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板主辛苦了

作者: joesu1990 (又擱是落雨的暗眠)   2014-10-19 23:24:35
一、完全是湊巧。
剛開始只是無意中發現q94hjo4的IP跟板主onlyheart一樣,
還心存懷疑,畢竟這兩個ID的說話語氣完全不同,
想說應該只是湊巧吧,就繼續回查這兩個ID的文章,發現真的很巧......
之後在板上隨機查發文作者資訊(ctrl+q),
又發現marchblue的IP居然也一樣,然後ptlin也是。
板主開分身是可以理解的,專業鄉民有分身當然很正常,
只是都在同一個板上,這幾個ID還常常"互相"對話,
所以我回去看以前的推文內容,突然覺得好詭異,
我一直以為是不同的人,原來都是同一位,而且還是板主。
(還好我沒有跟A聊天的時候抱怨B過XD)
至於為什麼會提出來,因為我覺得板友有知道的權利,
畢竟板主這個職位就是五板的管理人,
在管理的板除了本尊之外還開了三個分身一起對話推文,
我個人是覺得不太舒服。
借這機會讓可能跟我一樣介意這種事的板友知道,
不然時間拖的越久,"被欺騙"的感覺或許會更深。
但是如果板友們不介意,也沒關係阿,
非常歡迎這些ID自在的回來板上做單純的自己,
不介意的板友還是可以一起互相聊天的。
當初PO出來,只是覺得板主應該說明清楚,
並不是要板主直接卸任負責,請不要搞錯了,
卸任與否,板主自由心證,自行決定。
另外,沒有要抹滅板主四年來辛苦管板的事實,
只是我會分開看待,
如果板友要一起看待那也是板友的選擇。
二、並非長期追蹤。
詳情可見懶人包 http://goo.gl/FBdMRn
今年10月5日意外發現同IP,
持續查詢到10月8日(包含往回查詢發文記錄)。
為什麼拖這麼久才發文,因為遇到雙十連假XD
而假期結束後工作量增多,無法一直掛在線上。
雖然板友們不相信這個理由,但我問心無愧,
造成板主出國玩的不盡興非我本意。
三、疑似黃牛票?
板主已經明確說明cutebook只是"親戚",
剛好到板主家使用電腦,剛好就賣了讓人有疑慮的票券而已。
我當初發文時是認為,
只要販賣超過原價的票券,就是黃牛的行為,
就算別的板可以,但五板是禁止的。
身為五板的板主,應該也知道"香港"買票多麼辛苦,
如果板主第一時間買的就是有加過代買費的票,
還到別板出售,我覺得這是可以讓大家知道的。
不過板友們若是不介意板主有這種行為,
那也沒關係,每個人介意的點都不一樣。
就靜候站方調查吧。
四、其他分身?
一起提出來只是想讓會介意的板友知道還有別的ID也是同IP,
而且如果屬實的話,七個分身會違反批踢踢站方多重帳號的規定。
不過板主已承認marchblue為其分身,
而snoopyblue與marchsnoopy這兩個相似的ID是"親戚"持有,
一樣靜候站方調查吧。
五、選板主?
不好意思,我沒有要選板主,擔心有陰謀論的板友倒是可以放心。
而"自己人"是指誰?
如果是指幫忙製作懶人包的我的朋友,
那可以放心,他也不會出來選板主。
另外,請不要把出來表示意見的板友擅自歸類,謝謝。
作者: girl59713 (調子)   2014-10-19 23:30:00
推 我的想法和原PO一樣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4-10-19 23:36:00
很多剛好的事都會發生,我也好想剛好讓我中頭彩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19 23:37:00
我不接受當黃牛,板上很多人也很在意這點
作者: oneting80190 (Oneting)   2014-10-19 23:38:00
就那麼剛好的都不能等站方處理 ,就先公審了啊
作者: pinkpick   2014-10-19 23:40:00
若只是單純希望版主說明清楚就不會用原文的語氣與方式了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飛)   2014-10-19 23:43:00
不接受黃牛 完全不,也不接受你當初發文的語氣,如果只是像告知大家這件事你用這篇文章的語氣來說不會有人懷疑到那麼遠的地方
作者: monshadow (有什麼是你永遠不放棄)   2014-10-19 23:43:00
不想要懷疑原po的動機 但那篇文章的語氣…
作者: ali110999 (( ′﹀‵)/︴<>< <><)   2014-10-19 23:44:00
原po現在發文的語意,讓我感覺跟當初那篇發文強烈譴責版主行為的口氣完全不同呢...
