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討論] 板務討論專文試行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19:03
依照板規5(1)
置底此文做為大家反映寶貴意見的管道
試行看看有沒有什麼狀況
目前大致上先這樣
謝謝各位
作者: linchilin (chi lin)   2013-01-01 14:03:00
親兄弟還是要明算帳,鼓勵你勇敢跟他要吧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3-01-01 16:46:00
板務置底文會持續存在,但不一定會是同一篇若推文討論量龐大,為方便閱讀可能會定期置底新討論文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12-28 21:39:00
關於『版旨』,talk版沒有什麼主旨吧,不就隨意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40:00
是說板規1.1(4)嗎?那是舊條文,我只是調整位置沒修改要把那條廢掉嗎?先看看這幾天大家有沒有對板規有什麼疑慮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12-28 21:43:00
私人恩怨的部份留著?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43:00
如果大家都意向相同要修改一些條文那我一個禮拜之後統一再把板規修改一次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12-28 21:44:00
是說可不可以放FA出來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44:00
因為我當初參選是以保留11/4以前版本板規為主
作者: lovelyvv (vv)   2014-12-28 21:45:00
對呀 有辦法放嗎?還是要小組長同意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12-28 21:45:00
小組長的判決根本偏頗吧?那樣算人身攻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48:00
基本上我沒辦法改判別人的判決啊~要FA去申訴才行板規也無法溯及既往
作者: Damnguy (大門牙)   2014-12-28 21:49:00
關於自由心證部分,會不會日後引起ㄧ些爭議?雖然選人的話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2-28 21:50:00
他板事務為何又不能討論了?明明男人閒聊無害
作者: Damnguy (大門牙)   2014-12-28 21:50:00
人治是很有效率也很公正。但設些備用條款是不是能以備不不時之需?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2-28 21:51:00
板主不能更改其他板主的判決 但可以改判解桶的 前科還在
作者: lovelyvv (vv)   2014-12-28 21:51:00
但男人板很喜歡拿隔壁板8卦板的議題來討論呀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2-28 21:51:00
男人板不就是「男人聊八卦」?八卦還不能討論別的板的事?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52:00
蓄意鬧板自由心證那條是舊的,補救管道大概就是申訴吧畢竟到小組長那邊還是可以看看符不符合鬧板之類的狀況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2-28 21:53:00
可以放王牌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2-28 21:55:00
放王牌不可能啦,現任不能任意推翻前任判決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1:58:00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01:00
"死甲甲" "幹0糧" 可以推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02:00
不要指名道姓就...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02:00
好的 看來版主大人也是走寬鬆風 讚!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2-28 22:07:00
像「TTB,我要幹死你」這句怎麼判定?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08:00
就當事人檢舉阿 板歸寫得很清楚惹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08:00
我只能說不要故意來試探底線找麻煩囉我比較喜歡跟大家聊天啦
作者: nonocom   2014-12-28 22:12:00
登入次數要90才能發文,可以修改一下嗎,90太嚴格了......
作者: sorrowheaven (無雙)   2014-12-28 22:15:00
90很基本吧 我倒是希望退文篇數改成1篇以下
作者: ArtofLife (神曲哥)   2014-12-28 22:16:00
調降登入限制,讓超級我回歸!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17:00
版主政見本來就沒有要解放超級我 不太可能改吧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17:00
三個月還好吧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2-28 22:18:00
十八禁可以刪嗎?廣告,洗版我都沒意見十八禁只要不要太露骨
作者: nonocom   2014-12-28 22:20:00
太嚴了,男版人數又不多,算是小版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22:00
阿BI版主就是多數人意見 大家開心就好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23:00
18禁那個我看還是不能太露骨,因為網路使用規則的問題男板沒有設定18歲以上才能看,所以才會有限制對啊,看多數人意見怎樣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25:00
黑阿 多數人就是贊同BI政見才會選上阿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2-28 22:29:00
如果變成oo進入xx這樣的?應該不算18禁吧?
