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開了個小玩笑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26 22:22:44
※ 引述《naniss66 (nani)》之銘言:
: 小弟跟朋友做了件蠢事
: 對方是大學同班女同學,雖然我們根本不熟,也只開學幾個禮拜,但就純粹只是好玩,不
: 知道對方會那麼生氣.
: 事情是這樣的,班上的女同學發了篇閃文,還附兩人的親密照,小弟和同學也無聊學她和
: 男友拍貼臉照,然後發了篇很基佬的閃文,留言除了被說很gay以外也沒什麼,沒想到隔
: 天就聽說女生很生氣,結果就在剛剛
我這邊看不是很懂,有幾個問題想先請教
1.請問女同學閃文是發在哪裡? 臉書嗎? 推特嗎? 還是其他平台?
2.請問你們的基佬文又是發在哪裡? 女同學的臉書? 還是你們自己的臉書?
我自己是比較有在用臉書,所以就假設這一切都發在臉書上好了
如果你們的基佬文是跑去女同學的地盤發,甚至直接回在她們的閃文下面
我覺得你們確實該好好道歉,侵門踏戶的耍白目確實不太好
如果你們的文只是發在自己臉書的牆面,又沒有特別去tag女同學
就像你所說的,你們根本不熟
你在自己牆面要耍什麼寶,其實不干她的事,更不干後面一堆女生的事
: 那個女生就氣沖沖的走來對著在教室外發呆聊天的我們算 帳 了
: 我 嚇 死 了
: 沒想到她反應會這麼大,對著我朋友說:我跟你很熟嗎?
: 我有惹到你嗎?
: 後面跟一堆女生,最後說一堆你們很過分之類的話就走了,雖然在對話中我們也表達我們
: 的歉意以及我們是完全沒有惡意的,但她大概也聽不進去吧,留下錯愕的我們.
: 本來想翹課的,但教官會點名,只好硬著頭皮上了.
: 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有人說過一陣子再道歉,也有人說時間久了就好了,但....總
: 不能這樣下去吧
: ,現在心裡超緊張的,根本不知道她反應會這麼大,請問各位大大小弟到底該怎麼辦?
立場先弄清楚,才知道要怎麼應對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9-26 22:40:00
不對啊他在自己牆面PO什麼是他家的事這OK,但他PO的東西是接近侮辱女生的情況,我跟你根本不熟但我搜你臉書搞了張嘲笑你跟你老婆的合照的作品貼我臉書,就不信你不會發飆跑來罵我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09-26 22:42:00
同意樓上,如果是故意開玩笑反諷根本白目啊我覺得那女生會知道應該是友人告知的,而且是反串的很明顯,原 po 現在也不敢 po 原文,也許真的反諷的有些過分吧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9-26 23:30:00
你這篇就不對了 大學開學即使不熟 也會因為想變熟 所以同學間彼此互加好友 就算A和原PO非互相為好友 只要有中間FB好友(也就是同學)按讚 A就看得到啊你這篇是講原則 但就情感面來說 連原PO都知道自己白目這點上就不用再抱持反對意見吧
作者: extravagate (extravagate)   2014-09-27 00:38:00
同意這篇,關鍵在有沒有侵門入戶
作者: fr373969 (Brian)   2014-09-27 00:43:00
推 在自己的臉書上耍寶沒礙到誰吧
作者: arthurkot (KOT)   2014-09-27 01:33:00
這篇有點太理想了 問題不是這個女生該不該生氣而是她已經生氣了 就算她生氣的點有問題 也沒辦法挽救現況 原原PO就是黑掉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9-27 02:35:00
如果女生沒有反應,那原PO白不白目其他人管不著問題就是女生生氣啦= = 他是直接針對女生,女生是事主莫名其妙被拿來做文章生氣了,這行為不是白目是什麼?挖賽! 明知自己有意針對一個不熟的同學被發現還要裝死硬ㄠ裝沒有沒有這不是孬是什麼?糾人來的確不對,但這是另一回事要分開看至少原PO都道歉算誠懇會認錯就很好了如果那群女生之後有言語霸凌,他有資格反抗
作者: kt20325   2014-09-27 04:21:00
社群網路上就視為公眾場合,不是你說的自己頁面就不算,不然網路毀謗都不用告了,只要罵人後封鎖不讓本人看到即可?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9-27 10:05:00
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在你背後說你的壞話 你也只能摸摸鼻因為他不是在你的面前說你的,你肯定會裝沒這回事~就算提了你很明顯的特徵,但因為沒說你的名字也不算XD這事也沒有該不該死,跟同學不熟耍白,脾氣好的會無視你脾氣不好的就會像他女同學一樣 跑來問問他有什麼問題他要是沒被嚇住,可以大方說他跟那個合照的很好啊可惜他被嚇住了 馬上道了歉~~XD 全班都知道他耍白
作者: EPGo   2014-09-27 15:30:00
推這篇
作者: zskrt (吼)   2014-09-27 19:19:00
推這篇,該講的都講完了
作者: kt20325   2014-09-28 03:03:00
你沒有看懂我說的,我沒有說他可以告...我只針對你說PO東西在自己的頁面或不給對方看就不算公開的論點,除非你弄成只限本人觀看,否則就是公開當然你有說那是你自己的標準,但我認為風險蠻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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