作者: flybabyfly (大東的搖滾吉他)   2014-10-19 23:45:00
若全世界能分兩種邏輯 一種是邏輯 另一種就是五迷邏輯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19 23:45:00
您現在口氣跟當初不一樣耶!!有換人嗎?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0-19 23:46:00
原來那篇整個很嘲諷阿~
作者: tina730   2014-10-19 23:47:00
原PO隔兩天的語氣會不會差太多呵
作者: yichengchian   2014-10-19 23:48:00
推原po 分身沒什麼,但在同一個版且常常發言,有點詭異就是了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19 23:48:00
那我們是不是也要懷疑? 不過我們不會查IP,原PO請放心
作者: oneting80190 (Oneting)   2014-10-19 23:49:00
原po兩篇語氣差好多,在黃金切割嗎
作者: purpureal (一個人吃飯旅行)   2014-10-19 23:49:00
唉…若覺得版主有不妥之處,我想先私信提醒也是好的,如今這樣,真的對五板好嗎?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19 23:50:00
y大,我的分身也都在五板發言居多,我不覺得詭異...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0-19 23:52:00
在站方還沒完全確認就急著po文公審的用意是?
作者: snoka (靖潾)   2014-10-19 23:52:00
連原文下面的推文回覆都很嘲諷?原PO口氣差這麼多,我都覺得毛毛的:)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19 23:53:00
也有人猜阿信有分身,您覺得呢?要不要查來公布?
作者: endless0423 (焦啊啾啾啾)   2014-10-19 23:53:00
兩篇文的語氣差好多啊@@毛毛的+1
作者: muriel1984 (為什麼喜歡音樂)   2014-10-19 23:56:00
不覺得詭異+1,坦白說網路上所謂發言的"口氣"不都是屬於主觀認定?我倒是覺得這種就看每個人怎麼解讀了。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4-10-19 23:57:00
原來知的權利>隱私阿?!每個帳號ID都有人格權問題,光這點您站不住腳吧?!
作者: leleMDF (玫瑰色的你)   2014-10-19 23:59:00
原PO上一篇的口氣如何應該自己蠻清楚的吧。
作者: maydayart   2014-10-20 00:03:00
真的很奇怪,原po冷靜下來解釋,為什麼又變成毛毛的?大家比較期待原本那樣?應該針對內容討論吧?要討論語氣的話為什麼不討論分身的語氣?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05:00
我覺得,一開始就用這樣的語氣會好很多
作者: wanying   2014-10-20 00:06:00
若你覺得站得住腳的話 根本就不用徹底地改掉你上篇文章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0 00:08:00
內容當然沒問題,更何況事實都已經發生傷害也都造成了。辛苦了,靜候結果吧。
作者: sugerwind (純真)   2014-10-20 00:08:00
如果原po第一篇文章也是這樣的寫法,這兩天不會讓版上氣氛這麼低迷。大家或許也平心靜氣,等待結果吧!
作者: towachu (記憶鮮明)   2014-10-20 00:10:00
覺得從系列文第一篇就超沒必要的啊 這是五月天資訊板
作者: rockmay (5/17回到地球表面)   2014-10-20 00:10:00
好好回應也不是壞事,希望就到ㄧ個段落,靜後調查
作者: towachu (記憶鮮明)   2014-10-20 00:11:00
他分身id又沒犯板規 私領域的事情到底關板眾什麼事啊
作者: niji2009 (虹飛哪復)   2014-10-20 00:12:00
原po有改掉上篇文嗎?也許他真的沒很多人設想的那麽壞心,看到版主全面退出請辭也想平和點,畢竟他也說逼退非他本意? 大家不是才再說各退一步海闊天空嗎?
作者: towachu (記憶鮮明)   2014-10-20 00:12:00
懷疑有違板規或站規就去相關版面檢舉就好了何必po板尋求認同 是怎樣 要大家跟你一起覺得別人詭異?
作者: OOUOO (\\悠悠//)   2014-10-20 00:13:00
這篇的fu實在好太多了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00:14:00
版友們都願意放寬心看原PO 再看原PO的文感覺好諷刺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14:00
我也知道或許沒那麼壞心,但是那種語氣真的會讓人誤會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0:17:00
傷害和紛亂已經造成,就靜候結果吧。只是可惜了,讓五版失去一位盡責的版主和熱心的pt大
作者: f602616 (FiFi)   2014-10-20 00:21:00
有欺騙行為的人應該不適合當五版版主吧~會有更好的人來當!所以不可惜
作者: rusing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4-10-20 00:24:00
使用的方式不適當,即使本意是好的也難以挽回已造成的事態…靜候調查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24:00
所以下任板主我們要找聖人來當嗎?
