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New VER 板規 Thrice Revised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19: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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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結果:
板規2-5 修改成 允許Facebook影片
但禁止FACEBOOK文章等其餘項目
板規2-5 增加 景點相關
若欲推薦購買地點或景點地址,僅限googlemap截圖之地址資訊
或手動輸入店家地址,並需附上心得30字以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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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歡迎來到 MenTalk 板,在和大家交流前,一定要熟讀板規唷!
                             
  二、簽名檔視同文章內文,但不計入文章字數及行數。
  三:再犯及三犯定義
違反A板規處3天後,出水桶後再犯任一板規稱為再犯
再犯出水桶後犯任一板規稱為三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計算期間為一年)
四:
除板規另外規定外
其餘板規之處分為
初犯 3 天
再犯 30天 (視情況而定給予退文,須由超過半數板主同意)
三犯 1 年 (含退文)
╭───────────────────────── 切勿以身試法 ─────╮
│             本板為PTT MenTalk板                │
│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依循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及板規規範     │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相關板規為由而免卻責任。 │
╰─────────────────────────────────────╯
1、 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言詞侮辱、謾罵等)、歧視、猥褻意淫字句、威脅、挑釁、
嘲諷、引戰等用語發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針對個人需由當事人檢舉,非當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經查為多方吵架,則參與爭執之使用者皆可能違規,
板主視情況予以裁決。
1-3 含有對特定族群、性別、個人之上述條款內容,
1-4 上述未盡事項,若造成看板混亂,板主得(ㄉㄜˊ)公告後鎖文並水桶。
2、 文章規範
2-1 請勿發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個繁體中文字之文章。
(標點符號不算字,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斷)。
2-2 每人每日限發7篇文章,包含自刪及板主刪文。
(板主公告、參選文或轉錄站務公告不計)
2-3 禁止張貼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
2-4 發表文章請使用分類及加上標題,分類項目內無適合分類,
請自行設置,但不可設置任何違反法律及社會善良風俗之分類
文章需有標題,無分類不處分
2-5 分享影片、歌曲mv、影集等
不得有業配行為並需附上觀賞心得30字以上
歌詞不算在心得文字內
分享美食文、景點文、出遊文、及任何開箱文
若欲推薦購買地點或景點地址,僅限googlemap截圖之地址資訊
或手動輸入店家地址,並需附上心得30字以上
店家、景點單位自行介紹之文字不算在心得內
禁止店家網站、臉書個人或粉絲專頁(僅允許臉書影片)、
line群組及line帳號等連結出現於文章
未盡事宜由板主主觀認定
條例解釋:
若內文或推文出現如
"喜歡這段影片或物品的人可以去按讚、
可以一起團購、我可以幫忙買、站內我"
等之類的字句
將認定為廣告文並依板規3處理
若要聯繫請自行站內信
禁止在板上進行交易行為
2-6 張貼新聞需附上30中文字(以上)之心得
並附上新聞網站連結之短連結
每人每天限張貼一篇新聞
新聞網站需為繁體中文字網站
若為英文網站需附完整繁體中文翻譯
禁止簡轉繁及簡體中文網站
3、 請勿發表以營利為目的及誘使人投票/按讚/連署文
及問卷文、交易文、業配文、廣告文、臉書個人及
粉絲專頁、直播文、徵求物品、商品、使用資格轉讓
或共同使用文、合購團購文、代買文、line個人及群組
徵人文、徵友文、徵出遊文或任一未經站方核可之活動內容
若有上述禁止之相關需求
請至各專板查詢或發文或私下徵求
並請遵守各板規定
若有任何糾紛皆與本板無關請各使用者自行處理
其餘未盡事項由板主主觀認定
3-1 文章內文(含推文)部份或全部涉及上述條款。
3-2 違反此條板規自刪者禁言180日水桶(含退文)。
若單純修改違反板規3之事項則不以此條板規處分
3-3 依照全站公告 #1QOArzZ7 (SYSOP)
嚴禁張貼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
發文之使用者無條件受該板一年以上水桶禁言且無條件退文處分
並向小組長回報。
累犯者退文且水桶兩年以上,停止全站板務服務(停權)一年以上。
此條文其餘未盡事項由站方公告之規定為主
3-4 本板非交易類專板 任何板友之交易糾紛皆與本板無關
4、 非本板板主、直屬小組長、群組長及站長,請勿使用及回覆[公告]。
   (轉錄站方公告則不在此限)。
5、 請勿使用任何不當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動游標)貼文賺錢。
6、 請勿濫用轉文。
6-1 請勿轉入任何與本板板規相抵觸之文章。
6-2 未經文章發表者同意轉出或轉入,經當事人檢舉視同濫用。
6-3 非原文作者本人轉錄,需增加3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的心得,違者視為濫用。
轉錄新聞每人每天限一篇且內容須為繁體中文
轉錄新聞者無論是否為原發文作者皆須附上30個繁體中文字心得
(轉錄站方公告無需心得)
  6-4 原轉錄文章之內容或推文若違反本板板規,且轉錄後5分鐘內未刪除者,
皆由轉錄者概括承受。
7、 請勿做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7-1 未於文章第一行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
即任意刪他人推文,經當事人檢舉以此條處理
;若已宣告,該使用者仍推文,則視同挑釁。
於文章內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後
發文者即可刪除該不受歡迎使用者之推文
不歡迎特定使用者名單須於發文後須告,
不得再更改,更改後的名單皆屬無效
7-2 若半數以上的版主群同意已嚴重違反站方規定或擾亂看板秩序等行為,
將水桶365天(並退文)。
7-3 禁止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
違者禁言365日(含退文)
(此條目為屬緊急條款,為達止血目的,版主可視情況先行處分再發公告)
  7-4 相似帳號條款:
  7-4-1 禁止公開/敘述/隱射與相似帳號來往之訊息、信件、消息等言論,
經被仿帳號者檢舉,視為擾亂看板秩序,
發佈內容者禁言30日。
  7-4-2 相似帳號於本板發/推文,經被仿帳號者檢舉後,
水桶365日及退文。
7-5 上述未盡之事,經由板主群評估後納入裁量。
經板主群討論,判定為蓄意引起糾紛者 水桶365天
8、 為尊重各看板管理者及看板自治,請勿發表他板板主處理板務之相關文章或推文
發言內容涉及他板板規、他板公告、他板檢舉或他板板主徵選相關。
禁止將它板爭端帶入本板
