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七休一政策轉彎 媒體工會抗議

作者: michi19 (有點笨笨)   2016-08-02 15:51:43
【新聞來源】
苦勞網
【新聞連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054
【新聞內容】
橫跨平面、電子、廣播等共16家媒體工會,今天(8/2)上午赴行政院抗議「七休一」政策
轉彎,擬將媒體業排除、另訂辦法。工會強調,連續出國採訪等情況屬特例,不應被當作
通案,工會控訴各家媒體老闆近日頻頻透過自家版面向政府施壓,政府也數次與報業商業同
業公會等資方團體協商,卻不願聽第一線記者與工作者的聲音。
媒體工會呼籲落實「七休一」,批評政府偏袒資方。(攝影:王顥中)
原訂於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七休一」制度,行政院趕在政策上路前,7月30日晚間召開記者
會宣佈暫緩實施兩個月,對於對旅遊、媒體、運輸三項產業,未來將訂定更有彈性的新裁
量標準。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表示,資本家團體只要去行政院拜會,透過社論、評論、
政論節目施壓,就可以不守法,甚至要求法律放寬;還有媒體老闆威脅若各地方主管機關
繼續對媒體業裁罰,機關首長的新聞「不要想好看」,痛批媒體老闆把媒體公器當作自己
的違法護身符。陳淑綸表示,新聞是記者在跑,不是媒體老闆在跑,《勞基法》是要照顧
勞工的,相關規定為何不跟找勞工協商?
陳淑綸說,新聞業長期存在血汗勞動,除文字、攝影記者外,還包含節目製作、工程,美
編等,「長工時、拼即時,拼到倒下去!」強調政院若繼續政策「髮夾彎」一意孤行討好
資方,全體勞工將一起跳車,發起進一步行動。
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台灣媒體早就被大老闆箝制,台灣媒體自由只是老闆的自
由,報業老闆找上勞動部,勞動部馬上就退縮,但新聞採訪第一線上的記者、勞工這麼多
人,政府卻毫無反應,(蔡英文)選前信誓旦旦,選後卻馬上變調,讓媒體從業者太失望
。鄭一平也向現場眾家採訪記者喊話,下次站到這邊來(指抗議隊伍),「人越多,改變
希望越大。」
自由時報工會代表賴昱伸表示,有媒體老闆表示總統出訪等特殊採訪行程無法實施「七休
一」,但這是特例,「總統不是天天出訪,我們也沒有這麼多邦交國讓總統可以天天出訪
,特例應該特例討論,不是當成通案。」賴昱伸強調,政院與勞動部不能只跟資方代表協
商,應該要盡快跟勞方代表協商。
媒體記者能否「七休一」,端看勞動部兩個月後發佈新裁量標準。壹電視工會鄭一平向現
場眾家採訪記者喊話,下次站到這邊來(指抗議隊伍)。(攝影:王顥中)
民國73年(1984)《勞基法》發佈實施,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作為例假。」原用意是保障每工作六天就必須有一天休假,不至連續工作超過七天。然而
,在發布實施的兩年後(1986),內政部卻做出函示,將「每七日」置換為「每七日為一
週期」,例假可在週期內挪移。按照函示,資方可彈性安排勞工在兩週內的第一天與最後
一天休假,中間連續上工12天。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批評這種函示根
本是玩弄文字遊戲,「醫生指示三天洗一次腎,有可能自行解釋成三天為一週期,然後在
兩個週期的第一天跟最後一天洗腎,中間連續四天不洗嗎?」
勞動部在今年(2016)6月底廢除此一函示,全面實行「七休一」,原來只是回歸《勞基法
》,卻立刻遭到媒體業資方施壓,行政院也立刻宣佈暫緩實施。過程中諸如報業商業公會
等團體,數度公開要求開放媒體業可更為彈性地運用人力,《自由時報》今日更以社論版
面質疑《勞基法》是根據傳統製造業的需要制定,不符合所謂「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特
性。
包含壹電視、東森、華視、民視、公視;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國語日報等16間
媒體工會,昨天晚間聯合發佈聲明,提出新聞媒體匯流時代,新聞工作者普遍已超時工作
;且資方長期以節省人力的方式增加獲益,各單位都人員不足、遇缺不補。呼籲勞動部在
未來兩個月內應聽取工會團體的意見,避免決策傾向資方,聲明全文如下:
【媒體工會聯合聲明】
抗議勞動部立場一面倒向資方,要求協商納勞方意見
勞動部原訂八月一日實施「做六休一」新制,因資方團體、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
公會數度與勞動部協調後,勞動部宣布將研擬裁量基準,擬將媒體業排除「做六
休一」,可能導致連續上班十二天;資方主要論點為,記者隨總統出訪九天八夜
、或進行為期兩週奧運採訪,無從實施「做六休一」。
但該論點係因經營者長期節省人力成本所致,讓勞工連續上班八至十二天本為不
正常現象,這些極少數案例,透過補充人力和合理調度即可解決問題。以極端個
案為由,擴及媒體業所有勞工,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擔心以此無限上綱,掏空勞
動基準法對勞工應休息的核心保障。
目前勞動部與資方團體之討論,無法解決媒體工作者面臨的兩大問題:
一、員工超時,尤其即時新聞暨媒體匯流時代,工時暴增。
二、各單位人員嚴重不足,遇缺不補,資方長期cost down思維,以節省人力方式
來增加獲益。
我們主張,政府不能只聽資方團體說法,勞動部應於未來兩個月聽取媒體相關工
會及團體代表意見,避免決策過於傾向資方,並呼籲勞動部正視媒體工作者嚴重
過勞及身心健康狀況,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同時也提醒資方應照顧員工身心健康
,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才是公司最大資產。
聯合聲明單位: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中國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
中華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企業工會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工會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工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
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工會
民間全民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新北市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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