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13:11※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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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anoizumi: 沒有格式喔,因為你提出來的啊,所以說說你認為怎樣的 04/13 09:54
→ Asanoizumi: 處罰算適當,有1/3的人贊同我們再來開記名公投 04/13 09:55
原來還要有刑度喔
那我建議 跟板規三 一樣
經 站方判定聚眾鬧板 水桶90日
轉錄者 再加90日
我覺得聚眾鬧板這樣的刑度算適當
我說完 大家誰贊成誰反對
◢▆▄▃崩╰(〒皿〒)╯潰▃▄▇◣
沒有格式喔,因為你提出來的啊,所以說說你認為怎樣的處罰算適當,有1/3的人贊同我們再來開記名公投
依據是甚麼? 不能一罪二罰 同時不能以我覺得你自己看看你在 talk 板產生的判決 都是 "你覺得"想要修改板規的是你 你不講依據 只一句 我覺得不要只會檢舉好嗎這跟簽名檔又何關? 一罪不二罰是法律規定 板規比較大?
你想修改到 你覺得 你快去自己的板 自己家 做你覺得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35:00有關啊 簽名檔我當初也覺得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反正我建議了 ..╮(﹋﹏﹌)╭..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37: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4-13 10:46:00快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48:00不要 這種事情不想動員
作者:
kitune (狐)
2016-04-13 10:49:00不想還是不能啊 這麼保護你的基本盤39人喔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50:00有這麼多人我就去連署了 唉
你不是連署上了 talk 板? 啊 那是匿名 忘了忘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52: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4-13 10:56:00臉皮厚一點就可以喇 幹嘛害羞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1:03:00好的 我試試看
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你覺得不代表其他人覺得 一罪一罰上訴沒用了啦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2:08:00所以我提出建議了我只知道你是 ckk 其他ID不知道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2:21:00這沒辦法 抱歉喔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3:05:00又是一個謠言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3:12:00問題是... 我不記得了
作者:
yoanzhong (Frank Castle法è˜å…‹åŸŽå ¡)
2016-04-13 13:13:00嗯嗯
作者: shimax 2016-04-13 13:19:00
...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3:55:00你不是我已經銷了嗎
作者: foreverwings (~悠久之翼~) 2016-04-14 03:54:00
怒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