推文或發文提到它板名稱或是發表在它板被水桶之心情文將不處分
違規說明:
抱怨以宣洩心情並尋求安慰屬可接受範圍
但禁止評斷他板板主的管理風格或是其板規之合理程度
也禁止辱罵他板板主 (例如:XX板板主怎麼這麼垃圾)
罰則:
初犯水桶 30天(含退文)
再犯水桶365天(含退文)
其他未盡事宜,板主群將依此概念主觀認定。
9、 本板板規認定和處分對象均為"帳號使用者",一旦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為同
一使用者持有,即適用板規所有的累犯條例,意即不同帳號的違規行為將視
為同一使用者違規,不同帳號違反同一板規亦以累犯處理;計算時將扣除已
執行天數。
※另針對水桶中使用分身發言之加重處分,被水桶及發言帳號將從帳號部或組
務處理結果公佈時間開始重新以當初被水桶之2倍計算。
舉例一: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 3 天處分,
        禁言期間(例:第 3 天)以B帳號發言(含發文或推噓文),則: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A帳號重新禁言,禁言天數 2倍計算:6 天。
        B帳號亦給予 6天禁言
舉例二:
        A帳號違反板規,受到禁言3天處分,
        出水桶後使用B帳號違反板規,
        ※經帳號部或組務認定A、B為同一人後,
        B帳號算再犯,給予 30天並退文
10、 欲檢舉者請於違規檢舉區推文檢舉,內容需附上被檢舉者之ID、文章代碼
(AID)、違規事實、板規等。
10-1 未以此規定提出的檢舉案件(如站內信檢舉),板主群得不受理。
除了被水桶者,於水桶期間可依站內信提出檢舉。
10-2 依據#18_S43RG (About_Life),板主群得不受理不明來源使用者之檢舉。
10-3 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或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7日。
10-4 於違規檢舉區發表不相干之推文者(非檢舉事項),禁言15日。
經板主群判斷後,如屬誤推者則不水桶。
編輯紀錄: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9-03-13 19:25:00
發公告要發錢板務也是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3-13 19:26:00
$$對了 新板規何時上架?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19:30:00
其實我不太懂2-5 所以到一個景點貼圖要附地址?只要某一店家的菜餚照片都要把地址店名秀出來嗎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19:32:00
可加可不加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19:34:00
不是 是再說 如果要貼地點 就要依照板歸說的貼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9-03-13 19:34:00
不要發錢,我都建議發克油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19:38:00
來 你來 (給屁股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19:41:00
我以後少發美食文好了....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19:42:00
可以拉 不要這麼緊張啦XDDD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9-03-13 20:00:00
我也有為貼食物就要貼地址以為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0:02:00
有任何疑問都非常歡迎各位提出來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11:00
感謝板主體諒幼稚園沒畢業粗人的國文程度 肛溫QQ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9-03-13 20:12:00
這自謙太過惹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12:00
幾度?沒事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0:14:00
方方太誇張了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0:16:00
72來問 那我回在這好了如果我用閒聊/抒發 順便提到美食 還有照片若有人問店家在哪我在推文回答 店名/地址/店家網址 算違規嗎?或請人站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3-13 20:19:00
樓下珍妮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0:20:00
我猙獰 (夾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20:00
店名 店家地址可以 網站不行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0:21:00
好的 那應該可以繼續發(?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22:00
我就說吧! 你擔心太多了 檢舉基的 板規我根本沒動多少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23:00
7-1是說如果一開始文章沒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 後面有一次機會做新增的意思?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25:00
沒有機會主要是說 你宣告不歡迎A A推文 你可以刪他推文但如果你宣告不歡B A推文 你砍A推文 你違規你一開始放上去名單 就是最終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27:00
所以是可以同時對不受歡迎者檢舉挑釁以及刪他推文齁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33:00
對我這邊可以查有沒有推文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0:34:00
因為我很懶得打地點XD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03-13 20:35:00
可是這樣看來並沒有規範到原本沒宣告的文章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37:00
沒宣告就先忍著啊 反正對方有冒犯你還說可以檢舉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0:37:00
我是覺得 這東西 本來就是每次發文都要在貼吧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38:00
飛踢你可以別推薦 就純粹分享(?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03-13 20:42:00
這樣做並不違反板規,乾脆直接點說需為文章發出時即宣告,之後不得更改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0:44:00
還有第3條徵出遊的部分 不知道你們定奪的界線到哪 像是推文「下週一起去桃園看棒球」 這種模糊不指特定日的時間算違規嗎或者「之後」一起去、「某某生日」一起去之類的等等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1:20:00
