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過了,但肥宅還是單身啊,QQ
主張婚姻是人跟人的相愛合夥關係,
不是性別的議題,
只是某種被禁錮的權利被解放,
跟大家平等一樣不是太特別。
有兩件事是我從通過後的體驗,
我的同溫層太厚,
但是同志友人即使通過可同婚也不一定會去登記,
其實大概跟異性戀相戀結婚一樣,
但是需要擁有相結合就結合的權利。
另外其實我不喜歡政治的操弄,
我在綠營工作的後輩一直在操弄,
因為同婚通過所以要支持蔡連任,
讓我一直警告他不要這樣愚民,
當然我同意同婚,
但跟這樣就直接連結到支持蔡連任太愚民。
我覺得同婚只是她最後想吸選票的手段 畢竟她立場沒有像蘇貞昌那麼明確
同婚是應做的事~做一件是吸選票好像是政治慣用的手段也不有不可~但是因為做這事要別人反餽投他不可取~
反過來看,不然選民為什麼要投他們?就是要做事,同時他們也可以有報酬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9-05-21 12:46:00如果要吸選票 蔡幹嘛推同婚...用膝蓋想都知道不支持同婚的人比較多,我不太能接受蔡推同婚是為了選票
作者: TheHeir (FromTheVault) 2019-05-22 07:02:00
做了該做的事情,還不投給他/她,難道要投給沒做的嗎?這樣誰還願意替你做事? 選賢與能,不就是選做事的人嗎?
我想是誤會,如果你認同有感知自然就投,但是不應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