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我個人的想法來說...
有債務產生 有人還錢就可以了
不管還錢的是誰都沒問題 主要是債務已經被消滅 o_o>
任何因為該債務產生的事項都應該一起被消滅才對?
會講到這個是因為看到同事傳來的這則新聞
https://bit.ly/32KKGfZ
這種local的新聞 大概是不會有中文版
但是文字都很簡單 可以當練習英文 或是用google就可以簡單翻中文了
Cherry Hill是我們家住的地區
這裡的學校上了新聞 結果不是什麼好事的感覺
有欠午餐款項的學生被學校禁止去遠足和參加舞會
即使有人願意幫他們付清 這幫付的提案也被拒絕?
Well 提案者是超市ShopRite的經營者 他們的超市在這邊開好幾家
所以我相信是抱著回饋的心來幫付的
但是這也要拒絕是怎樣...?
你各位覺得應該拒絕嗎? o_o>
就因為將來那些學生可能再繼續欠午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