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生該不該還錢?

作者: bandongo (簡單愛)   2016-06-07 12:03:15
※ 引述《clark0816 (阿杯)》之銘言:
: 因為男方的態度還不承認分手。女方已經用IG宣告分手了。
: 目前還是在冷靜期。所以先隱其名。男方叫丘陵。女方叫做小與。
: 兩人交往一年多。該做的事情,也沒有少。該中出的也中出了。
: 丘陵在兩個月前跟小與求婚。
: 小與也在IG上公布了這消息。
: 並且把薪水都交給小與保管。
: 丘陵錢不多買了一個五萬元的求婚戒給小與。
: 兩個月來,丘陵也存了十多萬交給小與。
: 表示對小與的愛情。表示婚後的經濟交給小與處理。
: 結果。兩個月後丘陵「被分手」了。
: 剛好在劉建國跟李婉鈺事件的隔幾天。
: 小與決定分手後,遲遲沒有找丘陵。
: 丘陵交給小與的結婚基金跟戒指,也沒有退回。
: 請問,小與該退回這筆錢嗎?小與錢賺得比丘陵多的情況下。
還阿 幹 又不結婚拿人家錢做甚麼
現在為何都要給女生管錢啊
給正常女生就算了 萬一給到貪錢的母豬怎辦
而且又還沒結婚
先好言勸說還錢
不還跟他爸媽講
再不聽 告拉~~~~告啦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7 12:04:00
我是不太清楚 還沒結婚前 為何要給對方管 哈哈哈哈
作者: NewMacpro (可口可麥(mio'A'oka))   2016-06-07 12:05:00
哈哈哈哈哈 還是點小錢=_=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7 12:05:00
對啦,也沒多少錢,這女人沒腦又愛佔便宜,鬼才要哈哈母豬哈哈
作者: NewMacpro (可口可麥(mio'A'oka))   2016-06-07 12:06:00
10萬塊~J婚沒擺個500萬喜酒 姐姐噗會答應OAO
作者: qaz556644 (~喬~)   2016-06-07 12:15:00
10萬看清一個人尚在可接受範圍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6-07 12:50:00
這可以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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