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給離婚妻一分錢!」黃金商怒捐百萬美金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4-07 04:00:00
【更新】「不給離婚妻一分錢!」黃金商怒捐百萬美金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60406/832262
2016年04月06日11:57 (更新:新增動新聞)
寧願把錢捐光,也絕不便宜離婚妻!
在紐約唐人街從事黃金金幣交易的男子李錦光,今天(5日)召開記者會,
宣布將名下財產1百萬美金(約3300萬台幣)捐給紐約華埠中華公所,
幫助更多華裔新移民,而讓他下定決心捐錢的原因,竟然是
「不想分給離婚的妻子一分一毫」!
他說:「我被這個人整整騙了7年,我寧願捐出去,她一分錢都拿不到!」
只能說天下之大,真是無奇不有。
今年57歲的李錦光在經過3天3夜考慮後,在中華公所主席蕭貴源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決定捐出名下百萬美金,讓唐人街的新移民能受到更多幫助,說明捐款經過後,
他怒氣未息痛批正在跟他打離婚官司的妻子:
「我被這個人整整騙了7年,利用我來到美國,現在又利用我來分財產。」
他抱怨說:
「我心裡不服啊,我知道我有兩個小孩,1個6歲,1個9個月,
我為什麼這筆錢要留給卑鄙小人(指妻子)呢?
我寧願捐出去,我要懲罰她,她一分錢都拿不到!」
他說自己到美國從事黃金金幣事業已經35年,自豪:
「全唐人街的都認識我!」
過去遇上黃金交易大好時期,
「每天早上起來都賺進錢」,
再加上早先透過香港房地產賣掉名下價值3千萬港幣的深水埗房產,
賺了不少錢,讓他在美國的生活相當優渥。
李錦光和前妻離婚後,7年多前到中國參加旅行團,遇上當時23歲的現任妻子,
他自稱女方一看到他出示美國護照「見面當天就緊抓著不放!」
2人當晚互有好感,但當他回到美國後,就接到女方傳來表示已經懷孕的訊息,
他因為喜歡孩子,不假思索就與妻子結婚。
他控訴婚後,妻子千方百計要從他身上撈錢,並且常威脅報警控他家暴、或告他恐嚇,
讓他吃悶虧。
他曾提出每個月5000塊美金贍養費,要求和妻子和平分手結束婚姻,但妻子不接受。
他無奈說道:
「感情的事情很簡單,你不喜歡就離婚嗎,我們可以好好談,
為什麼你要搞得我被警察抓,做一大堆無用的事情」。
他們夫妻失和對簿公堂,妻子要求150萬美金談和解,他不滿表示:
「你說我要不要給她?
用錢買回來的感情不是愛嘛!」
回想妻子的種種行徑,李錦光情緒激動說:
「想不到一張綠卡把她推到深淵啊!
你現在生了2個小孩,我不看,我也不要,可是你做媽的,你計畫了7年來害我。」
李錦光表示金錢跟小孩監護權都不想要,看太太能怎麼做。
他也不管外界怎樣看待他,甚至對2個幼小的女兒喊話:
「我希望她們諒解我這麼做。」
李錦光表示捐完美國所有的資產後,就要回到香港定居。
儘管來自美國與香港親朋好友勸他不要那麼衝動,不過他說這次捐完在美國所有款項,
在香港也還有大約200多萬美金的資產,而且跟前妻生的兒子目前也已經25歲,
能夠自己打理一切了,他已經沒有後顧之憂離開美國。
而記者會上蕭貴源雖然接獲捐款,也希望家務事能好好的解決,畢竟2個小孩還小,
希望事情能有轉圜餘地。
(曾偉旻╱紐約報導)
發稿時間:07:18
更新時間:11:51
李錦光出示妻子愛買名牌,對於金錢索求無度,自己寧願把錢捐光。曾偉旻攝
http://imgur.com/zhTgdGz
華埠商人李錦光(中)因為受不了妻子為爭財產對簿公堂,7年來飽受官司之苦,
他決定將捐出100萬美金,也放棄女兒監護權。曾偉旻攝
http://imgur.com/Ie9aoRt
李錦光拿出手機銀行交易明細,表示妻子常常不經他同意偷看帳戶訊息。曾偉旻攝
http://imgur.com/Jev2pCL
李錦光出示家事法庭書類文件,表示他已經決定放棄與太太所生的2個女兒監護權,
並希望小女兒們能夠諒解。曾偉旻攝
http://imgur.com/9UYNJjm
作者: takomalu (~(╴△╴)~)   2016-04-07 05:01:00
霸氣不給錢 XDD
作者: LongRanger (孤星)   2016-04-07 05:14:00
有 Guts!!!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4-07 05:58:00
狼性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6-04-07 06:47:00
有guts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6-04-07 08:05:00
感覺就是被仙人跳啊
作者: linwukin   2016-04-07 09:10:00
後面的相片是孫中山?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6-04-07 10:16:00
所以當初是50吃23歲?這樣不是各取所需嗎?女方當初年紀x2都比男生小耶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6-04-07 11:17:00
23嫁50不是為卡跟錢還為了什麼,男方也太夢幻了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07 14:20:00
華咩純潔又有教養 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6-04-07 15:53:00
我只能說,拿什麼吸引人,自然就會遇到什麼樣的人,50歲可能自認年輕,10年後步入老年,女生才33,風華正茂,這沒有問題才真的有問題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07 16:15:00
第一婚先拿到永居,同時物色第二根大樹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6-04-07 21:34:00
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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