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自己回覆打卡離婚

作者: Asanoizumi (夢裡不知身是客)   2015-05-09 13:40:34
我回這篇不是想討論原文內的打卡或炫耀等行為
純粹只是想擴充說明我推文的
推 Asanoizumi: 價值觀不同, 解釋再多也多餘, 快離一離吧, 免得拖累05/09 03:01
→ Asanoizumi: 孩子05/09 03:01
我有個鄰居的姐姐,認識20幾年了,結婚有2個女兒
有一年過年的時候她帶女兒來我們家,過年嘛,打扮得比較慎重,新衣新鞋
5歲還在讀幼兒園的小孩,聽到我稱讚她今天很可愛
很驕傲的指了指她的鞋子:「對啊,這雙可是Gucci的喔。」
我無言,阿姨長到30了還沒買過Gucci的鞋
然後再仔細看了看她全身的行頭,從頭到腳無一不是名牌
再來側面了解一下,知道孩子的媽從嬰兒服開始就都買喊得出名字的
難怪小孩子才5歲就知道了什麼是Gucci,Chanel
作者: WNmime   2015-05-09 13:46:00
不好意思我走錯棚 ( 淡出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5-05-09 13:50:00
現在真的要回到原PO身上了,新聞和鄉民都討論夠多了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5-05-09 14:05:00
阿莎會是個好媽媽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5-09 14:07:00
樓下開始開放認乾媽...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5-05-09 14:09:00
5歲穿Guggi是怎樣Gucci 修正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5-09 14:15:00
作者: WNmime   2015-05-09 14:24:00
馬丁,你不知道阿湯哥的千金嗎???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5-05-09 14:29:00
小孩適應力真的很強,單親長大雖然對家庭會有小缺憾,但能供小孩好環境下長大心理會比較堅強
作者: NotFast (生活是甜的)   2015-05-09 14:32:00
支持,希望快點離一離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5-05-09 15:02:00
苔苔 前提是她爸是阿湯哥 文中她爸是誰?
作者: Asanoizumi (夢裡不知身是客)   2014-05-09 03:01:00
價值觀不同, 解釋再多也多餘, 快離一離吧, 免得拖累孩子
作者: WNmime   2015-05-09 15:49:00
說不定是號人物呀! = =請問老王手骨很粗嗎?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5-05-09 17:58:00
那五歲就聽真空管擴大機(打比方)、吃costco牛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9 18:02:00
真空管擴大機主要是大人想聽才買的 牛肉也是兒童用品就是兒童在用 那衣服總不會是家長可以穿的SIZE
作者: david0913 (yousheg)   2015-05-09 18:54:00
有理推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5-05-09 19:05:00
離婚是解脫,就怕對方不肯而且如果小孩會被媽媽洗腦「爸爸很愛生氣」,恐怕爸爸跟小孩也不親。這個版發言應該不用拿戶口名簿秀自己兩個小孩…:p小孩子才是最誠實的,我三歲小孩會摸著媽媽肚子說「馬麻~為什麼你肚子有一圈肥肉」,而我都是對老婆說「我不會在意你的身材啦」(泣)
作者: BColangelo (Toronto Raptors)   2015-05-09 19:31:00
XDDDDDDDDDD 請拿出DNA親子鑑定證明!!! (誤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5-05-09 20:00:00
所以我要表達的是如果原PO跟孩子互動頻繁,根本不用抱怨老婆對孩子洗腦「爸爸愛生氣」。我一直要向原PO傳達的觀念是,正面去解決問題。消滅了原PO太太的臉書帳號,並不能改變他跟太太互動不良的問題,就算將來再婚娶了一個不會在臉書打卡的老婆,原PO還是一樣會被吃得死死的。這點我剛好相反,幫原PO一個鼻子出氣,數落原PO老婆的不是,鼓勵原PO離婚,甚至衍生成為戰台男跟台女都很簡單,但是對原PO沒有幫助。都敢來翻冰箱說肉放太久會壞,表示她們打從心裡跟原PO老婆一樣沒把他放在眼裡。原PO只會裝笑臉繼續煎牛排給那些酒肉朋友吃,散場後自己默默一個人收拾殘局,哪來的勇氣跟老婆提離婚?在我看來他只是像小女人一樣,想用離婚當成是對老婆的抗議。就算真的上法院了,法官會因為「愛打卡」這個理由准許離婚?怎麼看鄉民只是想看原PO好戲而已。到時候財產還要分老婆一半,鄉民是會幫原PO付膩所以除非原PO戶頭都沒錢也沒股票,不然到時候被女方咬走一半就哭哭了,然後小孩監護權是看夫妻誰有較優的環境誰就有利,照原PO描述女方不用養加班,當然也不用付房貸,也許有一筆客觀的存款也說不定。更正 女方不用養家看遇到那個法官 (無誤)另外,要求離婚的是男方,為了讓女方同意簽字,自然是男方開條件(付贍養費)。這邊的贍養費是給前妻的,給小孩的是教養費。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5-10 04:19:00
孩子就是要富著養懂品味 長大才不會淪為中產階級懂名牌看用料是第一步
作者: prindrock (榮耀岩)   2015-05-10 09:05:00
穿名牌衣服就是有品味?買多了以後就不是中產階級?樓上神邏輯
作者: WNmime   2015-05-10 12:01:00
富養的孩子可能會無法理解 得不到 這件事喔!(我的觀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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