作者: knai (月)   2014-12-28 22:30:00
樓上 那樣說就失去原味了 總之 18禁的底限 很有討論空間吧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31:00
朦朧的事物最唯美,大家一直問我18禁底限,就會卡到很死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12-28 22:34:00
海洋兄 真要講 bi板還是個少數板主呢你自己查選情的那篇投票數就知道了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4-12-28 22:35:00
投票數bi版主就是第一高的不是嗎@@?我的政見很寬鬆 也才第4hateonas第二高 好奇怪的世界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12-28 22:35:00
可是從投票率來講 你們%數是很接近的我甚至認為應該再來第二輪投票檢舉王有分身可以投啊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4-12-28 22:36:00
個資部份直接永桶會不會太嚴了?分身發文也永桶,能不能別那麼多永桶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28 22:40:00
個資現在有個資法,板規不嚇阻的話法律會罰更重啊~分身發文永桶是舊板規囉水桶期間用分身發文,這種破壞板規處罰效果的在大部分的版面都是罰得很重的
作者: qllvv (百事檸檬可樂兒)   2014-12-28 23:09:00
請問這置底文會永久存在嗎? 不會的話在板規寫"置底文"很怪
作者: TQTa ( )   2014-12-28 23:25:00
說真的覺得不太需要有板規耶,這陣子沒版主也好好的,好像比以前好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4-12-29 06:18:00
看了一下新版龜 我覺得我的發文風格很容易觸犯到下列幾條:1.私人事項-這樣我就不能貼相親文了~QQ2.他版事務-這樣股票理財 政黑 等有專版的文 不就不能發??3.挑釁文-這樣我就不能發戰文 戰女老師了~QQ不過話說回來 有戰文 才能增加饅頭的人氣~4.徵一夜情-這裡又不是西斯版 畢竟一個拍掌拍不響再加上這裡都是男人 會約砲的只有我啦~你看有人理我嗎?? 所以我覺得一夜情這一條沒必要~既然是聊天版 就要減少話題限制 不然限東限西大家的話題內容 真的就只剩下 錢 跟 女人 而已難怪她版的鄉民 不想來饅頭版 因為話題太少 很無聊~所以魯哥建議 這四項 可以的話 就刪除吧~
作者: Loitry (等一個人)   2014-12-29 10:21:00
嗚嗚嗚嗚班規好嚴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4-12-29 12:47:00
所以我才問有沒有滷叔條款啊滷叔不能發那四個相關文,倫家會很難過。沒戲好看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2-29 14:40:00
禁一夜情不是要禁魯魯啊,是為了不讓魯魯看了眼會痛...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2-29 20:54:00
同IP 也是要請帳號部
作者: kitune (狐)   2014-12-29 21:22:00
一夜情我記得法克由有答應魯叔啊?還是我記錯至於他版事務真的可以廢掉了+1 挑釁跟私人我覺得要看情況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4-12-30 12:21:00
你知道 男人最會嘴泡了 嘴砲又不代表什麼~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2-30 14:12:00
目前的置底討論區,跟你當初政見有所出入。你原本是想設立檢舉板,結果經板友建議,才改成置底檢舉區。可是現再置底檢舉區卻變成了"板務建議區"這與當初政見不符。置底文應該是要僅為檢舉違規行為而用吧?怎麼反而變成板務討論區了?這樣豈不是變相的限制板友以文章形式討論板務嗎?所以是不是應該要修改一下,板務建議或討論並不是來置底區,而是檢舉違規才是來置底檢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30 14:15:00
沒限制啊,板規沒禁止發文討論啊,置底討論區只是方便我整理大家的意見而已,這樣我整理起來比較快另外我12/9的參選政見跟之前連署的時候是不同的詳細請看我12/9參選政見第二條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2-30 14:24:00
所以板主的意思是,討論板務並無限制一定要在這篇討論囉?因為礙於推文排板功能,意見比較多的話就還是發文比較方便。另外討論板規我覺得在板規底下討論比較好阿@@"不然在這裡說哪一條板規有什麼建議,結果還要左轉出去看板規,豈不是很麻煩嗎?而且以後看板規的人,也看不到有關於板規的相關討論或建議。因為你說討論板規要來這篇
作者: qllvv (百事檸檬可樂兒)   2014-12-30 19:34:00
呃請問b大我之前有關"置底文"的問題您的看法是?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2-31 08:39:00
什麼看法?用板規確保討論板務的權力不會怪啊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4-12-31 10:13:00
其實新聞講的一直都是"通報"率 甲甲是比較注意篩檢沒錯靠腰推錯文 = =
作者: qllvv (百事檸檬可樂兒)   2014-12-31 20:20:00
就是這篇置底文會永久存在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