作者: weielx (がんばるな)   2014-10-20 00:25:00
推~~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飛)   2014-10-20 00:26:00
想什麼樣的人當板主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囉,有人就是不能接受說謊有人可以到時候投票投自己喜歡的就好啦~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10-20 00:27:00
好好笑,板主說謊情有可原,板友ㄧ開始嗆了點就要被追著打XD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飛)   2014-10-20 00:28:00
樓上 板主沒被追著打?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0:28:00
po來五板當數字板用嗎...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29:00
很多人也追著板主打阿,好好笑XD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10-20 00:29:00
板主ㄧ開始說謊說成那樣比較毛吧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00:30:00
怎麼辦 我覺得整理ID在別人不在時PO出來比較恐怖耶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0:30:00
有不常出沒的來我也覺得毛毛的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4-10-20 00:32:00
說謊雖然我不太能接受,但是我可以理解
作者: sarlineb   2014-10-20 00:33:00
覺得原PO這樣的行為才詭異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0:34:00
到底是說成哪樣了,而且隔天不是道歉了?
作者: muriel1984 (為什麼喜歡音樂)   2014-10-20 00:34:00
查人ID才比較毛吧。。。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0:36:00
覺得情有可原的人,不見得就是追著原po打的喔,像我就沒有捏
作者: silogane (inspiration)   2014-10-20 00:50:00
每個人想法和感受不同 我就是會覺得分身超過3個還互相對話是很奇怪的人 我頂多用分身推文 寫個推但互相對話真的很詭異 我想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版主也不需要為此辭職 原PO的做法可能讓人不舒服但希望大家不要為此繼續吵了 一比起支持逆轉勝吧
作者: Yveeity   2014-10-20 00:58:00
看得到三個帳號互相「對話」的人才讓我覺得詭異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05:00
額 版主不讓人覺得奇怪 誰要查他分身啊口氣酸也要嗆 口氣好又要酸 原po真有耐力回啊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09:00
不耐力回如何有正當性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0:00
我也覺得原PO很奇怪,但我不會查他分身,原PO辛苦了~~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11:00
正當性是要讓迷妹酸過一次才有正當性嗎XD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1:00
真的覺得查人IP要花很多精神腦力~~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12:00
分身以登入次數看如果是已經十年的ID 帳號本就可保留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1:12:00
你說別人迷妹就很有正當性,就不奇怪嗎^^我也覺得你很奇怪,我可以查你嗎~~
作者: rock55337 (能聽見我的心嗎)   2014-10-20 01:12:00
啊 說錯了 是要讓護航的人酸過一次才有正當性 又手殘了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4-10-20 01:18:00
推原po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24:00
編造站規才是我想說的點 如果我沒去查你會是這樣說嗎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29:00
就算原PO覺得毛,但不代表原PO就有權可以公開他人的所有分身帳號並且要他人表態證明哪些是自己所有,原PO大可私下求證,亦或交由站方處理,在五版這種公開的場合PO出來不就等於讓這個人在PTT原型畢露嗎?有必要讓人連一點隱私都沒有嗎?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30:00
1.調查若証實o版主無涉及票券加價,我希望他能續任版主。且分身既被知道了,也可以養得很促咪,ex八卦版主iPad3=Lavchi=TheNewiPadLavchi簽名檔自爆的噢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maysun   2014-10-20 01:32:00
推原po
作者: shanyaochung (shan)   2014-10-20 01:32:00
