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6-12-26 06:35:06※ 引述《a874622 (流浪者)》之銘言:
我朋友因為工作的關係,接觸的女生多在14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12-26 00:18:00同意月月。不然遲早他可能會上社會新聞
作者:
singun (Do Something)
2015-12-26 00:18:00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醒醒ok?小女生的喜歡是因為還小所以盲目,你現階段身分知識能力當然優勢,被學生崇拜很正常,不要搞不清楚昏頭了!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5-12-26 00:25:00不是盲目 是純真的愛情 沒有考慮社會階級財富的純愛比年齡相近同行內心真正考慮的門檻防線我覺得高貴多了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12-26 00:33:00純真的愛情?你確定你想要的不是青春的肉體而已?也是不用特地把自己的慾望包裝成這樣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5-12-26 00:34:00吐槽點太多╮(╯▽╰)╭ 崇拜未必是戀愛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5-12-26 00:35:00愛情就是與性有關的感情 青春肉體是愛情的本質啊跟同年同行糾纏來糾纏去最後根本就是在談商業條件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5-12-26 00:36:00愛情就是與性有關的感情←誰說的?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12-26 00:36:00這兩句....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5-12-26 00:37:00無力吐槽 希望你或你朋友別上社會新聞╮(╯▽╰)╭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5-12-26 00:37:00金庸說的 男女愛情就是與性有關的感情
作者: e771001 (低調的隱士) 2015-12-26 00:38:00
為人師表四個字看來不適合你 因為會被婊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5-12-26 00:38:00嗯嗯是阿 我身懷九陽神功等下去尻出來射太陽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5-12-26 00:38:00跟性無關的感情是友情或親情 愛情必與性有關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5-12-26 00:46:00看你在推文這麼努力辯駁,你朋友應該就是你吧!
作者:
dogp (撈好回台)
2015-12-26 01:03:00哪那麼多廢話,想幹就幹啊,不用找理由,跟搶銀行有87%像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2-26 03:06:00看你文章 你的程度...大概只有小女生會喜歡吧等你有子女就知道為什麼要禁止小女生談戀愛了 以免被你這種人騙到啊你想吃少女 誰不想?那為什麼大家不去做?因為他們有良心而且他們不會像你一樣合理化自己的欲望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12-26 08:08:00只要對方沒說YES都不行;未滿16歲或人妻人夫說YES也不行;未滿18歲用對價讓對方說YES也不行,未滿20歲別過夜。如果是連民事要避開的話,找滿20歲的非人夫人妻交往比較安全一點。你有想過要保護未滿16歲之人的身心健康這件事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12-26 08:45:00建議去日本發展啦!好像對方滿13歲合意性交就沒有刑責了~~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6-12-26 08:48:00談戀愛有礙身心健康還是壓抑性需求有礙身心健康?唯一妨礙是失去貞操的保守反動社會價值觀而已 與歧視打壓同性戀一樣落伍保守反動父權思想不是嗎?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12-26 08:57:00不合我意就是爛法律、過時的社會觀點,建議去選立法委員修法~~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12-26 08:58:00利用未成年人的無知 上對下的關係根本就是爛人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6-12-26 09:00:00真誠的愛戀為何無知 成年人結婚後悔的更多 上對下是脅迫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12-26 09:01:00說的這麼好聽 不會等她出社會後一年在追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6-12-26 09:01:00才受譴責 女教師都找階級財富高於自己談商業難道不是上對下的社會地位 更充滿充滿市儈與不純粹的感情算計真情發生的時候不把握 放五六年給他冷不是奇怪也妨礙人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12-26 09:05:00不會是慘到出社會就被嫌棄到不行 的程度吧 噗噗
作者: nightc0941 2016-12-26 10:13:00
崇拜 愛慕不等於愛情
作者:
a874622 (æµæµªè€…)
2016-12-26 10:16:00是不是愛情以當事人感受為準 旁人無法定義
被學生告白 有什麼困難 看你一路為自己辯駁 定力不夠未來頂多上新聞謀不到教職 你不擔心有心人查你哪間學校哪個老師永不錄用 旁人勸你浪費時間幹嘛 教育圈很小怎麼有你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