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02:01:10我應該無法表達得很清楚,希望大家能多批評或補充。
這段事故的內容,來源是男方友人聽男方所說的,
其內容很有可能非常偏頗,應該要有所警惕。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這篇太扯了啦!
: ※ 引述《KANSAI (關係哥)》之銘言:
: : 先聲明這不是我本人 是我最近和一個不錯的同學聊天後得知他的近況
: : 因為他實在太傷心了 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他= ="
: : 標題可能有點爭議 希望大家要噓可以看完在噓
: :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01-04 02:05:00大推~忘記約會強暴這面向了.....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1-04 02:32:00
推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2:32:00遇過類似的事,能理解這篇的心境
你自己都說她沒有說不、他沒有表達自己感受了。那還有哪門子的強迫問題?約會強暴不是這樣用的吧?是約會的時候被強暴。這就你情我願的談什麼強暴?目前只有一方的說法沒錯,但是本來就是有多少根據說多少話。超過描述以外的就是腦補而以。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01-04 02:43:00....這種事有這麼單純就好辦多囉。而且目前只有男方片面說法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02:43:00我是說以女方的角度,這是一起約會强暴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2:44:00精蟲上腦的時候根本聽不進對方的話,說不定女方有拒絕但是男生不覺得是拒絕,畢竟原文是男方視角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02:45:00另外,我無法接受你否認了女方是受害者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02:47:00哭和“快射一射”是我推測“不”的依據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01-04 02:51:00他們的關係可是情侶,不是流鶯和恩客喔..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1-04 02:51:00
黑單了FA所以不知他在說什麼 不過想警告Sh大 會很難纏而且其實不需要什麼討論 資訊不足 只會各說各話而已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5-01-04 02:53:00推B大。原PO要保重....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02:57:00没事,討論而已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01-04 02:59:00
嗯 多保重
作者:
chiehyi (好久不見)
2015-01-04 02:59:00推,完全認同你的說法。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3:01:00我想女方的心境大部分男生都無法體會吧,當身心都感到抗拒但拒絕不了,對方又是自己深愛的人,所以一直壓榨自己的底線最後發現高估了自己的能耐,無法再承受,最後爆發的情緒是很複雜的,只能恨自己拒絕的不夠徹底因為有感情就心軟,覺得自己在作踐自己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3:08:00所以後來提了分手了啊,原文的女友不也事後提分手了www
對阿所以提分手的時候就有辦法說不,去U2就說沒辦法,這騙鬼阿?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3:10:00不是說了嗎?當下高估了自己的容忍力,事後後悔不已才提了分手啊,哪裡有問題嗎
這是你的腦補阿XDD你是會讀心術阿?甚至連人都沒看到就能讀心。你只是把你自己所想的,投射到女方身上當成他的想法而已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3:21:00我說的是我自己的經驗,沒有再說女主角的想法啊@@你的理解力有待加強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5-01-04 03:23:00
欸 冷靜好嘛 各位
所以我說你投射沒錯阿...拿自己的經驗來套用本案例。根本就不是在就事論事= =除非你就是女主角本人。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15-01-04 03:40:00同意 FA想法太直觀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01-04 07:10:00姑且稱之為檢察官吧~她也不是受害女方阿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04 08:08:00推這篇! 從另一個觀點來分析很清楚
推這篇...其他的別講了 都是......................
作者:
idanny (已婚)
2015-01-04 08:39:00如果是以這樣的標準 那監獄會被塞爆
女生叫人趕快射一射 這樣還能算約會強暴?不然互告看誰贏好了 在這邊討論也沒用 男生告女生毀謗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04 09:33:00目前看來不算強暴 性慾優先畜了點 所以女生說出來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5-01-04 10:18:00
我也覺得是這樣子,照FinalAce的說法,有些自願幫強暴犯口交試圖避開被插入的不也就自願的?這是情境跟權力壓迫下不得已的選擇。我只看到女方盡可能想要快點結束。
就算是夫妻也可以告強暴好嗎?性本來就跟身分無關 是你情我願的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5-01-04 10:59:00難怪一堆仙人跳
作者:
miku629 (小螞蟻)
2015-01-04 11:29:00我是女生,曾經遇過類似的事,推你的說法,確實是這樣沒錯
可以理解這篇 強暴不是只有拿刀&暴力相向的不然也不會需要強調性侵有九成是熟人這件事了
作者:
Tochter (蘋果花)
2015-01-04 13:44:00推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1-04 15:19:00有點補腦了。 親親抱抱摳摳的時候沒喊卡,抽插到一半喊卡男的也拔出來,後續要女友口交,女友也「聽話」口交了要怎麼去判斷女生的主觀意思??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15-01-04 15:26:00當然有進行腦補啊,畢竟女方沒發言過是依靠哭和趕快結束去推敲的,晚上再回應原原PoK的新訊息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04 15:33:00
看完這篇好想哭喔完全可以同理以前也遇過類似的事情只是沒有被達陣而已...
作者:
chordata (chordata)
2015-01-04 02:42:00遇過類似的事,能理解這篇的心境
作者: MaySnow05 (好想吃品客) 2015-01-04 15:47:00
推。
Gratulor拿男友比強暴犯,真是好類比。強暴犯有靠暴力逼對方服從,男友有嘛?是被拖進U2的還是拿槍押著脫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