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quare1972 (wAgAmAmA)》之銘言:
: 結婚最基本是
: 婚戒不離手(同意)
我覺得這個很難 因為做家事的時候難免會滑掉
: 老婆冠夫姓(國家風俗也同意)
可以接受啊 多一個姓氏還好
: 夫妻財產共有(同意"婚後"所滋生之財產共有)
婚前財產要分開 婚後一樣分開計算
但是必須要有一個公同共有的帳戶
作為支出生活費的消費帳戶
而且兩個人都必須提存自己的退休金+退休養老保險
: 我不覺得這樣不合理,
: 即使是女生跟男生結婚,
沒有生小孩就沒差
: 我也覺得這樣的要求很持平合理,
: 如果婚後所滋生之財產共有還要分很清楚,
分清楚是好事但是對於另一半是家庭主婦的話
可能就不適用了
因為在家的人沒有收入呀
所以有收入的人應該要合理地給予報酬
或是一定程度的保障
: 不願意互相承擔,其實我覺得這婚其實也不用結了!
: 就如同我從以前到現在不覺得買房子要買女方的名字,
: 應該要聯名,結果被女流圍剿一般,
: 兩個人在一起,公平一點、誠意一點、互相一點!
我討厭把錢混再一起
更討厭裝大方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