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22511497 警告一次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1-09 03:38:10
文章代碼(AID): #1KhTyuZs (MenTalk) [ptt.cc] [討論] 宗教仇恨?
之推文
噓 a22511497: 我戰689一樣不留餘力阿 看到這些人就只想分屍他們~_~ 01/08 10:48
經板友檢舉
判定不違反板規1.2(3)
但違反板規1.2(4)
鼓吹極端暴力違法行為
由於
本板規自2015/1/4公布生效起至2015/1/11 24:00為止為試行期間,
板主視情節將對違規者公告警告一次,不計入前科計算,
2015/1/12 00:00起正式施行。
故予以警告一次
不計入前科計算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08:40:00
...原來這樣也算鼓吹喔=.=闡述自論而已耶XDDD
作者: Elysion775 (冷茶館宿雨)   2015-01-09 08:47:00
這ID不意外XD
作者: YenLiKuo (阿里)   2015-01-09 09:04:00
好可憐的a22511497 受創很深吧
作者: med5566 (很有美德的5566)   2015-01-09 11:38:00
uccu
作者: Damnguy (大門牙)   2015-01-09 12:24:00
uccu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2:32:00
a22你想鄧X華當初揚言要炸總統府的時候有沒有被抓走?他也還沒炸,但是就先抓去問話了。所以以後發言還是謹慎點吧!板主只用警告提醒你而已。
作者: Damnguy (大門牙)   2015-01-09 12:37:00
是該謹慎,但少了這種爆炸性似甲幻真的幽默感有點可惜。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12:43:00
那以後我改說分屍猶太人好了 說實在的就算被抓去問話也就只是問話 都有人上節目說可以槍殺總統也沒事了lol之前老是有人說要通報通到現在我還是沒被叫去過 不知道是也像我一樣嘴巴說說還是警察效率太差?最後我對警告或是水桶怎樣的判決都沒有任何意見 因為早知道有可能會這樣@@~在板橋板都被意思意思桶過了XDDD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3:01:00
你只要善用消音就好啦!分X、X屍。之類的既可以滿足你的言論自由,又能不採線。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13:26:00
....逼~~~之類的= =?...媽的好不符合我的個性唷..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3:30:00
但是符合規範,這是個折衷方案。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保持現狀然後下次被水桶,但我覺得得不償失啦!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13:39:00
我是覺得這樣被視為鼓吹挺怪異的...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3:45:00
不是每個人都有良好的判斷力,有些盲從的人會沒來由的去模仿別人。就像鄭捷都有粉絲了...所以你的發言對那些人來說,就可能有鼓吹效果...搞不好真有人覺得你這樣好帥,就學你說的真的跑去砍人分屍那怎麼辦?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13:48:00
如果這麼簡單我應該發了 連戰說子彈上膛了但689卻還沒開砲就可以證明人不是這麼容易煽動了XDDD另外歐美每個殺人狂都有數千粉絲崇拜膜拜他們 政府也沒管制他們阿...挪威最強殺人魔還年年收到上千封情書...魯蛇一輩子有沒有情書都還不知道...ORZ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3:50:00
你是不是誤會啥了?殺人狂沒被關嗎?粉絲是粉絲,主角是主角阿XD板主又不是警告你的粉絲,是警告你的發言= =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09 13:54:00
好吧 不過我相信鄉民還是有腦的可以判別是非 儘管有些人顯現不出有腦子 但我還是由衷的希望世界是美好的~~~~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09 15:08:00
XDDDDD千萬不要太相信所有的鄉民都有腦,真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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