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美同婚合法後如打開潘朵拉盒子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4 18:57:46
1m不適合討論將刪文
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key/201612240076.aspx
(中央社的原文不見了,pchome新聞還存在)
https://goo.gl/3EIYox
特派專欄 美同婚合法後如打開潘朵拉盒子
特派員看世界專欄(中央社記者曹宇帆洛杉磯23日專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定
同性婚姻全美合法化,不過麻薩諸塞州早在2003年就領先全美核准同性可組家庭,但審視
婚姻平權所帶來的衝擊,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在美國,對同志族群的友善,加州算是數一數二,談及同性婚姻對加州的影響,非營利機
構家長權益組織MassResistance加州分支負責人克里斯多福(Arthur Christopher),卻
建議可參考麻州的實施前例。
克里斯多福轉傳MassResistance創辦人卡曼克(Brian Camenker)自製影片的連結,細數
自13年前麻州領先全美允許同性婚姻合法後,麻州多方面產生的驟變。片長約26分鐘的紀
錄,也曾遞交給常駐紐約聯合國總部的各國使團。
他說,一切都是從2003年11月18日開始的,那天麻州最高法院判決:不允許同性婚姻是違
法的。
於是當中小學開始引入同性戀與同性戀性行為的教材,家長提出異議,法院予以駁回並說
,既然同性婚姻在麻州合法,學校有責任教導同性關係正常化。有父親不願意6歲兒子接
受這樣的教育,老師隨即報警處理,父親因此被控違法並逮捕上銬。
再者,麻州的經驗也顯示,同性婚姻配偶之間的家暴相較於傳統婚姻的夫妻,可說是有過
之而無不及。於是麻州議會編列的防治同性婚姻家暴計畫預算,自2007年起不斷增加,如
今已高達數百萬美元。
而有關宣揚同性婚姻與歌頌同志異常性愛露骨的黑色小冊派發至高中校園,赫然可見麻州
公衛部門也掛名其中,被媒體披露後,雖然麻州州長等政要選擇劃清界線,卻因同性婚姻
在麻州是合法而無法置喙。
卡曼克說,常聽聞許多人討論人權與平等,但是真正的人權其實已經逐漸消失,傳統保守
的民眾反而淪為法律之下的二等公民。同性婚姻合法後,對麻州造成的改變,包括政商界
、公衛層面等領域,卡克曼在自製的影片中都有詳盡探討。
至於加州,克里斯多福說,情況也差不多,學校教育要求自小學二年級開始,研讀推動LG
BT運動的關鍵人物歷史,不少家長選擇讓孩子離開政府辦的公立學校。
正在審議中的加州高等教育公平法案(SB 1146),若完成立法程序,則加州的各大專院
校包括教會創辦的在內,有關性行為處置,依法不得以信仰的標準和原則,約束學生與員
工。
此外,克里斯多福引述「洛杉磯時報」(LA Times)報導,洛杉磯郡衛生部門官員崗森豪
斯(Jeffery Gunzenhauser)今年6月間指出,致命又罕見的腦膜炎在紐約、芝加哥與南
加州一帶爆發疫情,患者多是同性與雙性戀男性,專家學者不明白為何如此。
麻州與加州的現象反映,高舉合法或依法,最終只是衍生更多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難題,而
反觀經由同性伴侶撫養長大的佛斯特(Katy Faust),卻是傳統家庭的擁護者。
https://youtu.be/4D6yxoJXSfw
佛斯特自小父母離婚後,改由媽媽和媽媽的同性伴侶撫育她,格外體會父母組成的家庭對
兒童有多麼重要,如今她是4個孩子的母親。
一段掛載YouTube由她自剖心路歷程的短片說,在孩子的一生中,父母兩者都不可缺少,
他們的角色不應由法律決定是否可以相互取代。
https://youtu.be/4AS_OKUwKlU
佛斯特指出,仔細想想兒童的福祉與權利,就能放膽支持男女婚姻,同時繼續關懷身邊的
同志朋友,這才是人類最真實的寫照。
在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看看麻州與加州的驟變,再想想佛斯特的際遇和現身說法,有
人認為,真愛應是從健全的傳統家庭開始培養,若以法律為工具,切割家庭真愛的情理,
徒然治絲益棼。1051224
心得:
看看台灣的性平教育將課本寫成什麼樣子,還使用沒有科學依據的金賽光普呢!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2285782.A.F13.html
金賽的介紹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2210199.A.648.html
尤美女在民法第1079條之一 新增第2項:
法院為前項之認可,及出養媒合服務者為收出養評估報告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
向、 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這點是非常有疑慮的之前的文章有討論過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2172636.A.4DA.html
台灣單身收養無血緣小孩很難媒合,由於出養人多半希望孩子能在具雙親角色的家庭中成
長,所以期待上會以有婚姻者優先。有錢也不行呢!單身但是比許多夫妻有錢的很多呢!