像這種事情,應該先私信跟板主詢問一下,先私下了解,如果信件石沉大海,我想才有公開在板上發文的需要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34:00
當初原PO在發文時說的是:版主用分身賣黃牛票,現在到這篇文又說“疑似”賣黃牛票,是不是也有失公允呢?如果在剛開始就這樣用微婉的語氣表明,我想也會減少版友對原PO語氣的反彈吧。
作者: shanyaochung (shan)   2014-10-20 01:34:00
,若私底下與板主溝通過,也許今天就換板主主動先發文跟大家說明了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35:00
2.未來新增的版主,我希望是由對五月天不完全認同者擔任。因為歌迷已雙方對立+五版真的不是一言堂。版主白臉+黑臉,彼此制衡。http://goo.gl/FrpQin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0 01:35:00
b大,我無從得知版主想怎麼經營他的分身帳號,但就版主之前不公開的情況來看,他並不想被與版主身分劃上等號啊...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38:00
完全不認識...為什麼要付出心力
作者: khtw (khtw)   2014-10-20 01:41:00
護航文也太多了,不過好像也沒什麼好以意外的,真的是各方面都完全不可質疑的大板,建議板主不需辭職,反正人格這麼分裂大家也是很愛啊,而且躲在ID後面的到底是同一個人還是親戚說穿了只有他自己(或是另一個自己)知道,要相信的人就算站方公佈還是會相信“板主們“是清白的囉!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45:00
不意外會引來見縫插針的人連捅刀和想報老鼠冤都說了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1:47:00
n大,抱歉,我倆推文時間一樣。我"分身說"是在跟版主提議:D
作者: woieyufan (微淋管)   2014-10-20 01:48:00
下次PO別板自然會有人轉過來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1:52:00
順便說一下分身和五月天有什麼關係
作者: allyp7985 (Boyke)   2014-10-20 02:24:00
作者: dondonmax (小良)   2014-10-20 02:31:00
瞎 描述的過程就是故意找碴
作者: ps1117 (Pearl)   2014-10-20 02:36:00
10/16原po語氣怎麼跟這篇差這麼多?真是態度大轉彎啊!^^
作者: PabiL (羅)   2014-10-20 02:48:00
把人腿打殘了 然後說嘿歡迎回來賽跑唷.. 搞什麼呀
作者: bustear (Don'tLookBackInAnger)   2014-10-20 03:33:00
k大,若不時檢討五月天者都沒人想當版主,就不能怪罪五版風向都版主鼓吹的...
作者: maggie03456 (マギー)   2014-10-20 04:54:00
其實查IP很簡單...
作者: pennystyle (pennystyle)   2014-10-20 05:56:00
你的Po文,才讓人覺得毛毛derヾ(@⌒ー⌒@)ノ
作者: e055 (安~)   2014-10-20 06:44:00
恭喜你成功得到你要的了,這樣傷害一位認真的版主,製造這樣的混亂
作者: arl616 (守夜人)   2014-10-20 06:53:00
推 感謝你當偵探
作者: tp61i6u04 (MICE)   2014-10-20 06:55:00
大家生氣時還是要記得禮貌喔^^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0 07:01:00
傷害已經造成,這篇的委婉對照原來po文的嘲諷其實更毛...不過就這樣了,因為已經兩敗俱傷了,目的達成手段如何也不再重要了。
作者: lucas523 (勇敢前進)   2014-10-20 07:04:00
謝謝原po的熱心,但未審先判又公諸於世真的讓人很不舒服,是不是以後版友們立場不同就可以查對方ip並公開呢?這種做法真的讓人不寒而慄,似乎自己在這裡的發言隨時會被檢視跟調查…這樣以後誰又感發言?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0 07:09:00
或許逼退版主非原po本意,不過在有這麼多的時間的考量下最後還是選擇用這種方式po文,會沒想到最壞的結果為何? 唉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08:55:00
是不是有錯亂(抓頭)....這裡是五版,護航才是正常的吧?為什麼要找不認同的?我每天上來是為了看五月天的最新資訊又不是來吵架的。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0-20 09:02:00
有些人平時也沒見他在板上但是有事出來酸一下倒是都看的到蹤影呵呵...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09:23:00
版面資源是讓他這樣用的 今天換成其他板友做何解這裡不是數字板可以po了其他發言不關我的事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0:48:00
老實說這篇的推文PH值也沒有多高,原PO那篇的語氣的確讓人不舒服,但本質上還是「五版版主」涉嫌在他版賣「五月天黃牛票」,這樣的事情我覺得PO出來不為過,不明白為什麼有人說這是他版事務另外我也不同意五版就是護航的說法,我認為五版是為了可以討論可以辯論的地方,一昧護航不就成人五版就是一言堂?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0:56:00
但放任他人詆毀就可以?
