者會上一再強調「新北沒有自創SOP」,並出示圖
卡說明當時中央制定的送醫流程,指出今年1月衛福部修訂的送醫指引中,當時居家隔離
或檢疫的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緊急救護人員相關TOCC,救護人員須先
行通知接受個案之救護醫院有關其TOCC。
嗯...黃局長,怎麼隔13天之後,你的講法就有出入
6/10還說要「送醫前要聯繫衛生局,接獲通知可收治醫院後,派車送醫」
6/23就變成「救護人員須先行通知接受個案之救護醫院有關其TOCC」
你的「聯繫衛生局...通知可收治醫院...」上哪去了?
是不是終於搞清楚CDC的指引有緊急狀況這一條啦?
#再來看其他縣市說法,就拿黃局長最愛舉例的桃園來好了
2022年6月21日
UDN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4月21日中央修改相關指引前,的確是由衛生局聯繫派遣醫院,但若
情況危急,119也能自行尋找合適醫院。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4月21日中央指引尚未修正前,衛生局會主動通報「確診案件」由本
局派救護車送至指定醫院,另119如自接民眾報案且屬危急個案(沒有生命跡象),會優
先派遣鄰近分隊出勤協助送醫,同步聯繫醫院及通報衛生局。
(喔...桃園遇到緊急狀況,也是盡快送醫,沒說要衛生局下指令呴)
#結論
CDC指引的寫法,其實都有考量患者與後送的實務狀況,力求資源配置合理與彈性狀況兼顧
,一般有歷練的公務員都能讀得懂,能理解各現象適用的狀況,除非...他所處的縣市另立
規定(但基於地方自治法,因地制宜也是合理)總之臺北、桃園、基隆乃至中南部等縣市
都能對緊急狀況因應處置,就唯獨新北的流程...很便秘...
但為什麼CDC 4/21還需要修正,還不就因為發現有一個「硬」在腦袋的市長與相關局長死
讀書,明明指引裡有緊急狀況作為依據可彈性處置,但還是緊抓「派救護車須經衛生局同
意」來卡死病患(抑或廢弛職務,沒有時時review指引來更新流程? so what...誰知道呢
?)
至此,CDC怕有人還在死讀書,只好把指引的細節,用白話文將重症症狀寫的更細,寫的
更白話,非常白話 (翻白眼...
然後也因為1-3月備戰疫情,當時中央下令各醫院擠出一定數量的專責病房作為確診病患
的空間,4月各地區的醫院專責病房數量提升,可收納確診病患,毋須再由衛生局指派,
於是就順勢把(一)與(二)一併鬆綁,讓確診人可自行就診或由119直接洽醫院派車
接人。
或要問...新北不跟其他縣市交流的嗎?
怎麼其他縣市都知道病患「緊急」時要怎麼處理,唯獨新北就逆向開車
死死抱著他口中的SOP,即便患者都昏迷了,還非得找衛生局不可?
換句話說,這不就是自己自創搞一套嗎? 不只抱著指引死讀書,還讀錯方向咧 ...
新北人想到這裡,不頭皮發麻嗎?
: 3.新北市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找衛生局找不到人而已
: 照道理來說即使沒有承辦科員的電話,也應該有承辦科長的電話
人家公務員下班了,誰理你電話,新北如要把緊急狀況也綁死衛生局去判斷的話
那有沒給人家加班費,有沒增加人力作24小時輪值阿? 承辦科員或科長就該死
得待命電話嗎?
: 4.講了兩年的1922其實只是毫無屁用的客服
: 一直打廣告要民眾打1922,前面延誤了好幾個小時在1922上不敢講
: 不過我之前就講過了,1922本來就是外包給中華電信而已,呵
1. 延誤了好幾小時在1922上? 嗯?
來看4/14當天記錄
17:33 小孩昏迷,家屬打電話給新北衛生局,沒人接聽...
17:42 家屬打給1922,告知小孩昏迷以及TOCC,1922說會協助聯繫新北衛生局
17:59 家屬打給119,告知小孩昏迷倒地,119表示會聯繫衛生局
18:08 家屬打給1922,1922表示還在聯繫新北衛生局
18:09 119回電,表示還在聯繫新北衛生局 @#$%^&*()
...........
(好幾小時哪來的?不給各依據就無腦寫出來,感覺像放屁)
2. 1922的通聯錄音於家屬申請的第一時間就提交給家屬,反觀新北一直便秘
3. 1922沒有法源依據能逕自派遣救護車(不然各縣市消防局都給內政部逕自管轄好不?
4. 我打過1922,在足跡個資被北市衛生局調閱上,獲得1922的協助溝通。
你覺得沒用那是因為你不需要用,或你不會用 :)
還有,公務員最討厭這種「硬X」的長官,看似魄力,實則專斷,腦袋恐固力,什麼都
蠻幹,對政策理解硬梆梆,食古不化,講的一嘴疼愛基層,實則給下屬扯後腿,丟基層
去跟民眾對幹,他躲在後面用嘴巴扛責
當長官對法規與文字的理解憨慢,應對也出包,腰桿彎不下去 又死要面子愛表現
這種就是麻煩製造者 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