單身的人很多不管是在經濟還是親職能力都比許多夫妻或同性間好很多,但很少人抗議這
是歧視!現在連出養者想要優先媒合異性戀夫妻都不行嗎!
看看專家的意見
曾有社工實務經驗的台大研究生李怡芳指出尤美女和許毓仁版本,新增法院和媒合機構在
收出養程序中不能有歧視,等於限制法官為未成年兒童的最佳利益作判斷。「收出養本來
就須考量小孩的最佳利益,」
律師葉光洲在節目上表示:[「增訂法官不得以性別為歧視,法官裁定中,因為新增規定不
得為性別歧視,這條除了限制法官,還讓同性婚姻跟伴侶成為帝王條款,變成一旦收養碰
到同性戀的伴侶或婚姻,法官只能照單全收,否則就會被視為歧視。」
從法國的現狀來看,同婚者不喜歡收養,還是想要跟自己有關的小孩,「他們會去外國找
代理孕母,因為代理孕母提供子宮跟卵子是不同的媽媽,倫理爭議相當大。」葉光洲表示
,子女的關係跟父母很難確認,這也形成了代理孕母的商品化,「為什麼代理孕母願意?
除了感情以外,絕大多數都是基於錢。婦女子宮可以當商品買賣,這根本就是奴隸制度。

葉光洲認為代理孕母、人工生殖 ? 倫理議更大,假使這通過了,「不管男男或女女的
同性家庭,他們無法受胎,女女家庭去精子銀行,但男男呢?卵子跟子宮都要從外面找。
」這造成很難認定孩子的爸媽,「精子、卵子跟子宮,可能來自第三第四或第五個人,誰
是孩子的爸媽?」葉光洲認為,同性伴侶跟婚姻得到的孩子,都是滿足自己想要有孩子,
容易造成法律上的爭議,親屬關係的混亂。]
這不是立法權侵犯司法權什麼是立法權侵犯司法權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由此可知,
法官基於司法權和國家審判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以落實司法
審判之獨立性。
法官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
衡之重要原則
律師鍾宛蓉也說:[法院過去在親權裁定時認同「幼兒隨母」,這不算是性別歧視,而且「
待收養兒童的人權」比「成年同志的人權」更需要受法律保障。
「目前的版本,以為僅修改民法二條就宣示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建構,沒有針對同性婚姻特
殊性增訂實質內容,也沒有相關配套,」
現在修法草案密度不夠,修改民法之外,連帶需要修正家事事件法、人工生殖法、婚生保
健法、刑法、國籍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律,還得討論是否代理孕母合法
化,而整部民法奠基在異性婚姻的基礎上,同性婚姻很難適用,執行上更是困難重重。
父母子女權利義務難認定 專法試辦可行再說 特別在父、子女關係的界定上,同性婚姻
比異性婚姻更為複雜。舉例,因為異性婚姻中「父母婚姻關係」、「父母子女血緣關係」
和「母親懷胎關係」大多一致,所以民法選擇保障「婚姻關係」,用「婚姻關係」定義子
女法律上的父母關係,也就是所謂的婚生推定。 但同性婚姻中,同性伴侶的「父母婚姻
關係」與「父母子女血緣關係」、「血緣關係」與「懷胎關係」可能不一致。]
副教授對同性家庭養育對兒童的影響有疑慮呢,之前文章討論過也有個人觀點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1043316.A.02A.html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2172636.A.4DA.html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2389483.A.875.html
另外以社會習俗的觀點來看,舉例配偶的外祖父母過世時,訃聞上要如何稱呼外孫、外孫
女的同性配偶?配偶的父母親過世時,兒子捧斗,兒子的同性配偶在旁撐傘,社會習俗可
以接受與認同嗎?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雖然很古板但還是講個事實,各國法律上婚姻體制的建構,向來就是異性為主、繁殖生育
為原則,例外以推定婚生、收養為輔。
最後以中華人權協會祕書長吳威志教授所說:伴侶法務實保障同志,做結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1818433.A.70D.html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6-12-24 19:07:00
要不要順便立法禁止神父靠近兒童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6-12-24 19:20:00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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