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偷行竊 遭海陸退伍屋主勒斃

作者: NKN (99%是眼鏡與吐槽)   2014-10-29 17:56:48
在這邊以我所知簡單解說一下,以台灣的法律環境:
1.殺人是違法的。
加上基於使用武力自衛應符合比例原則:
2.有人出拳揍你,不代表你可以殺死他。
3.有人偷你東西,不代表你可以殺死他。
4.有人闖入你家,不代表你可以殺死他。(切記我國不採納城堡法原則)
5.不論警察或平民抓小偷,都不代表可以殺死小偷。
所以不論蓄意或無意,此案中屋主殺死小偷都是一個違法的行為。
畢竟警察都不能隨便殺害歹徒了,民眾也是如此。
我國並非一個「惡徒殺無赦」的社會,所有犯罪都是死刑。
若同意以上法律規定,此案剩下問題就是正當防衛是否成立可以阻卻違法,以及
是否防衛過當。
事實上也有法界人士認為以「過失致死」罪名移送屋主不適當,應該以「傷害致
死」罪名移送。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1029/496516/
呂秋遠:打死竊賊5萬交保 已經很仁慈
如果對自衛使用武力應符合比例原則有疑問,應該推動讓我國法律修法,適用美
國式的「城堡法(Castle Law)」跟「不退讓法(Stand-your-ground law)」。在自
衛又特別是自家內的防衛時,允許使用優勢武力。
但必須要提醒,美國常發生誤殺案,也常有在格鬥中使用優勢武力殺死未持械者
的爭議案子,例如不久前的「特雷沃恩.馬丁槍擊案(Shooting of Trayvon Martin)」
跟2014年引發暴動的「麥可·布朗槍擊案(Shooting of Michael Brown)」。
http://ppt.cc/yTWM
特雷沃恩·馬丁槍擊案
http://ppt.cc/ucyn
麥可·布朗槍擊案
在美國,也有反對「不退讓法」的論者指出,通過此原則後,讓合法殺人案數量
大幅度增加。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chinanews/20130918/01104986499.html
研究稱美國通過“不退讓法”致殺人案上升53%
現在台灣的新聞上常見雙方口角之後持械互相攻擊導致一方死亡案件,都有可能
因「不退讓法」原則,成為合法的自衛殺人。
舉例來說,如果在自衛格鬥中徒手勒死對方合理,那用球棒跟西瓜刀殺死對方是
否也合理?
所以這是個嚴肅的問題。
如果想把修法的討論交給司法界跟立法委員,不想碰這些麻煩的法律問題──加
上迴避自己在戰鬥中傷亡的風險──最好方法就是碰到危險先以飄躲閃方法確
保自身跟家人安全,呼叫警察等待警察,除非不得已才跟歹徒格鬥。如果預先又
學過警察也使用的非致命格鬥技巧以及使用非致命武器,那就更好了。
至於「在格鬥中殺死或至少讓對手完全喪失意識最能確保自身安全」的「出手不
留情」理論,這純格鬥技術上我可以同意。
但實務這樣搞,非常容易導致殺人跟重傷害事件。
尤其各位要知道,其實殺人跟傷害案件很多是在彼此認識的人跟家屬之間發生的
,這比跟不認識的歹徒打鬥機會還高得多。要用來防身的知識與技術應該能很好
地擺平這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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