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最近的彎彎事件

作者: Annulene (tokser)   2014-06-06 02:46:36
彎彎做得好不好、對不對,大家心目中都有自有想法
十年感情結婚卻還劈腿,可能真的不是一個良善的人
不過到也不至於要用到面相說她嘴巴大小如何
更牽扯到性事汙衊胡扯滿足自己變態的幻想慾望
這種看到別人出事痛苦還見獵心喜的態度
喜孜孜的下流留言真的不該多說
不是大肆批評就可以將自己劃清界線,抬升自我
有人說這是小王的復仇、小王很可憐
而他做的行為實在不是一件光明磊落的事情
可能他真的被利用了或者是對彎彎仇恨到一個極點
但是做出這種手段也實在不偉大也不委屈
將私事攤給認識當事人的社會大眾做公評
要人站在他那邊,實在教人覺得人心比人臉更各各不同
然後大家都覺得彎彎老公很可憐很衰
不過你我可能都不太認識他
也不知道他是好是壞或者是本身也夜店咖沒差
但是他在這段曝光的事件中的確是受傷害的
而面對受傷害的人大家抱不平,他朋友將他婚紗照公布
有人在他婚紗照上塗綠、有人把他全臉塗綠
一直對他點撥綠光
這行為到底是安慰還是傷口上灑鹽大家心中有數
彎彎和他老公要不要離婚是他們自己的決定
也只有他們才真正深刻知道對方是不是可以繼續走下去的
實在不需要我們對他們指教或者是比手畫腳
你我都沒這資格
我們有更多需要注目的事情
或者是你我身旁家人身旁親友或者國家大事
他們才是真正與你息息相關的人事物
時間很珍貴花在重要的事物上吧
惡意往往比善意傳播更快,不想看到這種結果就要由大家自身做起
見不賢而內自省
當然我也沒資格對指責他們的人說教
感謝你將珍貴的時間花在讀這篇廢文上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6 02:52:00
灣自己沒品在先,對卑鄙小人還要跟他光明正大來嗎??讓人看清嘴臉以及整個報復的爽度我覺得很棒灣是靠社會大眾的喜愛在混飯吃的,攤在社會上接受公評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6-06 02:55:00
老實說如果是沒在關注彎彎的應該對她的新聞無感,但既然可以鬧成這樣可見彎彎在大家心目中有蠻重要的地位當然純嘴砲跟著起鬨的不算再進一步看,也有不少人攻擊彎彎只因為她是"女生"女生偷吃真是罪大惡極!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6 02:59:00
做這事本來就只是為了報復對方,目的就是想看對方慘而已寧可當個真性情的小人,也不去當假裝祝福這種偽君子小王做這事心中想的也不會是我是為了社會正義八
作者: SoftPig (SoftPig)   2014-06-06 03:02:00
你想的太多了,這件新聞純粹只是趙大雄的救援上場投球而已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6 03:04:00
不是每個人都只會有這種阿q式勝利的,何況真的惡有惡報?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6-06 03:05:00
說救援也還好,我看了幾天新聞合宜住宅弊案新聞仍占多數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6 03:05:00
妳搞我搞成這樣,當然要還妳一筆,爽度就無限了不是每個人都是心地善良被玩了可以當沒事繼續過的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6-06 03:22:00
與其發彎彎文,然後叫人家關注其他議題不如發文寫一些你想關注的事情,會比較好一點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4-06-06 03:27:00
推文比本文好
作者: kitune (狐)   2014-06-06 06:15:00
推文比本文好+1 原PO快寫個好文來拋磚引玉啊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6-06 06:57:00
你說希望大家關注真正重要的話題, 結果還不是很誠實的在這串文下又回了一篇, 身體不要這麼誠實嘛 XDDD
作者: bntimlin (AAAAAda)   2014-06-06 08:36:00
當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我想也沒人能評論作出的反應不是嗎?就像廢死聯盟跟受害家屬,永遠立場不同的兩方。也不用無限上綱浪費社會資源這種話了,今天就算沒彎彎,新聞也會報一堆曲曲的事,自己調配好認真與拉賽的比例,就像我自己知道我看書的時間已經遠大於看ptt時間,這就夠了不是嗎?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06-06 10:37:00
我推推推推推你
作者: robobo (蘋果喜拿)   2014-06-06 11:37:00
我同意你的看法!!!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4-06-06 12:14:00
以德報怨 何以報直?德
作者: Jerusaleam (OH BOY)   2014-06-06 12:25:00
子曰 以德報德 以直報怨
作者: oceanusX (herbert)   2014-06-06 14:20:00
不然你說 小黃除了將事實公布他有其他自保方法嗎不留一點證據到時候變成妨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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