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02:17這一條站規實在是智障到有剩
要違規有兩個要件
1. 揪團行為(明示暗示)
2. 鬧板行為
兩個要件要形成都有夠模糊的
真要挑戰這條站規啊
只要兩個板板主講好,送幾場揪團鬧板給群組長審,審判的標準馬上就出來惹
我大膽猜測肯定是各種腦補判決產生雙重標準,然後就有正當性廢了這條站規囉
再來,我上ptt這摸多年,我敢說所有的亂板全部都是該板板主自己找的
根本怪不得別板
你看八卦板丹丹之亂難道有人揪團嗎?
好奇一下,可以去test測試一下鍵盤有沒有壞
發篇有沒有喜歡吃豬耳朵的女孩的八卦呢?
反正豬的器官那麼多,還可以回文多好
反正test板會機器刪廢文,ㄏㄏ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03:00建議母豬教跟檢舉王合作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04:00反正檢舉王看站方不爽有也很久惹mentalk跟小鬼板互相送對方鬧板審查
要主動出擊啊! 三不五時就檢舉魚聚眾鬧板,反正三天沒反駁就落實罪行了
作者:
PF30 2016-06-09 01:07:00真的
作者: kuinochi (諾奇) 2016-06-09 01:07:00
這條文超自由心證的 話說試運行如果反彈很大會取消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08:00就要試試看囉第一個就是要測試到底站方認知的看板失去功用是什麼這就要由板主送過案件幾次後才知道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6-09 01:10:00讓子彈飛一會兒吧 這條例繼續施行的可能性應該不大罰則這麼重卻這麼不明確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9 01:12:00這是因為是學術BBS,要是行政命令的話,肯定違憲。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6-09 01:12:00其實有高人指點啦,挑大家回老家的時間發佈ㄏㄏ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9 01:13:00講給記者抄,讓第四權來申張言論自由還比較有用一點。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6-09 01:13:00唉看幾次都覺得很白癡 玩過頭不知道節制 然後處理的方式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6-09 01:14:00也低能到有剩-.-搞不懂=~=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6-09 01:15:00頭哥那個 哈哈哈
那站規跟玄鐵重箭差不多了持劍者天下無敵 如果你能不被劍壓死的話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9 01:16:00看到他板莫名其妙亂桶人,也覺得很扯~~而且水桶時間隨便就一年,有點扯。
作者: kuinochi (諾奇) 2016-06-09 01:19:00
而且條文裡連推文都列入 感覺板皇越來越不能得罪惹R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9 01:20:00「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繼承者們》
自找的這個帽子扣下來很嚴重耶@@哪天ptt被鎖也被說自找的就糟糕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34:00自找的是客觀的評論你可以講一個不是自找的案例我們一起來討論
就像歷史是由勝利者寫的一樣啊~自找的通常是由某一方說的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9 01:40:00就說叫記者來抄,用第四權來壓制批踢踢高層的氣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06-09 01:47:00西甲大戰、西法大戰、母豬教聖戰、CCR大戰每一個勝利者跟失敗者都活著
作者: kuinochi (諾奇) 2016-06-09 01:55:00
箱っcr後來不是改去花魁惹嗎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6-09 01:57:00八卦版提到蛆就說政黑板聚是不是也算聚眾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