作者: collen66 (儀)   2014-10-20 11:13:00
辯論?現在不就有人跟只要有人意見不同就一昧說是護航嗎跟他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19:00
我的一昧護航是針對上面有人說五版就該護航的言論,造成版友誤會請見諒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11:20:00
s大,考考你喔,石頭的書主題是什麼?怪獸在電影裏的名字是?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2:00
s大我的意思是原po沒有想過推文可能為主文之補文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24:00
末日備忘錄,謝雙豐,請問用意是?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5:00
未經證實在公板面出現有損他人言行可能觸及毀謗罪有任何違規可討論但還未申訴就po文有沒有誤導他人
作者: jinkame7004 (太陽呢?)   2014-10-20 11:27:00
考這個也搞得太難看了..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11:28:00
出現詆毀和竄改還沒制止不能說沒有責任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0 11:32:00
考這個我真的是笑瘋了XDDDDDDDDD
作者: chehao (解悶救台灣 )   2014-10-20 11:42:00
考這用意是.......
作者: socon (我是菜逼巴)   2014-10-20 11:50:00
是在懷疑我不是五迷而是路過酸一下嗎?五迷如我當到這份上也真夠悲哀,居然還要回答問題才能證明
作者: Yshing (Danes)   2014-10-20 12:25:00
s大,別生氣拉,只是想說大家有緣在五版相遇,聊聊天嘛。如果問個阿信為什麼演唱會不唱牙關,我也不知道答案XD
作者: puchen   2014-10-20 13:04:00
噗,意見不同就是酸酸XD,五版現在就只有護航/反串可以選了是嗎?
作者: nionio0329 (!)   2014-10-20 13:16:00
推 有什麼好護航
作者: clarinet308 (cl)   2014-10-20 13:47:00
怎麼辦??不追著打就是護航耶!!
作者: akamelover (chang_yuyu)   2014-10-20 15:06:00
呵呵 語氣差這麼多哦~~~~
作者: momomilk (與我常在)   2014-10-20 15:08:00
對不起,看到問問題我笑了!
作者: u19861208 (桂花蒸的夜)   2014-10-20 15:14:00
那我可以說s大回答錯囉~XD 是謝雙丰~~XDDD
作者: allyp7985 (Boyke)   2014-10-20 16:10:00
考試不錯笑XDDD
作者: aliaoer (好想好想飛)   2014-10-20 16:59:00
考這個是要....
作者: FTKBOYS (原味濃麵包)   2014-10-20 18:26:00
考試也太好笑了吧..是天地會 還是日月神教阿..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0:49:00
原PO的行為讓人感到害怕,不管怎樣公開所有資料是不是太過了原PO或許是出自熱心,但您可以想像這樣的行為有多傷人嗎?有疑義的事情不是只有這個處理方式,那個懶人包下的備註連不是當事人的我都感到很不舒服,何況是實際的當事人心情會受多大的影響,如果有十種方法能達到同一個效果,有沒有必要選擇傷害最大的那一個,而我們又是本於什麼權利將他人隱私血淋淋的攤在陽光下?我指得是懶人包上的備註分身互相對話這件事。
作者: ki820 (ki)   2014-10-20 23:00:00
想問原PO,在PO文於五板之前是否知道會有板友進行檢舉?因為我看見你po文後4分鐘已有人檢舉,檢舉文內亦提到曾詢問帳號站長...我看那板友效率也很快如你事前已知,為什麼還要在五板po文? 甚至提供懶人包讓所有人看到那些備註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32:00
不管他有心無意都已經對板友造成傷害很多說破就沒有挽回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34:00
希望原PO可以把懶人包撤掉,那真的太傷人了。有疑義的事應該算是處理完了,事情真的不要做太絕,留點路給人走吧。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48:00
是他沒給自己後路 T大也不用勸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53:00
KO大指得是原PO還是版主?我的感覺是不管這是誰對誰錯,原PO的懶人包下的註解真的讓人很不舒服,我也有那種在某個位置上不適合說某些話作某些事的觀念,所以我覺得養分身留給自己一能自由表達的空間不算超過,再者,即使這是一件超過的事,我也無法認同那接近公審的用詞,到底是憑什麼把別人的心情,血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57:00
T大原po做這樣的動作自己就要想到後果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0 23:58:00
淋淋的攤在陽光下,憑什麼這樣攻擊一個人,就算今天是個死刑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0 23:58:00
上篇我勸了不少還有人急著踩幾腳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0:04:00
不會的你沒說錯什麼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4-10-21 01:17:00
這是五月天板又不是ptlin板,護航錯對象了吧?X把板主各分身推文都換成同ID就知道有多詭異了,謝謝原po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1:44:00
今天他是板友他的權益就該被保障未經證實就能公開誰給他的權限五板不是給他這樣利用的不是沒弄髒自己的手就乾淨髒的是心
作者: yukisnyau   2014-10-21 06:04:00
對分身沒意見 網路世界ID只是一個代號 後面是誰重要嗎?只要不是雙面人 A彈B讚這樣就不能接受至於黃牛票問題 如果查出那個ID真的不是o板主本人的話希望o板主能繼續就任板主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7:06:00
我純粹覺得那個懶人包的註解過分到令人發毛,要花多大的心力才作得出那種東西,就算人家真的跟自己對話了,是犯了法還是礙到誰了,憑什麼這樣傷人???
