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遺產分配問題......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3-21 13:21:20
就原PO案例,依照民法第1138條的繼承人就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
即媽媽和三個子女(養子女是「擬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如果不想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三個月內向法院拋棄的話,你們可以協
議分割繼承,可以有的人通通不繼承遺產(請向專業人士諮詢)。
另外我要說的是上面是法律規定,其他親屬的意見,其實是可以不理
的,你們繼承人之間協議好就好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