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遺產分配問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3-20 16:36:52
父親死亡,誰擁有繼承權 ?
● 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父親死亡後,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配偶妻,
再來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親生子女
(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若沒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順位)
共同繼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
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共同繼承,
總歸一句話配偶不可能單獨繼承,
除非往生者的親屬全部再見。
● 繼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
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
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
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三分之二,
另三分之一,則由祖父母均分。
網路找到,可是看不懂XD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3-20 16:58:00
簡單說 就是配偶和子女優先順位最高 再來父母 兄弟姊妹至於債務那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3-20 17:12:00
作者: IamSquall (Squall)   2015-03-20 17:14:00
直系血親卑親屬不是親生子女 不一樣
作者: Asanoizumi (夢裡不知身是客)   2015-03-20 17:16:00
樓上說的沒錯 養子養女也算直系血親卑親屬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3-20 17:31:00
長知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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