作者: PabiL (羅)   2014-10-21 07:20:00
y大 就算cutebook真的是o板主的 那o板主違反哪條規定?有影響o板主職務嗎?那頂多就是她本人的道德瑕疵 誹謗詐欺傷害也是敗德 如果她有 是不是也要公開呢 我們真的有把所有的敗德事實攤在陽光下的權利嗎重點是這在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事了,該譴責的是突襲的行為 一群人無論正反雙方一面倒的被引導成輿論壓力要板主踹共 板主作為惡性有重大到用類似對付連D的手段對付她嗎這對不自覺成為共犯的板友公平嗎事已至此 真的說再多也挽不回了
作者: sandi731 (林小儀)   2014-10-21 07:30:00
推PabiL大,真的超難過,超心疼的QQ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08:46:00
第一、關於口氣:有人覺得原PO前一篇很酸,所以他這篇修正了不是嗎?那當他理直氣和的解釋時,這一篇推文的PH值有比較高? 同一個人用三個截然不同口氣的ID推文是好溫柔,同一個ID修正態度就是毛毛的,這是什麼標準?第二、關於公審:把已經公開的事情貼出來就是公審?我看到的是多數人再審原PO耶。第三、關於黃牛:如果高於原價就是黃牛是這裡的共識,那不管換了那個ID賣黃牛票,本質都是同一個人。難道帶著安全帽搶銀行的人搶完後換成戴毛帽,他就沒罪了? 當然如果覺得黃牛無所謂那就另當別論了。最後、關於原PO:謝謝你,也希望你不要換了ID才回來,而是繼續用這個帳號待在這裡。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8:52:00
第一、我從來都不是在講口氣跟態度這件事,讓人發毛的是那個懶人包下的註解跟截圖,不管版主是以什麼樣的心情使用不同ID的,他並沒有違法或礙到誰,那我們憑什麼把這些是血淋淋的公開還下了些嘲諷的備註,什麼是奇文共賞,憑什麼這樣傷人?我無法想像如果我是當事人要怎麼面對這件事,設身處地換個立場想,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承受的住嗎?第二、懶人包那樣的備註加截圖是我所謂的公審,更不要說有人還威脅版主出來說清楚,不然要轉到八卦版請高手們起底了,這根本就是霸淩好不好!第三、不管使用分身對不對,賣黃牛票是否屬實,有疑問公開第一篇的名片檔,請當事人說明就夠了,懶人包是什麼鬼?那東西讓我從昨晚反胃道現在耶!!!不是當事人的我都這麼不舒服了那當事人呢?你們的世界有點同理心嗎?如果這不是在PTT是真實發生在妳們生活週遭,面對面看到的人,會做的這麼不留餘地嗎?一定要丟出那樣的懶人包才能解決問題?
