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登記在男方or女方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0-22 22:12:41
※ 引述《lin19971108 (Jiun)》之銘言:
: 大家好,想請問大家最近跟女友談論到以後買房子必須登記在她的名下,這樣對她才有一
: 個保障,但是我的想法偏向我們共同登記,畢竟頭期款跟之後貸款都是由我來負擔,變成
: 好像我付出全部,但是得不到一點收穫的感覺。
: 我想要請問一下各位的建議,謝謝。
1.這個不是一個問題 而是一個命令
如果這是命令 你可以選擇不聽
2.如果這是你未來岳母的條件 那你有可能必須要妥協
當然前提是你未來老婆有意願要跟你結婚的條件
3.上述兩項都不成立的話
你可以選擇分手
4.她要房子 你給不起 或者等於你虧光光
代表你也還不夠愛她 她也還不夠愛你
既然已經到這個階段 那麼你的選擇就只有
a.吳鳳
b.找一個新的對象
以上 方便你更快的選擇 這個就是可能的結論
因為你大概永遠不會妥協
或者也永遠不會想買房子登記給老婆名下
那麼你的變通方式只剩下讓對方妥協共同登記
不過看起來
你比較困難
我說完了
找一個新的立即可以論及婚嫁的女友吧
emd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9-10-22 22:15:00
先大保健,再想想女友在心目中的重量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9-10-22 22:15:00
吳鳳是我想的那個吳鳳ㄇ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0-22 22:16:00
這個大保健沒什麼用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10-22 22:18:00
樓下幫推大保健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9-10-22 22:27:00
大保健讚讚(這樣ㄇ
作者: okderla (ok的啦)   2019-10-22 22:28:00
吳鳳接鬼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10-22 22:29:00
蘇真配合XD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0-22 22:30:00
好啦大保健個6次應該會冷靜下來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9-10-22 22:45:00
最後一行太難了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9-10-23 07:39:00
最後一行沒有想像中困難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9-10-23 08:33:00
往越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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