我覺得我只要堅持「不推薦」就好(?當個臭傲嬌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1:29:00
只要沒有明確的時間地點 不違規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1:33:00
我就是要問這個多明確啊XD下個禮拜也算明確嗎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1:37:00
不算一週 不算明確但是如果 妳說 舉例 「我們3點約在中山路永和豆漿大王那」違規有明確時間地點另一個例子 走我們去永和豆漿不違規在一個例子 我們下禮拜去喝豆漿不違規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1:47:00
我們明天一起去修電桿?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1:49:00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1:49:00
靠腰喔 我是問陳到我的意思是這樣算嗎?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1:54:00
明天一起去站前路修電桿?這句是想看時間沒有 有日期算不算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2:04:00
不算 哪個站前的電桿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2:04:00
我的認知是不算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2:05:00
明天日正當中時 這樣呢?明日後天午時?更正是後天午時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2:06:00
達標午時已經算明確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2:07:00
午時11-13時如果有人這樣辯駁呢?沒有明確說出那個小時 可能是11點12點或13點
作者: myyouling (思念天上的最愛)   2019-03-13 22:16:00
來 我們約月正當中ㄧ起來當鬼嚇人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9-03-13 22:17:00
上禮拜在加拿大的中午嚇過了
作者: myyouling (思念天上的最愛)   2019-03-13 22:19:00
萬聖節都過了 昊幹嘛扮鬼嚇人
作者: kiss745745 (咚)   2019-03-13 22:21:00
來惹來惹ㄟ( ̄▽ ̄ㄟ) ~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3 22:22:00
對 我疏忽了 那好 正午 下午 不算需要很明確什麼時候哪個時間這樣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2:23:00
結果有人拿十二地支來玩子時 11點到1點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2:27:00
明天我跟陳到去修電桿 卯時 新店市公所站 這樣?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2:32:00
卯時沒明確說是幾點 所以不算?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3 22:32:00
嗯不算明天2點在台北車站跟陳到修電桿誰要一起?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3 22:48:00
我萬年老梗 台北火車站 火字底下
作者: HDSM (真的不要睡過頭阿QwQ)   2019-03-13 22:51:00
作者: myyouling (思念天上的最愛)   2019-03-13 23:02:00
相約台北火車站 北三門前 第七班往靈界的公車出發時間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3:04:00
9又3/4月台見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19-03-13 23:09:00
世界上真的有魔法學校嗎 可惜我是麻瓜QQ
作者: myyouling (思念天上的最愛)   2019-03-13 23:09:00
記得帶著魔法杖喔
作者: kiss745745 (咚)   2019-03-13 23:14:00
還有貓頭鷹~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3 23:26:00
我想玩魁地奇把柏格當躲避球砸(?
作者: takomalu (~(╴△╴)~)   2019-03-13 23:45:00
不需要 單身到30歲自動轉職魔法師 火球術習得
作者: kiss745745 (咚)   2019-03-13 23:51:00
為什麼是火系的@@? 不是風系水系雷系的@@?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4 00:00:00
火球是基礎
作者: takomalu (~(╴△╴)~)   2019-03-14 00:09:00
其他系要自己點技能樹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4 00:19:00
作者: reserved (reserved)   2019-03-14 00:19:00
樓上草字經?草薙京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4 00:28:00
作者: reserved (reserved)   2019-03-14 00:34:00
寒冰掌和奇犽的那個放電樂...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9-03-14 06:07:00
你看看,我前一篇問的東西很多人有疑惑哼哼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9-03-14 07:52:00
至於這個標準我就不寫入 板規了 對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4 08:43:00
史蓋我有回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4 10:44:00
那一條 簡單的說 就是你認真想推薦的話 最多就是打上地址 還有你自己的評論 不能放店家自己或部落客評論這樣說對嗎如果只是無聊放給大家看當然不受這條限制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4 10:47:00
是的克數昨天晚上那篇就ok 要推薦就是只能給店名跟地址這條基本上沒有太大的改變,細節寫明而已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4 10:56:00
等等我後面看錯 店家給的介紹能放 只是不算在評論30字那部落客 非官方給的介紹也不算在30字內囉?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4 11:02:00
要自己的評論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4 11:16:00
那其實可以寫進板規 不然光這樣看以為只有官方的不行因為你們把"商家自行介紹"四個字特別點出了六啦幹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4 11:54:00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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