作者: sandi731 (林小儀)   2014-10-21 09:09:00
推TBBT大,那個懶人包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09:37:00
喔,懶人包原po一開始沒放阿,是推文有人要求的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9:38:00
你不懂的是原po犯了什麼問題 這問題不是只有站規什麼原因使他po上來絕對不是只有好奇心即使小如惡作劇也會帶來不可知的後果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09:48:00
不管是什麼時候什麼原因放上去的,那就是非常過份的東西。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09:51:00
過了那條防線什麼話都不能圓
作者: rusing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4-10-21 10:04:00
也許有些人的眼裡真的只有是與非,看不到更多的是灰色地帶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0:06:00
什麼時間什麼原因為什麼不重要? 你質疑原po為什麼要po懶人包,回答你是因為有人要求。如果有人要求卻沒放,那他是不是也要質疑沒有證據為什麼要po出來。而且這件事重點是onlyheart的行為有爭議在前,你這樣說法不是倒果為因嗎? 就跟衝立法院一樣,永遠在罵不禮貌。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0:09:00
你有監察權還是豁免權立法委員有言論免責權你有嗎
作者: shadewhale (*琦*)   2014-10-21 10:26:00
上一篇回推文很嗆...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0:33:00
請看第一點關於口氣...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0:35:00
電視上的方式不要亂學 立委是有免責權的 不代表這方式
作者: ki820 (ki)   2014-10-21 10:35:00
就算o板主真的有錯在先,你真的確定她該受到這樣對待嗎?就正如現在香港市民/學生正在非法集會,就該受到警察的亂棍扑頭嗎?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0:43:00
第一篇ip還不算證據嗎?一定要下那種奇文共賞的註解才叫證據嗎?如果你已經認定是同一個人了,有必要做到這地步嗎?如果走不出去的人會發生什麼事有想過嗎?少以為自己在做對的事就可以什麼都不用顧!不要把傷人的事說得這麼簡單,上士殺人用言語,妳在木板釘了釘子,就算拔除了,那個洞永遠不會消失。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1 11:03:00
理直氣壯只能讓你逞得一時口舌之快,有很多比是非對錯更重要的事情,到現在連自己失去了什麼或正在失去什麼都不曉得?我想原po自己也很清楚那種嘲諷的口氣並不只出現在那一篇的po文與推文,你大可繼續堅持你所謂的真性情與直接,何必因為大多數人的反彈而態度大逆轉?回原po很久之前推文問我的溫柔與否用誰的標準決定,我想這幾篇的推文應該可以帶給原po答案。對了,我就是認id,謝謝。事件重點在於o版主行為有爭議? 就算分身7個也是交由站務調查不是你們私下處置,況且po黃牛票的是c大,第一時間說謊的是pt大,請問o版主行為爭議在哪裡?就算有爭議又能讓你們這樣含沙射影的當眾公審?這不是公審,什麼才是公審?
作者: rusing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4-10-21 11:17:00
推child大的有很多比是非對錯更重要的事情。處事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偏偏用了令人遺憾的一種,介意黃牛票的人其實不少,但介意這種爆料方式的人更是不少,理直真的氣壯嗎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21:00
喔我知道你認ID所以不用重覆了。然後你講的那些本質都是同一個人,可以教我到底怎麼切割成不同人嗎? 監察權:對象為公眾人物(五版版主),所涉之事與公眾有關(五版版友),或可受公評之事(疑似賣黃牛票)。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24:00
那懶人包針對的只是賣黃牛票?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1 11:24:00
重點是,為什麼有權利把「所有」帳號一起公開出來,還要逼版主說明哪個分身是他哪個不是他,黃牛歸黃牛,大可直接說cutebook這個帳號做的事情,而不是還順道把所有ID一起公諸於世,那他以後要拿什麼身份在五版繼續活動?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這個ID背後的身份就是版主?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25:00
誰讓你當監委了
作者: nishitaki6 (潮落之後一定有潮起)   2014-10-21 11:26:00
在我看來版主之所以要用分身帳號就是希望在管版時能夠公平公正,所以用onlyheart這個帳號執行中立的管理,但扣除版主身份,他也還是版友,他換個ID抒發自己的情緒不過分吧?何必這樣一點路都不留給對方?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27:00
以前同一信箱可以開三個要怎麼註冊不用別人教吧他有三支手機高興什麼時候用哪支打他的自由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1 11:28:00
倒果為因的不知道是誰?若有疑似問題為什麼不是先去站務檢舉而要來此接受大家輿論?到底是誰先違反正常程序?所以這裡是八卦板可以看到黑影就看槍?所以這裡不是合購板所以要黑人之前不用寄站內信先通知當事人?所以五板板主有疑似的爭議就可以不知會直接訴諸板友給大家審判?您們的法則這麼嚴苛呀?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1 11:29:00
看來你還是不懂啊,你就讓你的理直氣壯從一而終吧,希望有天你會懂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31:00
言語暴力遠比肢體暴力更可怕,不要以為說說而已不會造成傷害真的希望有一天會懂,並且不要造成任何遺憾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32:00
他就都用分身帳號表明閒聊區可以亂講話可以亂發洩了,到底是中立在那阿?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1 11:33:00
您今天在政黑板聊政治批評政治人物,用不同id在男女板po心情文就要被站方查ip浸水桶說您為什麼本質同一個人為何在別的板聊政黑把政治人物罵這麼難聽?
