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大殺人案深度探討(台大觀點)

作者: Kenshilo (醒銳孔)   2014-09-26 10:31:59
※ 引述《ThomasYorke (11111)》之銘言:
: 這麼帥的一個男生
: 又是我們台大的高材生
: 有可能殺人嗎?
: 他的女友 我看應該是科大 或是私大的吧
: 被殺 就代表真的是我們台大的殺人嗎?
: 我覺得案情並不單純 疑點重重
: 另外 新聞一直報宅王魔獸爭霸很強
: 那又怎樣呢?
: 想當年筆者讀建中時 爆爆王依樣很強阿
: 全班最強呢
: 筆者也沒殺人阿
: 所以
: 請大家發揮獨立思考能力
: 請勿隨媒體起舞
: 謝謝
: 歡迎討論
情殺事件有個基本共同點
就是條件較差的一方,去殺條件較優的另一方
有人聲稱,兇手是建中台大blabla
可是...在我看來,今日文憑通膨貶值,學歷這種商品已然供過於求
投資愈多,反而更容易陷入低薪困境,淪為無產階級
學校名聲太響亮,反而是包袱,讓你欠缺彈性,無法去做低學歷的工作
學歷是一種商品,是有講究商機的
商機錯過了,上市販售會慘賠,投資宣告失敗。
那還不如不投資,高職畢業及早出社會來得好。
我公司有一位越南外勞74年次,與本案兇手同年
他只有高中畢業,卻早已結婚生三個小孩,在越南也買了房子
相較於本案兇手,這位越南外勞更有資格稱為人生勝利組。
而本案女主角,年輕貌美,她的身價遠在這位無產的兇手之上
她確實有本錢向兇手拿翹。只是兇手看不清自己的身價,執著於美色,
看不破自己的性慾,沒有女人的其邁,他就活不下去,所以死也要舔。
若這位正妹女主角,有大智慧,不選年輕高學歷低薪男性,
而選擇已經置產自立的熟齡帥哥,
就算分手,男方也會讓愛自由,笑看分合,不會為難妳,甚至還可繼續當朋友。
我先前在本版渡化一名台大工管學生,他打算走會計師事務所的路線
也就是今日兇手的人生路,被我勸阻。
因為我深知會計師事務所壓榨年輕人力之惡狀,很多年輕大學生對高級商辦大樓裡面
那衣冠楚楚的白領形象,有著近乎信仰的執著。
看著那些上班族,西裝領帶,穿著皮鞋在那裏ㄎㄧ ㄎㄧ ㄎㄡ ㄎㄡ走來走去,好不俊帥
其實他們絕大部分都是低薪魯蛇
會計師事務所寡占生產要素市場,得以低價壟斷壓榨薪資,
上面那些老屁股又都沒死,想升合夥人,癡人說夢。
結論:
1.高學歷乍看是人生勝利組,實則更可能為魯蛇,尤其男性高學歷卻低薪無產,是大忌。
在他尚未將高學歷變現成實質資產之前,不可貿然與其交往,因為學歷會貶值,
一旦置產無望,他自傲會變成自卑,自卑會淪為變態。
2.選擇情人請勿沉迷當下的甜蜜,要預先設想退場機制。
3.與條件好有自信的對象交往,分手才安全。
4.男人的自信除了體格相貌,更在資產與事業。自力置產的男性擁有高自信,
才是妳應該優先考慮的情人。
作者: Lucroy (盧克羅伊)   2014-09-26 11:18:00
用個案推論我都覺得太多了...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09-26 11:26:00
所以結論是找有錢的?
作者: p761118 (批獎)   2014-09-26 11:33:00
不喜歡這種論點
作者: BJme (逼傑米)   2014-09-26 11:39:00
滿中肯的不過高自信的男人 相對也要更好的女人才批配得上
作者: alishaku (Socratic wisdom)   2014-09-26 11:50:00
我曾待過會計師事務所,不可否認,很操且低薪,但是選擇同條路人生高度就一定一樣嗎? 我認為不是. 我的大學老師,本身擁有會計師資格,開了間事務所,交給會計小姐在處理,自己又在學校兼課,而第二副業又是保險業務員.他荷包滿滿對了,老師他大學也不是念會計的,是研所考了會研所.他的人生高度和一般的會計小姐,就不是那麼相同了.
作者: bcae (工詩學劍的男孩)   2014-09-26 12:24:00
事務所只是練等級 不少人跳槽當會計主管說低薪 四大進去35k起跳 外行想戰行業加油好嗎
作者: lave70   2014-09-26 13:25:00
如果不是新開的公司或單位 主管缺幾乎都是少數人才能當得到的 很多行業皆適用
作者: znwnz (znwnz)   2014-09-26 13:49:00
你是不是學歷不高
作者: cckk3333 (皓月)   2014-09-26 13:54:00
同樓上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誰阿)   2014-09-26 15:37:00
這篇參考價值不大
作者: duser ( )   2014-09-26 20:37:00
推znwnz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26 22:09:00
什麼歪理
作者: hua0815 (咪咪咪)   2014-09-27 10:11:00
我也覺得你蠻中肯的QQ
作者: DKNYR (愛不再迷惑)   2014-09-27 20:27:00
看完內文,總覺得結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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