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理由vs原因

作者: SunSky0126 (昊SunSky)   2016-04-15 22:33:46
其實我是想要知道怎麼分辨。
舉例:
A想送心儀對象B特別的生日卡片。本來兩人生日前一直在某社群上一個吊胃口,一個在猜
卡片的樣子。但前一天好死不死那個傳送卡片的程式更新,結果經過了十天才經由另外朋
友聯絡上。更悲催的是那個程式要手動更新,B後來跟A說她電腦(3C)白痴沒注意到要…

舉例結束。
大家覺得自稱某方面不在行可以是一種委婉的拒絕嗎?還是說怎樣?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4-16 07:00:00
骯得哈特說的有理QQ
作者: Asanoizumi (夢裡不知身是客)   2016-04-15 23:17:00
能聊跟感興趣是兩回事...= =
作者: underheart ( )   2016-04-15 23:00:00
就沒有喜歡到想克服弱點
作者: takomalu (~(╴△╴)~)   2016-04-15 22:40:00
也可能真的3C白癡啊
作者: Asanoizumi (夢裡不知身是客)   2016-04-15 22:37:00
就沒興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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