作者: snoka (靖潾)   2014-10-21 11:34:00
先用那樣的口氣傷害別人被其他人提出異議才改變態度,修正語氣這樣就可以當作最一開始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嗎?現在怎麼看也不是因為愧對當事人而只是想掩滅自己那些不堪而已。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35:00
版主不是得到一堆惜惜拍拍嗎?到是在這裡審判原po的各位,希望都有先站內他唷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1 11:35:00
我也要說您不僅有道德瑕疵還在男女板自詡為潔身自愛的女孩結果卻在背後罵政治人物不手軟,真是不中立。我們又沒有查ip也沒有作懶人包要站什麼內信XDD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0:00
公審原PO?要強調幾次我覺得懶人包很超過很傷人很不應該才可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1:40:00
我想問..每個人都一定要中立立場嗎?? 板主用他板主的帳號中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1:00
以明白我們想表達的,我們隊員PO做了什麼超過的事嗎?把他過往文章都翻出來截圖下一些莫名註解給大家看了?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1:42:00
立..用分身帳號抒發情緒..有什麼不對嗎??為什麼他用分身還一定要求他要中立??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1:44:00
當花媽身為高雄市市長時,她不能討厭任何一個市民,那是她的職責跟在那個高度應該要做到的本分,但當他今天只是陳菊在家理他要說多少人壞話沒人管得著,在什麼身分該做什麼事,離開那個身份就不能以相同標準要求他,這是我覺得有分身並不超過的理由,如果用版主身分說那些話才叫不中立,還是不懂的話,假設相音粉絲頁的小編用小編身分在粉絲頁PO了其他藝人的壞話你覺得應不應該?但如果小編是用自己的FB帳號PO同一段話呢?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情緒版主也有,但版主的身分不適合表達個人看法,養個分身又如何?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1:56:00
因為他跟我說的內容是: 「我不知道閒聊區不能亂講話、不能亂發洩」所以代表他是用閒聊區可以亂講話、可以亂發洩的立場在管版。然後事實證明講出這話的就是版主,管他only還是q94還是pt,他都是版主OK? 難道Q覺得可以亂講話,當他切換到O的時候會突然知道不能亂講話?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1:57:00
如果今天是主唱的分身就該被公布?板主想要用分身自在練肖話不行他是板友就能在這發表意見你管他是不是板主用板主身分公告跟管板務哪裡有問題他用哪個分身去曝露他人隱私還是違反五板哪條板規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1 12:06:00
因為t大認定本質就是同個人啦,沒什麼好爭辯了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1 12:08:00
我剛去看板規,哪條有提到閒聊區可以或不可以亂講話?而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2:08:00
c大不是只有他一開始就這麼想所以其他人才補上幾腳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2:09:00
老實說..我覺得前後文章沒出現..我無法判定你說的那句是不是他真正想表達的本意..但內容關於站內信..公佈=違反站規
作者: kotako2012 (天快亮了)   2014-10-21 12:10:00
如果有就水桶了~哪還需要去查分身
作者: emcat (貓貓)   2014-10-21 12:10:00
所以我也不會要你提證據..但我會視這指控為個人想法..無法判定其真實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2:14:00
版主開分身,O版主有對自己分身的違規行為特別寬容嗎?或是PT大、Q大有什麼違規行為是O版主不處理的嗎?沒有那拿什麼指空板主不中立?O版主在五版版主的身分上有沒做好的事嗎?再強調就算版主不中立、不適任,賣黃牛票,我都無法認同那個懶人包下的註解,沒人有權力這樣傷害別人。
作者: tracy780118 (tracy)   2014-10-21 12:17:00
所以各位的結論是不同帳號就不同人嗎?那我瞭解了,立足點完全不同XD 謝謝指教。還有站規規定不能公開站內信,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去檢舉(為什麼在版內討論不好,一定要我去檢舉阿?不解XD)。有那天的話你再去組務看你想看的前後文。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經存在過)   2014-10-21 12:18:00
我覺得大家都很有耐心,有些話一講再講,有些人還是選擇性的挑自己想看的講,正反方認知不同,真相,真的會越辯越明嗎?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10-21 12:19:00
只挑對自己有利的續戰,不利的就直接跳過。
作者: fairy17 (韓)   2014-10-21 12:29:00
沒辦法啊,誰叫結局永遠都是這樣(攤手)。
作者: mymayday5   2014-10-22 02:59:00
我比較關心你會不會被懲處及懲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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