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聞:碩士男提6種找對象刪除法 「愛露奶、刺青」都不行引眾怒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916/1012280.htm?from=fb_et_share
這篇新聞是從臉書「靠北女友」來的
他自稱在聯發科年收入200萬
女孩不能有以下條件,他才會考慮:
1.夜店咖
2.做過八大的
3.吸毒過的
4.刺一大堆亂七八糟刺青的
5.整天露奶的
6.沒工作自稱小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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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重視的幾個:
7.髒話太多與講話沒內涵:可以看出氣質,也許有點髒話還好,但出口就成髒真的誇張
至於講話內涵,每個人的要求都不一樣
8.會霸凌人:如果霸凌欺負過弱勢,例如同學/同事,代表這人不是什麼良家婦女
9.過度奢侈浪費:不用一餐50元以內,但如果能300元就吃飽,她偏要常吃3000元大餐
衣住行也是
10.都要男友出錢:無法接受各付各的,一定要男友出錢
11.性經驗:11人以上
以上其實常有連帶關係
其實我覺得第11就很準了!!!
30歲的女孩性經驗人數如果不到10個,
通常都是良家婦女了!對不對!!!
但問題是 我們常看不出來一個人的過去!!!
人是可以偽裝的!!!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人抱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